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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克里欧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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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傻妞!

    不过,同情是一回事,该动刀还是要动刀地……

    “当初我为了得到这个东西可是差点送了我的小命,怎么能说还就还,凭什么?再说了,你这个‘还’字,用得也不是很是地方吧!”高守微微摇头道:“首先这个东西,并不是我从你们精灵族手里得到的……恩,你又搞出一个喇叭花来干什么?难不成你觉得自己做不了主,找上面的人商量商量!”

    “不是啦,我……”雪拉话还没有说完,刚刚出现在她手掌中的喇叭花已经开始说话:“雪拉!生命之戒的痕迹再度出现了,不过它刻下出现的区域很危险,在火蜂鸟巢穴的无名山丘,你先在那附近观察有没有可疑的人出入,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如果在无名山丘发生战斗,一律会被火蜂鸟视为敌人,即使是我们精灵族的族人也不例外!”

    “那个……”雪拉看了高守一眼,怯生生的说道:“我已经知道了。”

    “把电话……厄,是把那个喇叭花给我。”在高守命令似的语气下,雪拉竟然下意识的将喇叭花递过来,这才想到这个小子很可能会将通讯喇叭花毁掉。不过转念一想,要制作这个东西需要的生命元素很少,毁了也没关系,而且这个高守看起来也不像是会做那种事的人。

    却见高守接过喇叭花后,果然没有随手捏碎。这时刚好听到对面男子的声音继续说道:“雪拉,你是说你‘已经’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还有,在你身边的男人是谁?”

    听到这里,高守对这喇叭花说道:“第一个问题呢,雪拉之所以知道生命之戒,在这里出现,那是因为我拿出来给她看的,当然,我也知道生命之戒存在生命烙印波动的事情,否则之前我就不会特意隔绝那波动了。至于第二个问题,雪拉傍边的男人是我。”最后一句完全是废话,高守只说那个男人是自己,却没有告诉对方自己是谁。

    “你说生命之戒在你手里?”喇叭花中,传来男子诧异的声音。因为生命之戒这种任何人都可以初步应用的宝物,一般人得到后遇到原主,藏着掖着还来不及,哪有像他这样,平时藏起来不用,居然在精灵族人面前拿出来显摆的?甚至还知道生命之戒存有特殊波动!难道这个小子,并不知道生命之戒,是精灵族的宝物?

    不理会对方的疑惑,高守一笑道:“我一向不喜欢回答这样明知故问的问题。”

    “你有什么条件,开出来吧,只要不太过分,我们都会考虑的。”喇叭花对面的声音深沉着说道。对于高守的回答,他感觉很无奈,毕竟自己虽然猜出来了,却还需要确定一下才觉得放心,没想到却因此遭到鄙视。不过对方既然知道生命之戒是精灵族的宝物,还肯拿出来,想必是打算以此为要挟,所要什么好处。

    高守闻言一笑,又是一个找挨刀的同志,难道精灵族的生命都是如此的吗?不过这句话本盗圣还是很喜欢。毕竟还是成年人啊,说话知道讲条件,不像雪拉那样很傻还很天真。因为对方的提议还是让他比较满意,高守才想起还没有确认对方的身份,于是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雪拉口中的克里欧斯是吧?也就是生命之戒的创造者,已经戒指中生命烙印的注入者!”

    “你应该叫克里欧斯叔叔!”见到小孩子没有礼貌的样子,雪拉好心提醒道。

    “这个问题很微妙的,他只是你叔叔,肯定不是我的,对吗?”高守纠正雪拉后,转对喇叭花说道:“那么克里欧斯先生,我们现在是否可以具体谈一谈条件的事了。首先我要声明一点,又或者这点你其实是很清楚的,这枚生命之戒并不是我从你们精灵族人手中得到的。而是从夺走它的凶手,我的敌人那里夺过来的,所以呢,你最好不要再用‘还’这个字眼。”

    喇叭花另一端的克里欧斯知道,现在处于谈判阶段。也是稍后所谈条件的基础,谁在现在的讨论中占到便宜,一会的条件,自然对谁更有利一些。于是也针锋相对的说道:“我不能认同你的论调,虽然生命之戒并非是你得自我的族民之手,但你杀死的敌人,却是从我们精灵族手中夺走的生命之戒,这点想必阁下也不打算否认,既然如此,它的所有权仍应属于精灵族。而且在这次事情上,我们精灵族牺牲了三个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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