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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章 打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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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密很是阴险地笑了,走到秃头的跟前,手枪抵在他的另一条大腿上,开了一枪,秃头正要爬起来,再也受不住这一枪的冲击力,他的身体忽然后仰,倒在地上,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了唐密。

    唐密笑道:“我很不喜欢你那双死鱼眼睛,我把它挖出来,看看你还能继续盯着我不?”

    秃头浑身打了一个冷战,这才把眼睛闭上,唐密猛地回头,那个满脸胡子趁着他不备,从怀里向外掏东西。

    唐密的反应很快,立刻半蹲下来,减少自己的身体目标,用力击中在双臂上,稳稳把持住枪身,对着满脸胡子胸前开了一枪。

    这一枪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正好击中了满脸胡子的心脏,只见他刚刚向外掏东西的右手变成捂住心脏,嘴角渗出鲜血,看了看唐密嘴巴张了张,象说话却没说出来,双腿蹬了蹬,身体软绵绵地趴在地上,临死之前,身体扭成一个弯曲的形状,显示出他承受的痛苦非常大。

    唐密毫不顾惜一个强盗的死亡,走过去,抬腿踢开满脸胡子的身体掏出他的右手,发现他的手掌里捏着一盒香烟,唐密为满脸胡子惋惜,他的举动让唐密认为怀里藏着武器,这才痛下杀手,一个男人,为了一盒香烟丧命,可怜又可悲,强盗的下场可能都是这样吧,刀头舔血的生活随时充满了危险,任何一个动作做错了都会发生致命的结果。倘若他面对唐密的时候掏烟,唐密也不会果断地开枪,如果他事先吱一声再掏烟也不会死的。

    唐密正在沉思,一声枪响,他觉得后面有人用力推了他一把一样,身体像一根木头一样向前栽倒,身后火辣辣地痛疼。

    原来,那个秃头的身上才藏着武器,有一瞬间,唐密感到了后悔,没先一枪把秃头干掉,这才遭了他的毒手。打蛇不死反被蛇咬的道理他总算是有了深刻的体会。唐密倒地的位置很巧妙,死人恰巧当了他的掩体,秃头要再开枪就必须站起来,比唐密的位置高才能看到他的身体。

    秃头的确十分凶悍,一只手拉着马缰绳,一只手持枪,尽管双腿被手枪击穿,他还是利用单只手臂的力量让自己重新站起来,举枪对着唐密。

    不等他再开枪,唐密已经恢复到战斗的状态,跟狼群的数次面对面的搏斗,让他冷静下来的速度很快,唐密举枪对着秃头的身体连开数枪,次次均打在他的胸膛上,秃头的子弹打飞了,子弹擦着唐密的耳朵边钻进泥土里面。

    第一枪秃头如果没受伤,手臂不稳,可能那一枪就要了唐密的命,没想到,就是一次轻微的颤抖,战场的形势发生了变化,决定性的一枪总是致命的,谁先下手,谁就能继续活下去。

    唐密忍住痛,把手枪仍在地面上,踢了秃头一脚,看他死得透透的了,这才用力吐了口痰,骂道:“******,真是贼骨头,死有余辜。”他的伤口在后背上,自己无法看到,更不能包扎伤口,唐密简单搜了搜两个人,把躲在一边的两匹马牵过来,拾起手枪,骑上骏马,牵着骆驼,继续向着有人家的地方走去。

    尽管秃头的那一枪没有让唐密失去战斗力,他的身体还能活动,不过流淌的鲜血滴滴答答一路撒下来。

    走到半路唐密就觉得自己支持不住了,他的手里紧紧攥着两颗狼牙项链,就是死,也不会松开,好像一松开就失去了罗漪一样,就是死,他也要在九泉之下跟罗漪相遇,两个人在地下继续做一对快乐的夫妻。

    他在马背上昏昏沉沉的不知道走了多久,最后再也控制不住鞍辔,一下子失控了,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阵剧痛让他重新醒了过来,大叫一声‘啊-----’,旁边有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好了,就要好了,你身体里的子弹已经取出来了。”

    唐密咬着牙,咬破了嘴唇,旁边递过来一只纤纤素手,手上放着一条毛巾,他张开嘴巴,咬住毛巾,没容他看到及时递过毛巾的人,后背又传来一阵痛疼,他再次晕厥过去。

    第二次醒来,只觉得身体上下无一处不痛,唐密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躺在一个蒙古包里面,外面传来一个人的说话声。

    一个动听的女声说道:“你不要乱跑啊,小心让狼叼走了你。”

    唐密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才发现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背对着门,她的手边抚摸着一头小羊羔原来,她刚才对小羊羔在说话。

    唐密问道:“你们这里有很多的狼吗?”

    少女听到他的话,回过头来,惊讶地说道:“原来你醒过来了,扎吉大叔说,只要你能在日落之前醒过来就没事了,你的命真大,流了那么多的血,还没事一样。”唐密骄傲地说道:“那是当然,我有九条命,一颗子弹还要不了我的命。”

    少女长得不算人间的绝色,在草原上人的脸普遍粗鄙的地方有这样的少女也能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大大的眼睛,红红的腮晕,小巧唇线分明的唇,给人忍不住咬上一口的冲动。

    唐密的话把少女逗得咯咯直笑,露出两颗好看的小虎牙,让唐密看得有些发呆,少女的脸一红,把脑袋歪过一边,又悄悄回过头来,偷偷看着他。

    唐密这才发现自己失态了,急忙咳嗽一声,借以掩饰自己的冒失,说道:“是谁救了我?是你的扎吉大叔吗?”

    “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医生,阿爸骑了一夜的马,才把他请来,你大概饿了吧?我去拿饭给你吃。”

    从少女的口中知道,她的名字叫达娃,才十七岁,他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当然,扎吉给他动手术的时候醒来的那一刻不算数,没超过一分钟他就重新晕过去了。

    唐密吃了香喷喷的羊奶茶泡饭,后背还是有些痛疼,不敢太用力,一连吃了三碗,忽然捧着肚子说道:“哎唷,肚子疼,哪儿有厕所?”

    达娃红了红脸,指了一个方向说道:“那边。”然后,飞快地把一卷手纸递给他。

    唐密一溜小跑,从厕所回来,才觉得肚子好受多了,他看到,这里除了达娃的家,隔着二三百米还有四个蒙古包,也许是他们的邻居。

    这里有两个牲口圏,里面空空如也,没有一头牲口在里面。附近有几条游荡的牧羊犬,站立着回头看看唐密,又把眼睛投向天山那边。

    回到蒙古包里面,达娃才说道:“阿爸带着法不达叔叔,把那两个死人埋了,让你放心,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的。”

    “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

    “是,野猪的那帮土匪。”达娃很直爽,顿了顿,把知道的告诉了唐密。说道:“他们来到我的家,给我下聘礼的,野猪要娶我。”

    唐密瞪大了眼睛说道:“丫头,咱不带那么玩的,野猪不是好人,是强盗啊。”

    达娃淡淡地说道:“我知道,凡是这一带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有了三个夫人了,都是用武力抢夺的,我本来也不愿意嫁给他,可是,我们无处可去,草原虽然很大,却跑不过骏马,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会被野猪找到的,你杀了他的人,去躲一躲吧,他们还有很多人你自己万万不是他们的对手,小伙子,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生命之路走,为了那些强盗,不值得白白丧失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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