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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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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冻土荒原一路向东南,眼前的景色渐渐变得繁荣旺盛起来。

    地上的苔藓越来越少,灌木和杂草则越来越多;草丛里面的生灵不仅数量增加了,种类更是千奇百怪;遇到北地人的次数也在增加,牧民们畜群规模同样在不断扩大。

    当脚下的泥土终于不再是冻土的时候,隋雄看到了一道很清晰的线。

    草原和冻土的分界线。

    这是很奇妙的景象,仿佛天地间有那么一只无形的手,将这莽莽荒原一分为二,北方是贫瘠的冻土荒原,南方则是连绵不绝的大草原,从荒原到草原,往往只是几步的距离。

    隋雄飞起在空中,出神地凝望着这壮观的景象,觉得心情都舒畅了很多。

    他随手抓起身边的一大把杂草,用法术把它们变成了纸张,然后又将一段灌木变成了木炭,在上面涂画起来。

    一口气画了大半个小时,一副风景素描已经跃然于纸上。

    隋雄画的当然就是此刻他所看到的景象,因为力量的增强和感知的敏锐,他的画功不知不觉之间有了极大的长进,专心画画的时候还不觉得,等画好之后再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觉得这画简直可以放在学校里面当范本或者教科书什么的了……”看着自己的作品,他不由得嘀咕起来,“如果能够回到地球的话,或者我真的能直接当个画家吧?”

    “到时候我就专门画各种风景,一幅画卖它两百万!”

    他想想,又摇摇头:“两百万不可能,我又不认识混江湖的,人家又不用找我来帮忙洗钱,哪里可能发神经把巨款砸在我的画上……但二百万卖不到。二十万还是可以的话?再怎么差,起码也该有两万……”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

    他当年上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写网络是作者。也是读者。某天这位兄弟很愤慨地说,一个他喜欢的作者,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更新了。

    “我都写了四十万字了,琢磨着他怎么也该写十四万字吧!十四万没有,起码也该有四万;四万没有,或者有四千,总算也更新个一两章……结果一看,他一章都没更新!我忍不住找他询问。才知道这混账每天忙着玩游戏和吃饭喝酒,总共才写了四个字!”

    想起这段趣事,隋雄忍不住摇头微笑,对故乡又多思念了一分。

    收起画纸,他踏着柔软的牧草,朝着草原深处走去。

    这片草原被吟游诗人和学者叫作“蛮荒草原”,但平民和冒险者们更喜欢管它叫“大荒野”。这里是兽人和半兽人聚居的地方,也是整个主位面唯一的一个帝国所在。

    兽人帝国原始社会,部落酋长别乱来。

    称霸一方即可称王,统驭一族才能称帝,主位面很大、种族很多。但真正有资格称之为“帝”的,却只有两位。

    一位是龙族之主,所有巨龙至少在名义上都臣服于他的半神强者。金龙皇帝。另一位则是兽人之主,统治整个大荒野的帝王,传奇强者,荒野皇帝。

    整个主位面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兽人和一半以上的半兽人都居住在大荒野上,这里也是他们唯一有自己国家的地方。统治这片大荒野的是兽人帝国,每过一段时间,这些性格野蛮的家伙们就会因为资源的匮乏,或者更多只单纯出于对于暴力和鲜血的渴望,向东向南发动进攻。

    在兽人帝国的东方是神圣天使王国。那是一个相当强大的国家,以对太阳神的信仰为国教。国内牧师的数量多得惊人。在战斗中拥有非同寻常的韧性,任凭兽人帝国怎么进攻。都能够牢牢地守住防线,从没被兽人们占过大便宜。

    而兽人帝国的南方则是雄鹰王国,那是主位面最历史悠久的人类国家,国内武风昌盛,高手如云。这个国家也是少数推崇骑士之神信仰的国度,每三年一次的大陆骑士锦标赛总能吸引来自大陆各个地方的骑士们。无论是表演型的贵族骑士,还是实战型的冒险骑士,都能够凭借自己的本领获得荣誉。常常有人在这里一举成名,从默默无闻之辈,一下子就变成了驰名大陆的强者。

    和一味采取守势的神圣天使王国不同,雄鹰王国面对兽人帝国毫不示弱,和他们打得有来有回。基本上每过三五年,他们就会发动大军,向着兽人帝国发动进攻。一方面是为了消除隐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彰显武力。

    不过,自从十八年前那场“血染鹰冠”的********之后,雄鹰王国的高级骑士死伤甚多,即便已经经过了一代人,这份损失也没能完全弥补起来。最近这些年,他们在和兽人帝国的战争中一直处于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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