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疯的画面,还有芙颊淡淡的红晕。傅霆钧神微变。
无妨。
傅霆钧将材料放回原处锁好,站起身来。眸光深沉。
他有的是办法确认。
而另一边,熟睡的夏绯自然对书房的事情全然无知。
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树影斑驳,而她正从a大后门的围墙翻进学校,狠狠砸在了某人的脸上。
“呃,对不起!我还真没想到这儿有人。”她一阵道歉,抬头仔细一瞧,吓得哽住了。
这、这、这这这不是宋连诚么!a大校草,不,国民王子!她从高中就暗恋至今的宋连诚!毅然选择到a大年计算机系就为了能天天看到他,决定了她人生方向的宋连诚!
竟然在这儿撞上……
银的月光下,白衣大男孩笑着摆摆手:“翻墙出去想吃个夜宵,不怪你。”
国民王子也会半夜翻墙吃夜宵?!
夏绯愣了一下,下一秒,已经将手中刚买的炒河粉递到对方面前,却不知如何开口,“这个,那个”支吾良久,直到对方试探性问:“给我了?当赔罪礼?”
夏绯猛点头。
眼前人骨架纤细,虽然留着中性的短发,但清秀的面孔和双颊的绯红,还是没让宋连诚错认眼前人是男生。
少年显然已经适应了女生的这种反应,只是笑笑没有接,道:“翻一次都挺不容易的,下次有机会一起吃吧?”
夏绯愣住了。
耳畔有风吹过,她木然站在春夏交接的晚风中,鼻端都是浅浅的草香。
全世界,大约只有她会把人家一次客套的邀请当真。
于是第二天,夏绯守在墙下面等到大半夜,可宋连诚没来。
第二天,第三天,直到第四天,她终于意识到这大约只是对方的玩笑,然而她却还是很不争气地等在了墙下面。
这一等竟是半个月,直到宋连诚来了。
“学长!”
对方看到她也有些诧异,听了夏绯的解释后哭笑不得。
于是,两人真的一起去吃了夜宵。
于是,两人第二天一起上了校报。
照片上是两人拿着肉串的背影,标题写的是“劲爆z民王子也夜宵!”
后来那家夜宵摊的生意出奇地火了近半年,夏绯也常去,却再也没有遇上过宋连诚。
梦中的事情起起伏伏,夏绯醒来一看,天已经大亮,身边人也早已没了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