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他来双头鹳城已经有差不多两年,这两年来,但凡城里裤腰带比较松的女人,几乎每一个都跟他上过床,还曾经发生过两个女冒险者为了争夺他而决斗的事情――那场决斗被他阻止了,方法是把两个人一起拖上了床。
他之所以会得到“种马”这个称号,原因就在于此。
当然,乔修也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明智。他从不招惹那些良家女子,也从不在女人对他已经没兴趣之后还恋恋不舍。这使得他更加被那些放浪的女人们欢迎,成为了最佳床伴。
老实说,一个男人有他这样的本事,完全可以靠吃软饭过日子――这样做的冒险者并非没有,但乔修却始终坚持着自己冒险者的身份,热衷于和大家搞好关系,常常跑到酒馆里面嘻嘻哈哈。
在这间酒馆,他是最受欢迎的客人,没有之一。
听到老板的询问,乔修放下酒杯,笑着说:“喝完这杯,我就出发。”
“咦?这种事情不应该赶早不赶迟吗?”附近一个年轻的冒险者好奇地问。
乔修摇摇头:“要是附近的强盗也就罢了,西边商路那边的……等赶到的时候,大概也就看个热闹吧。早就有厉害人物过去了。”
另一个冒险者恍然大悟,问:“是不是那群不挑食的?”
“还能是谁啊,当然是他们喽本妃劫财之太子拽个屁。”乔修摸了摸自己那对被无数女人称之为性感的小胡子,笑着点了点头,“我之前回城的时候,就看到他们急急忙忙朝着西边过去了,带队的就是那个大光头。他都过去了,别人哪里还有油水可分?无非就是去看个热闹罢了。”
众人顿时都泄了气,各自抱怨了起来。
自从那个光头带着一群壮汉来到双头鹳城之后,他们就到处抢生意。这群家伙就像绰号一样,半点也不挑食,只要是有事情可以做,哪怕赚头很小,他们也会乐呵呵地出动,犹如一群蝗虫,呼啦啦将所过之地的强盗们一扫而光,带着大堆或死或活的战利品回来领赏。
托他们的福,本城这段时间的治安很好,周边商路上的强盗也明显减少,商人和居民们都很满意。
唯一抱怨的,就是被抢了生意的赏金猎人们。
不过面对那个强得过分的光头佬,他们也没办法怎么抱怨――抢生意是强者天经地义的权力,冒险者的世界向来如此。
好在那个光头佬做事倒也不算很过分,平时并不出手,似乎是在锻炼手下的样子。这就让大家好歹还有生意可做,不至于断了经济来源。
冒险者们边吃边聊,时间过得很快。乔修将他面前那份酒菜吃完之后,付了账,就提起搁在地上的鱼叉,背着武器出了门。
他没有骑马,只靠步行也走得飞快,一会儿就出了城,沿着大路朝西走去。
双头鹳城向西大概二百里外,有一座铁象城,名字来源于某种在收藏家们之间很有名气的古币。铁象城的主要经营项目是矿石的冶炼和金属的粗加工,他们生产的精制金属锭和武器原胚驰名大陆,总是供不应求。
所以这条连接两个城市的商路,也就成了强盗们眼中的肥肉,不仅经常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强盗团伙出没,更不止一次为了争夺它而爆发过内讧。
“所以我总是不懂啊,大家好端端过日子,吃吃睡睡上上床,生他一群小孩子,多好的事情啊……为什么这样的日子,偏偏就有人不愿意过呢?”
将两个突然从草丛里面跳出来打劫的地精一脚一个踹飞,乔修甚至连脚步都没放缓,一边感叹着,一边沿着路上的痕迹飞奔。
他走路的速度简直比奔马还快,太阳落山的时候,就已经追上了之前出发的那些人,远远看到了他们在夕阳下拉得长长的影子。
而当他完全追上他们的时候,天边已经只剩一抹红霞。
“你觉得这次我们能有收获吗?”那队赏金猎人的首领和他交情不错,笑着问。
乔修耸了耸肩,指了指前方:“结果不就在那边明摆着吗?”
那些赏金猎人可没他这样鹰一般的锐眼,又过了一会儿才看清那边的情况。
只见一个宛若天神的光头巨人,正扛着门板一般的巨斧,带着一群犹如将他缩小了几号的壮汉们,用绳子把一群垂头丧气的强盗们挨个儿捆起来,扔到旁边的大车上。
至于那个被称之为“铁爪”的强盗首领,地上一处巨大凹坑里面那滩乱七八糟的鲜红,就是这个颇有名气,脑袋价值五百金币的家伙,留在人间最后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