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022章 斩立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王小翠的家人看得无比激动,咬牙切齿,只恨打得少了。

    唐翰林迈步进入正堂,向方运一拱手,道:“方虚圣,本官有事请教。”

    “但说无妨。”方运看着唐翰林,他常驻宁安城,多次帮助自己,但身为刑殿翰林,职责所在,此时必须要站出来,方运并不怪他。

    “为何收购妇女亦要判刑?这在圣元大陆前所未有。”

    方运道:“买人之人,理当知道人贩有罪,理当知道法律不能强买人口,既然做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更何况,买卖同罪,能有效减少拐卖人口。”

    唐翰林道:“原来如此,方县令说的有理,但此事要由刑殿定夺。至于最后的死刑,是否有待商榷?”

    方运一指外面的刁能臣,反问道:“他难道没有屡次强.暴女子吗?按照律法,如此罪行,难道不能判死刑吗?”

    唐翰林哑口无言,甚至在场所有人都觉得方运的话无法辩驳。

    直到这个时候,所有人才意识到,那些被拐卖的妇女,谁没有被凌虐和强.暴?为什么别人强.暴会被判重刑甚至死刑,买妇女的人行为更加令人发指却不会因此被判死刑?

    那些人,不仅仅是买下别人,更是一群连续作案的强.暴犯!

    这么简单的道理,许多人之前竟然想不到。

    一些官吏望着方运,突然意识到,方虚圣目光所及,已经远远超出常人所能看到的极限,仿佛穿透了时空。

    唐翰林叹了口气,道:“可是人族此前没有这种判例。”

    “人族之前也没有你我!”方运道。

    唐翰林承认,换一个角度看待刁能臣这些买妇女的人,会发现这种人的罪恶几乎与人贩子同样深!

    唐翰林无奈道:“方虚圣,如此重判的确有道理。但是,您不要忘了,若是判这些人死罪,那么他们一旦做出这些事,为了防止泄漏,会杀掉那些妇女,可能会危害更多的人。”

    方运道:“云国没有死刑,众人皆知,所以,云国每百万人中的杀人犯,比例是其余各国的十倍以上!而律法较为严苛的武国,因为死刑众多,每百万人中杀人犯的比例远远低于云国。我说的可否属实?”

    “的确属实。”唐翰林无奈道。

    “我还听说过说一项调查,同样的罪行,如果不判死刑,许多人都会犹豫要不要做,而如果被判死刑,大都不会做,是否属实?”

    “的确属实。”唐翰林道。

    “我相信,只要有死刑的威胁和震慑,买人口的人会大量减少,没了收购者,那贩卖人口的人也会大减。当然,这项罪名至少要等到所有人知道之后,才能正式颁布。为了避免拐卖人口被杀死,重刑要等正式颁布后再全面实施。”

    “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用更加温和的手段?”唐翰林道。

    方运突然不理唐翰林,望向门外远处的天空。

    “我也问过自己,是否可以用更加温和、更加合理的手段阻止人族自相残杀,其实,这已经很温和了,因为,我制止妖蛮的手段比这残酷百倍!妖蛮,不会给我们那么久的时间温和处理这些矛盾,而我也没那么多时间浪费在这些拖人族后腿的人渣身上。他们耗得起,人族耗不起!”

    唐翰林望着方运,许久说不出话来。

    一个刁家人突然大喊:“不是我们想买人口,是我们根本娶不到媳妇,我们不去强买,怎么生孩子?怎么繁衍人族?”

    方运道:“你们有需要,你们有**,但无论怎样,你们都不应该伤害别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我们都是被逼的,我们也是没办法啊!如果我们什么都有,我们不会做这种事。”

    方运冷漠望着那个刁家人,缓缓道:“曾经有个人,生下来的时候就失去双臂,他的父母离开两界山后,把他托付给亲戚家,随后,他父母彻底失去联系。他亲戚家很穷,供他吃饭已经是极限,除此之外,什么都帮不了他。这么可怜的人,不要说娶媳妇,甚至连笔都握不住。他比你们惨一千倍一万倍,但是,他没有买媳妇,也没有去伤害别人。”

    方运深吸一口气,继续道:“他在别人学堂外听课,他用牙齿咬着树枝写字,他用脚趾夹着枝条书写,哪怕成为翰林,他所有牙齿也是歪的,他的脚趾都是扭曲的。他面对的白眼和嘲讽从来不曾停过,他心中的煎熬和痛苦,从来不曾断过,他所承受的一切,都远远超过你们。按照你们的逻辑,他可以杀尽天下人!”

    “但是,他没有,不仅没有伤害无辜之人,甚至在临死前,让我代替他保护天下人,让我代替他保护你们!”

    “他是个例,但是,我要告诉你,小罪可以原谅,但你们之所以犯下大罪,不是因为家庭如何,不是因为环境如何,不是因为自己多么悲惨,只是因为,你们是畜生!你们是人渣!因为,真正的人,哪怕比你们悲惨一千倍一万倍,也不会去伤害别人!”

    “彭走照让我保护的人族中,不包括你们这些畜生!”

    方运说完,停顿片刻,舌绽春雷道:“所有私兵,所有士兵,马上整备,随本官出城!”

    .(未完待续。)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