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一次又一次不顾任务飞身赶来救他。
一次次是付出是她自愿,而他伤她,是因为误会了她,所以除了那份自作多情的付出外,他其实没有任何对不起她的地方。
可是她能容许他的同情。那是她对他的感情中仅剩的骄傲,如果连这个都丢掉,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当然在乎你,可是,我不需要你的怜悯和内疚。即使秦绾绾要杀你,你依然爱她。我对你的执念有多深,就越能理解你对秦绾绾的放不下。既然放不下她,却有因为所谓的真相而恨她,这又是何必,不如,还是恨我好了。”
苏岚的声音很轻,但是很痛,即使清冷得听不出情绪,却让傅文昌心底仿佛被某种尖锐的东西狠狠刺穿,生生扎出血来。
似是后悔,又似是懊恼,纵横官场多年,他傅文昌自认为从没有他抓不住的东西。不论是为官还是人际关系的打通,都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没有那么多关壳,只要他想,就能得到。所以他不再那么想要那些东西,因为那些唾手可得到令人觉得无趣。
可这是第一次,他感到有一样东西,自己无论如何都想争取,可是想尽了办法却似乎越离越远。
有件事她说错了。他并不爱秦绾绾,他甚至知道她接近他是有目的的。
但是对当时的他来说,娶谁似乎都并没有关系,但是对当时的他来说,婚姻并不是一个非某人不娶的。秦绾绾设计了他一晚,怀上了他的孩子。那个女人虽然接近他另有目的,但似乎也是真的爱他。所以,他娶了她。如果将一个居心叵测的女人放在身边监视,那么很容易让其因为放松警惕而露出狐狸尾巴。
他不觉得,“结婚”是一种拥有多么深刻的意义的东西,看到自家父亲和母亲,他每每都会想,婚姻大约只会令原本自由的人变得不幸。如果是他,决不让那种东西成为一种束缚。随时都可以结婚,不想要的时候离掉就好。女人是美丽的生物,这种生物会令男人产生渴望,但不足以痴迷。
痴迷会令人丧失理智。
他最厌恶的就是一切丧失理智的,会令人失控的东西,正如他从不碰烟,除了必要诚,也很少碰酒。
为秦绾绾复仇,更多意义上是为他的小厉,那孩子是他真的用心疼爱的孩子,那个小小的,他看着降生的小东西,第一声叫他“爸爸”时自己心头的震动,即使是不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那也是流着他血脉的孩子。动他的人的人,就是挑战他的权威,所以该死。
直到他抓到她。
苏岚。
她有一种,如果硬是要比喻的话,那是野狼一样的眼神。看着他的时候似乎充满了恨意。他起初是对这份恨意有兴趣,渐渐却被她倔强的性子慢慢吸引。或者说,打从一开始,他就在那双眼睛里**了。
喜欢上一个人是件需要缘分的事情,但它只是需要缘分,并不是那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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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人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