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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翻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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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什么事儿都是有原因的,也是循序渐进的,都得有个过程的。

    首先来讲,自从洪衍武和陈力泉到了小厨房,靠着吃苦耐劳和任劳任怨,就投了“张大勺”的眼缘。

    别看“张大勺”对他们像对别人一样,都是鸡蛋里头挑骨头地叱骂。

    可终归还是有区别的,他们那股子与众不同、专心致志的认真劲儿,“张大勺”心里却是最清楚不过的。

    而且“张大勺”喜欢有真本事的人。

    就凭他们俩那“炒肝”做的真是味儿,得了“天兴居”真传。

    他就对他们高看一眼,觉得至少也是有一技之长的主儿,不算废物。

    其次,“张大勺”同样能看出洪衍武和陈力泉是真心欣赏他的手艺。

    因为倘若不是如此,有谁为了吃他一道菜,肯花这么贵的价钱,又会如此欣喜若狂的?

    而且还能说出“术到极致,几近于道”这样的话来?

    说白了,这和“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道理一样,水平越高的厨师越喜欢懂得欣赏的食客。

    也只有如此,才不辜负自己的手艺,否则那就是偏向瞎子抛媚眼,白费劲了。

    另外呢,还别看洪衍武平日对“张大勺”是一副低眉顺眼,恭敬备至的态度,可他却敢不“尿”厂领导。

    他对副书记的不满就体现在明面上,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一点不怕跟领导对着来,影响前程。

    这种“三青子”似的风骨,尽管在别人看来傻得冒泡儿,但却证明了洪衍武不是舔领导屁股沟子的势利小人,对“张大勺”的看重确实发乎真心。

    所以这也让“张大勺”有些欣赏,打心里舒坦。

    总之,洪衍武和陈力泉哪儿哪儿都对了“张大勺”的胃口,这或许就是缘分。

    要不是他早死了心,绝不收徒弟,多半这会儿就已经态度松动了。

    不过,虽说正式传艺还不可能,可感情一到位,“张大勺”对待他们也就有些与众不同了。

    像聊天的时候,有时候就愿意指点一二样厨艺上的窍门儿。

    当然,他说的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全都是用最普通、最便宜的原料做的家常菜。

    而且有言在先。说这些法子虽然行之有效,但目的是为了投机取巧,也就不免失去了厨艺的真谛,算不得什么真本事。

    但话虽如此,关键是得看传艺的是什么人啊?

    “张大勺”这样的本事,这样的气性,肯开口告诉你的,又怎么会不管用?

    而且正因为他光说不练,他这些招儿还特省事、特好掌握。

    基本上能一听就会,可以直线提高生活质量,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

    比如说吧,拿炸花生米来说,这道下酒菜常见,但油温火候并不好掌握。

    一般人做的不是易糊,变黑变焦。就是外熟里不熟,发皮偏软,还带着点土腥味。

    “张大勺”就告诉洪衍武,说你先将花生米倒入盆中,滴上几滴白醋,倒入清水浸泡。之后再小火慢炸,等一放凉再吃就不一样了。

    果不其然,洪衍武家里一试,这样炸的花生米极其好吃。

    脆香入味,外表不焦不糊,绝非一般水准的炸花生仁儿能比。

    别说家里人赞不绝口,就送给邻居们尝,都好评如潮。

    可没想到,院儿里老丁却不是滋味了。

    背后直跟洪衍武打听,是哪儿学的,谁告诉他的。

    之后更一再嘱咐他,千万别再扩大传播范围了。

    敢情这也是他“崩豆丁”的窍门之一,算是当年他赖以谋生的不传之秘呢。

    还有“烧肘子”这道菜,京城人家的餐桌上,逢年过节绝少不了。

    但最烦人的就是处理生肘子这一环节。

    因为生肘子有异味和毛根儿,真正要想去掉异味和毛根儿,那就必须得用烧燎的办法。

    一般来说,京城人的办法都用火筷子,塞在炉子里先烫得火红,然后小心翼翼慢慢处理。

    是既怕把肘子烫糊了,又会弄得一屋子毛臭味。麻烦得很。

    可“张大勺”却告诉洪衍武,其实根本不用费那事儿。

    让他等家里再做的时候抓住生肘子,将燃气灶开大,用火直接燎。

    烧得恨不得外皮全黑了才好,一点不用害怕,因为烧糊的只是角质层和毛囊,回头只要在碱水里一搓洗,就干净了。

    洪衍武记住了转述给母亲,后来王蕴琳照这个做了一次,结果超乎想象的惊喜。

    敢情这样处理的肘子,露出的内皮不但没有任何毛锥,而且“哄气”全无。

    特别是再用来做肘子菜,更有股特别的淡淡的焦香,口感高了一筹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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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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