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也不是反对,他们同样也很喜欢旭爷,这是眼前这具羚羊尸体,的确有些太不符合常理了。
试问,旭爷以往遇到的羚羊尸体,有哪具不是被啃个稀巴烂。
最完整的一次,就是东非塞伦盖蒂大草原的那头跳羚,可是那也是刚刚被狞猫杀死,紧跟着被两条斑鬣狗给抢了下来,最后又被旭爷抢了下来。
最起码看起来非常合理。
可眼前这头呢?
完好无损,只是颈部出血。
试问,有哪个食肉动物,会在咬死猎物之后,一口不吃?
最终,陈旭开口了。
他一脸严肃地说道:“正如大家所见,这是一头幼年羚羊尸体,而且尸体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上下,只有这颈部这一处伤口。”
一边说着,他一边将羚羊的脖颈转过来,给镜头拍了一下。
观众们看到,那是一个血窟窿。
但凡有点儿智商的人,都知道,这是枪伤!
一下子,那些说旭爷作弊的人,立刻感觉脸颊有些发烫。
毕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会弄得这么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几下,做成类似于被咬死的伤口,这样才像一点儿。
于是,直播间内,许多观众纷纷给旭爷道了歉。
而陈旭则是趁此机会,走到了附近15米处,捡起了两颗金色的金属。
是弹壳!
“这是12号猎枪弹的子弹弹壳,除重型猎枪以外,12号是游猎猎枪中,口径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种,弹壳采用全铜质,造价不菲,这伙人很专业!”
他捏着这枚弹壳,给观众们分析了几句。
不少人愣了愣,这么牛逼,旭爷光是看子弹,就知道这么多信息,这尼玛比刑警还牛逼啊!
可他们反过来一想,这些本来就是荒野必备的生存知识。
如果让旭爷真的到犯罪现场,去观察罪犯的痕迹,没准儿就不一定比观察野外动物厉害了。
不远处,10米左右,同样还有另外一滩血渍,但是并不见尸体。
陈旭闭着眼睛,慢慢在脑海中重组现场。
“两滩血渍,代表两具尸体,只有两发弹壳,对方的枪法非常之准,而且反应极快。”
“他应该是在发现成年羚羊后,一枪将其毙命,幼年羚羊在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就开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时他正在换弹;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击杀羚羊幼体,从他不带走尸体就可以看出,幼体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但他还是开枪了,是因为乐趣?”
“他的手法很熟练,换弹速度极快,几乎换完弹的同时,就进行瞄准开枪,整个过程不超过1秒,所以这只羚羊幼体仅仅跑了5米,就死在了它的母亲旁边!”
在脑中重演完整个过程,就连陈旭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个顶尖职业高手!
不少女观众听着陈旭重演“案发现场”的分析,不禁差点儿兴奋得嚎起来,简直超帅!
这一下,观众们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陈旭也点点头,“没错,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击杀这头羚羊的,就是偷猎者。”
“我之前对那片平地的车辙印判断错了,这帮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职业偷猎者,而且是顶尖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