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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十四章 人族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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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主。”两个膀阔腰圆的人自青年身后的队伍中走了出来,脸上横肉随着步伐一上一下,就要动手。

    这事他们熟门熟路,做的多了。

    而姬天鹏子仁他们血气方刚,哪里容忍的了这些,就和两人打斗在一起。

    “天鹏哥,揍他!子仁,让他看看你的力气!”

    身在蛮荒的子弟,生死危机都不知多少次了,如何会怕事。

    是以那些小子和姑娘们不阻拦,反倒是为姬天鹏和子仁呼喊起来。

    还算他们修炼勤奋,三两招就将这两个大汉打倒了,赢的干脆。

    而那位少主见到对方竟然敢反抗,哼了一声,一个周天境界的护卫就走了出来。

    周天境界的修士,这些小子就是全部加起来也不是对手。

    庄夏见到这一幕,摇了摇头,果然不管什么地方,争斗不会少。

    人心浩瀚复杂如星海,话说人族面对妖族的重压,应该是团结一致共为人族崛起而奋斗的。

    人族之心大致如此,因此涌现了无数的英雄,无数奋不顾身的人民。

    神灵强者看到的人族气运是凝练而纯净浩瀚的,只是再纯净,其中同样会有杂质,因为人族中的败类不会少,过度的欲望同样不少。

    嫉妒之心、不可控制的暴怒、永不停滞的贪婪、追逐美人的好色、贪恋美食。

    对财物渴望到不择手段,对权力追逐到不顾公利,对美色贪婪而忘记道德行事疯狂。

    人的欲望一旦不可控制,那便是一种可怕的灾难,称之为入魔也不为过。

    人心难测,欲壑难填。尤其是在人族对峙妖族数千万年而不灭的情况下,不少人已经安逸下来了,甚至堕落腐朽了。

    人,总是会变的。

    这便是人族如今最大的危机,是的,不是妖族而是人族自身。

    人心之变,让人族衰弱,而若是这么下去人族终将崩塌。

    人族大敌,便是如此的让人不敢相信。

    就如地球,哪怕就是一个小小的村庄,恐怕人渣都不会缺,明争暗斗你来我往。

    蛮荒丛林的部落算的上最富有人族抗争精神,最团结奋斗的人群了。

    而蛮荒十一座龙城同样斗志昂扬而精神纯粹,蝇营狗苟到为私利不顾人族大义的人很少。

    不过,少不代表没有,而今天庄夏就又碰到了一个。

    庄夏咳嗽一声,声震如雷,整条大街随即安静下来,纷纷转头看向庄夏。

    还有,在他身边那精致不似世间所有的火火女神。

    那城主的公子,自称少主的青年面露凶光:“你算什么东西,敢插手本公子的事!”

    为了个女人,他弯弯绕绕的耍手段,竟然还这么多麻烦,愤怒的他图穷匕见,不想再虚与委蛇。

    可当他见到火火时,眼睛大亮,整个人都痴了:“好标志的小娘子。”

    这女人若是能让我睡上一晚,便是被我爹打断腿也值了。

    不对,不对,我要把她娶过门,那她就是我的了!

    他目光痴狂,不再关注姬半溪而是直奔火火。

    可瞬间,庄夏那冷漠到让他灵魂冰凉的目光便直刺他的心灵,令他颤抖。

    这一刻,他仿佛就是那在巨人脚下的蝼蚁,瞬间便会被碾碎。

    他的脚步停滞,甚至不自觉的后撤几步。

    这时那鸣叔站在少主面前,直对庄夏。

    可庄夏那漠视生命,屠戮数以万计生灵的杀气让他同样战栗,因为自己在对方眼中仿佛一个死人。

    “小小元神,也敢阻我?”庄夏凝视着对方。

    鸣叔心猛的一提,头皮发麻,他毫不怀疑,庄夏瞬间能将他击杀。

    他头冒大汗,紧张到鸡皮疙瘩都出来了,对着身后的少主小声说道:“少主,这人太危险了,我们,我们先撤吧。”

    他想到的,也只有先撤退了,毕竟庄夏的危险程度在他看来实在太高,若是一个不小心,他们恐怕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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