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绝对会在商业领域大有作为,更加坚定了他要把夏小洛引入华夏权贵圈子和富商圈子的想法。
正在思忖间,夏小洛有点疑惑地看着曹浩暄,问道:“怎么你不去上课么?”
曹浩暄笑道:“缺个一节两节没关系。”
夏小洛暗骂自己愚笨,他这种特等纨绔,读书学习,那是全凭自觉了,学校里哪个老师敢多说一声?
而且曹浩暄的成绩还不错,本来天资甚好,可是平时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让他分心的事情多了一点,成绩也中等偏上。但是,在京城这种地方考个清华北大还是很正常的,学习,完全不足为虑。
夏小洛心想,《火花》杂志社的主编陈超群一直急于看到《幻城》的长篇书稿,自己还要早点弄出来才行,很是着急,想趁着难得的安静,把书稿赶出来。
夏小洛想起一件事,把一个蛇皮袋子扯了过来,道:“曹少,这是老爷子想要的红米!”
“红米?这玩意真得还能找着?”
曹平川老爷子当年参加抗日战争,在中原省尾巴岭地区和日军交火,以二十杆步枪干掉敌人二百多条人命,缴获了敌人十多担红米,当时他还是个红小鬼,只吃了一碗,但是入口香甜,劲道不腻,至今不能忘怀。
但是,解放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种产量低而且难以种植的红米逐渐淘汰,农户不再种植,他也托人打听过几次,都说这个物种恐怕已经灭绝了,他就再也吃不到了。
唯有家庭聚会的时候,警卫员端过一碗白米饭,他就不禁感叹:“40年我吃的那个红米,那叫一个好吃啊!可惜现在吃不到了”
那个“了”字必定拖得很长,言语之间包含了无限的遗憾与怀念。
曹浩暄一直很敬佩也很孝顺爷爷曹平川,和夏小洛书信往来的时候,就随口一说尾巴岭的红米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爷爷很爱吃呢。
夏小洛就留了心,走之前,拖着刚刚痊愈的身体,把整个尾巴岭三十里山路走了个遍,终于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山窝里的一家老农那里找到了仅剩下两袋的红米。
老农死活不给,说要留给孙子吃,这东西虽然不好种植,但是很养人呢。夏小洛甩给他三千元人民币他才送给夏小洛半袋,老农虽然愚笨,可是也知道三千元人民币可远远大于一袋红小米。有了三千元,鸡鸭鱼肉能买多少?还不把自己心爱的小孙孙养的白白胖胖的?
走之前,他告诉老农,这红米一定要种,来年我还来买,一袋给你三千块钱,有多少我要多少。
并且告诉老农这红小米是送给曹平川老爷子的,老农一听很是激动,非要退还那三千块钱,还让夏小洛带话给曹老爷子,说:“自己老爸当年被鬼子抓了壮丁,还是曹老爷子给救得,让老爷子敞开肚皮吃,来年他把所有的田都种上红小米。”
夏小洛看他说得诚恳,和刚刚死活不卖的样子形成了鲜明对比,有意逗逗他道:“大爷,钱是一定要给的,三千,一分不少。”
老农较真起来,道:“你也太看不起俺尾巴岭的村民了吧?啊……?俺都那么抠门?几袋子米都舍不得?”
夏小洛不禁莞尔,老农很淳朴地说:“三千太多了,你给我三百就可以了。”
夏小洛走后,老农拿着三千块钱,得意了很久,逢人便说:“去年我种红小米恁们都笑我。说我傻。现在你们傻眼了吧!你们种的苞谷打成玉米粉,那是喂猪的!我的红米让曹平川吃了!搁古代知道叫啥不?那是贡品!是贡品!!!”
弄得一群年轻后生臊眉搭眼。
曹浩暄打开布袋,捧了一把红小米在手里,只见红小米一颗颗晶莹剔透,散发着红色的润润的光辉,色泽艳丽。放到鼻前一闻,一股谷物特有的若有若无的清香沁人心脾。
曹浩暄感激地握着夏小洛的手,道:“谢谢你,谢谢你,也算是满足了爷爷一桩心愿。”
夏小洛嘴里说着没什么没什么东西不值钱,其实心中觉得很是坑爹,这也是花了他大心思的,老子他妈的,腿都快跑折了。
拉关系,真不是轻松的活啊。
曹浩暄拿着红米兴冲冲地走了,嘱咐夏小洛好好休息,留给了晚上酒会的地址,让夏小洛务必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