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着十步才舔一口,到第二天夜里,葫芦串吃完了。
他再也没见过那个女人。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在荒野里孤独地行走,他那精雕的布鞋烂了,他的脚也磨出水泡,结果第一次见到的却是一堆尸骸。
从尸骸里捡起那支破烂的长枪之时,他就忘记了葫芦串的味道。
现在,他又尝到了这种味道,却再也恨不起来。
“别发呆呀,你若不吃我可就......”她已一口咬了上来,侯雪不敢动,他怕竹签子划伤她。
金戈里还是有颗“大大”的良心,她留了一个“小葫芦”。“谁让你发呆哪,食物也是有尊严的。”金戈里摸了摸小肚皮,“好饿,咱们去喝酒吃肉!”
匆忙间,侯雪手里的葫芦串掉落在地,沾满尘土。
他最终还是没有机会吃到葫芦串,不由得咽了咽口水。长街上有诸多酒家,各户门前挂满红灯笼,想到今夜各门各户点起灯笼,扑上红信子,那整条长街都将被红色所染。
街角的酒馆比较冷清,可在这样特殊的节日里,也是人满为患。
两人挑一席坐下,遣上美酒,配着琼觞。
侯雪喝过许多酒,也用过各类酒杯,他可以在荒野里用兽皮盛满烈酒,也可在大殿中高呈碗碟,与苍冥的弟兄们不醉不归。这六年来,他受到天襄的枪术指导,更在苍冥先驱团中度过了一段充实而自认为美好的时光。望海国皇都,让他第一次有家的感觉。
天襄说过他老了。
苍冥所属的喋血银枪也在侯雪手中,那这位睿智老人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他倾尽全力,用六年培养了苍冥的继承者,但这是一个“尤达”。望海族人以纯血为尊,混血为贱。像侯雪这么明显的混血儿,对他们来说就和养的宠物一样低劣。
金戈里眨着那双清澈如蓝宝石般的眼睛,她说:“你不开心。”
侯雪努力挤出笑容,他道:“不,我从没这么开心过,只是你根本不用管我。”
金戈里道:“为什么?”
侯雪道:“你是少君,也是圣女;而我是一个隐藏在黑暗里的尤达。”
金戈里道:“那又怎么了?”
侯雪道:“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生来就很宝贵,他们一滴血抵得上数万人的命。”
金戈里静静地听着,因为侯雪的话不多,真得不多,说出来的肯定是肺腑之言。
侯雪的眼中划过一丝寂寞,他说:“我是个刽子手,是他们口中的魔鬼,若被别人看见与圣女在一起,他们会怎么想?”
“谁管他们?”金戈里微微怒道:“喜欢就是喜欢,恨就是恨,人怎么可能背叛自己呢?”
侯雪道也非没见过背叛自己的人,他又饮了口酒。
街道飞满杏花。
阳春三月,正是红杏与白杏交织纷飞的时候。一缕暖光从琉璃瓦倾泻下来,天襄在收拾行囊,他仅留下一封书信与佩戴十余载的“苍冥之证”。
一个人如果服老了,是否也离死亡越来越接近?
就像雄鹰老死之前,它们会最后一次飞上天空,直到精疲力竭而死。所有老鹰都是死于高空坠落,而不是蜷缩在巢内等死。
新时代已经到来,历史的走向会在新一代英雄的手中把握。没人能抗拒这股浪潮。
青州的形势正在不为人知地变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