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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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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希望是他本人出事,不管死者到底是不是范志,他的人生也真的算是在某种意义上取得了小小的成功,正所谓如果不能流芳百世,那就干脆遗臭万年,总之范志在他的小圈子里绝对不是泛泛的无名之辈,惹人嫌的程度至少在贺宁的阅历里算是十分罕有的了。

    在离开范家之后,准备在楼下分头上车之前,法医科的人又给汤力和贺宁带来了一个新的消息,经过快马加鞭、加班加点的努力,男性干尸和出租屋内的血迹对比已经有了结果,暂且先不管那名男性死者到底是不是范志本人,他都与出租屋脱不开干系了,有足够的事实证据证明那屋内的血迹就是来源于这具男尸。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贺宁和汤力感到太过惊讶,毕竟他们早就有这种猜测,不过两个人倒是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一桩命案肯定是跑不掉的,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桩命案总要好过两桩。

    这边范洁和范家老太太的DNA样本被拿去进行比对,那边汤力和贺宁也抓紧时间对范志的个人情况进行一番摸底,通过范洁提供的范志身份证号码,汤力很快就找到了范志的户籍和身份信息,他只有初中学历,也似乎从来就没有过特别正式的工作,至于违法犯罪方面的记录倒也比较干净,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坏。

    顺便汤力也查了一下那个叫做柴元武的人,A市倒是有不少个叫柴元武的人,但是没有更具体的个人信息,很难锁定具体是哪一个柴元武与范志之间结了那么大的一个梁子,他只好把比较有可能的人选先统计出来,留着等到有了进一步的结论之后再用来做排除。

    贺宁首先联系了住在出租屋里的那个男青年,告诉他房子里确实出了人命案,那里已经是命案现场,暂时不方便回去居住,男青年一听也是吓了一大跳,连忙答应下来,说自己绝对不会跑回去捣乱。对此,贺宁还是十分信任的,毕竟正常人没有谁会喜欢去命案现场那种地方乱晃,更何况男性干尸的死亡时间至少是一年多到两年之前,而那个男青年搬过来的时日还比较短,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出入比较大,因此可以把他的嫌疑完全排除掉,这样就更不用担心他会居心叵测的跑回去破坏现场、销毁证据了。

    好在那天男青年基本上已经把他的个人物品收拾得七七八八,剩下的一些小玩意儿,一听说房子里出过人命之后,他也是觉得十分别扭,表示其余的东西不要了,他宁可重新买,也不打算再回去取,想一想就觉得十分的害怕。

    发现自家天花板被染红了的那一对教师夫妇的反应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在公安局刑技人员对天花板进行了拍照之后,就自己买了工具和涂料,着手重新粉刷起天花板来,按照那家男主人的话说,这种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这房子他们也不敢继续住了,就打算等公安局这边调查的差不多,案子有了结论,正式落幕之后,风声稍微过去一阵子,他们再想办法把房子卖掉。

    然而即便到了这一步,这个案子也还是让人感觉略显棘手,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本案的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在这期间出租屋换了两个房主,每一任房主拿到房子之后,都是用作出租之类的用途,截止到目前,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在这个房子里住过的住客也不止一伙两伙,除了水泥地面上的血迹还可以通过化学试剂被检查出来之外,其他的痕迹早就无从找起,这就给他们的调查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只能试图从历任房客的身份信息,以及那套出租屋周围邻居的口中看看能不能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

    想去询问邻居,肯定首先要明确死者的身份,这样目标才比较精准一点,那么眼下比较容易获取的信息,恐怕就只有历任租客的个人情况了。

    贺宁先联系了许强,倒不是需要他提供租客信息,毕竟男性干尸的死亡时间已经超出了许强拥有那套房子的时长,许强接手之后的房客基本上是没有嫌疑的,只不过是作为现任房主,贺宁他们有义务对他进行告知义务。

    许强之前的房主是张信达,根据张信达的表述,房子抵债到了他的手中,他就一直闲置着,并没有出租或者用作其他方面,那么真正想要弄清楚房客信息,就必须要找到最初的房屋拥有着时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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