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的说了,我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让甘省的父老乡亲们,能够长长久久的一直保持着安居乐业的状态。
我们在山外打生打死吧,坚决不去祸祸自家的地盘!
……
秋风萧瑟,枯叶骤起……
骑兵,又见骑兵!
跋山涉水,翻过了陡峭的祁山,迎接出山马匪的是一马平川。
此时的隘口处,乌央央一片,漫山遍野,人挨着人,马挤着马,这些很少出大山的汉子们,正在山外看着与甘省大不相同的景色。
仿佛,这里的风也柔和了几分,仿佛这里的草也娇嫩了三分,仿佛这里的山山水水也如同豆腐一般的细腻了起来。
这里没有大漠狂沙,这里也没有光秃秃的红矿山,这里是肥沃的平原,是说话都虚软了半筹的爷们,是腰比柳条都软的小娘子。
山外啊,我们来了。
世人们总说近乡情怯,但是这些难得穿的齐整的山外的汉子们,却在这如画的平原中,停滞不前。
如果仔细观察这一群人,就能看出,虽然他们统一了服装的颜色,但是每一个人身上的衣衫装饰和剪裁,都是略有不同的,而他们身上做衣服的布料也是各式各样。
但是他们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这群汉子的外衣,都是十分的干净整齐。
他们就如同是过年时,有条件一定会为自己添上一件新衣服一般,在这个威狼山的马帮第一次踏足山外的时候,穿上自己最体面的衣衫。
现如今,领头的马风云在这个平缓的小坡顶上,一直眺望着远方,还没有朝着他们下达进发的命令。
趁着这闲暇的时刻,应着这醉人的美景,这群年纪相仿的汉子们,就在马背上闲聊了起来。
作为小队长的陈二驴,扯了扯自己身上那件崭新的褂子,就和身边的兄弟们开了口:“唉,你们说为啥婆娘就是事儿多。不就是出一趟山吗?非要扯上件绸缎料子,给我做件外罩。”
“你见谁家骑在马背上的人物,会穿上一件绸缎做的短打的衣服。这简直就是不伦不类吗!”
“就这种锦缎的料子,只适合做长袍马褂才是。滑不溜丢的不说,还没棉线粗麻那般的放得开手脚。”
“我说不穿吧,她非要哭嚎着说是不能给山里人丢人,也让山外的人看看,俺们这里可不是啥穷山沟沟。这不是添乱吗!”
话虽然是如此的说的,陈二驴手底下,却是不自觉的摩挲了新褂子两下,将骑马行军时不小心压出来的褶皱,给捋的平平的。
“就是!俺也是,俺娘也给俺穿的新衣裳。”
“我倒没有家口给做,不过说出来肯定羡慕死你。我身上这件也是新的,在我临出发前的前一天,小桃红不但免费的伺候了我一晚,临走时还塞给我这件褂子。”
说这话的是一个粗眉大眼,长的十分英武的汉子,一口白牙在阳光下被照的分外闪亮。
“你说的小桃红,不会是红坊的顶梁柱吧?”
“嘿嘿嘿..还用问?”
当这群糙汉子羡慕嫉妒的准备将矛头齐齐转向这个汉子的时候,大当家的就抬眼看了一下时辰,发出了他来到了山外的第一个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