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高领毛衣是自己织的,配上黑色紧身的裤子,一双黑色的皮鞋,红色的大衣还是柳南给的,叶和平看到女儿的那一刻。差点没有认出来。
等叶铃到他了跟前,叶和平才笑道,“女大十八变,过了年你也二十岁了,爸爸刚刚可真是没有认出你来。”
特别是这一年里,叶铃竟长出了双眼皮,人站在人群里就格外的引人瞩目,虽然长的只是清秀,可是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沉稳的就像经历了沧桑洗礼过一般,让人移不开眼,虽不如宝石那般引人瞩目,却像珍珠一般散发着淡淡的柔和的光。
跟着叶和平一起来接人的还有沈斌,沈斌远远的一身军装站在那里,在人群里自然是打眼,又站的笔直,目光在落到叶铃身上的时候,眼里也闪过惊艳之色,那个倔强的丫头,不知道何时已经长大了,站在那里就像一朵静静盛开的花,纵然不如牡丹一样,可相比起来那野百合却别有一番风味。
“爸,你和沈叔叔在路上遇到的?”叶铃也看到了远处站着的一身军装的沈斌。
叶和平这才从见到女儿的欢喜里回过神来,由着女儿挽着往沈斌那边走,“他到单位里去找我,正好我今天来接你,就一起过来了。”
叶铃抿嘴笑了,“爸,沈叔叔一身军装,你总看着会不会想起在部队的生活啊?”
“这辈子是忘记不掉了。”叶和平笑看着女儿,见女儿努努嘴,抬头地才发现已经走到了沈斌的跟前,遂笑着对沈斌道,“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明年夏天这孩子就要毕业进部队了,原还想着让你照顾一下她,哪想成你也要调走。”
叶铃疑惑的看沈斌,“调走?”
半年不见,沈斌除了浑身散发出来的越发沉稳的气质,刀削有型的脸上棱角也越发的分明起来,一双眸子像岁月里沉寂了上千年一般,经历了的事情多了,叶铃面对沈斌的时候,也没有了先前的拐扭,能坦然的面对他。
叶铃打量沈斌的时候,沈斌已经开了口,“被调到山区去。”
叶和平就在一旁解释,“总要先苦后甜,要做出一番事来,才能有资本往上升。”
这么一听,叶铃也就明白了,看着被调到的不是个好地方,可人家这是去立功去了,这样等升职的时候,那也理所当然了。
“那是好事。”叶铃笑着恭喜沈斌,“什么时候调走?调到哪里去?”
“调令已经下来了,过了年就过去,要到大兴安岭那边。”走出火车站,沈斌引路,三个人到了车前。
部队那种绿色的小吉普,叶铃坐到了后面,“那边气侯比这边冷,也是北方到也不错,到了就能适应。”
“你们还有半年毕业,部队这边也早就做了安排。”沈斌冷硬一沉不变的语调,说起话来久了也就让人习惯了不觉得死板,“我看过你的调令,和我去的是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