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雨成花,
时间追不上白马。
你年少掌心的梦话,
依然紧握着吗。
云翻涌成夏,
眼泪被岁月蒸发。
这条路上的你我她,
有谁迷路了吗?
我们说好不分离,
……
明月夜送君千里,
等来年秋风起。”
一首‘时间煮雨’,周行云唱完之后按下停止键,舒缓一下嗓子,对着不远处的学姐笑道:“学姐,小弟唱的还行吧?”
“哦,很好听,实在是太好听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听到周行云的问话,杨敏回过神来,双眼泛着泪花地鼓着掌。
刚刚听着这首歌,她竟然想起了高中时期第一个暗恋了三年之久的男孩,如今已然远隔千里,差点就流泪了。原先她还想着鼓鼓掌好安慰一下小学弟,却发现小学弟竟然如此有才华,简直就是太惊喜了。
简直是惊喜得不要不要的。
谁能想到一个无意中认识的小学弟,竟会是这样有才华的大作家。
对,就是大作家。
“时间煮雨。”
见了美眉学姐的反应,周行云很是满意。
嗯,这首歌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至于他心里会不会有剽窃的愧疚,那是搞笑么,难道那些原作者能爬过一个世界来咬他。
为了早点过上真正的二代生活,周行云早已把所有的羞耻心抛诸脑外。
接下来,周行云分别录了‘吻别’、‘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十年’、‘江南’、‘丁香花’等等十几首前世在KTV的常备歌曲唱了一遍。
此时的周行云很是庆幸前世之时的积累,想当年他大学之时浑浑噩噩,根本就没有追求过一个妹子。
等到他毕业之后,情商初开,才发现那些漂亮美眉都各有归属,不少男同学更是花丛纵横,唯有后悔莫及。
为了在公司里追求一个年轻美眉,周行云更是痛下决心学习吉他,竟然混了个情歌王子的称号。
而今,在这个世界,在这片坑哥的土地上,他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停了?”
好久没听到歌声,回过神来的杨敏满是疑惑地看向小学弟。
“姐,我喉咙受不了了。”
摇摇手中喝空的矿泉水瓶,周行云忍不住翻了翻白眼,他嗓子都有些发干了,再唱下去,估计喉咙要哑了。
那样的话,让他怎么凭借有磁性的嗓音去泡美眉,那可是他的终极目标。
何况,先前他已经把大半存货给耗掉了,想想卖掉的话也能赚点钱用以发展把妹大业了。
钱不在多,够把妹就行。
“哦,不好意思啊,我刚刚听得太入神了。”
看看手机才发现已经过了两个多小时,杨敏红着脸道歉一句,眼神却是发亮得几乎将对方看透,有这么个男朋友貌似很不错啊。
有点小帅,又那么有才华。
“这是对我最大的赞美,学姐,你真会说话。”
站起身来活动一下有些发麻的手脚,周行云戴着耳机听了一下录音效果,满意地点了点头。
话说他为什么不把歌词写下来寄给那些娱乐公司,完全是因为他不会谱曲,找别人也不放心,反正他在前世的时候都练过,索性就录下来。
“学姐,我……“
正要邀请学姐共进晚餐,周行云怀里的手机便震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