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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兵分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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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剑狱空间外,

    不知道哪里得來的消息,三大种族已经组建成联军,朝着龙族而去,要是他们还不返回的话,那么龙族根本抵挡不住三大种族的联手,最终的结果只会有一个,那就是龙族被三大种族所组成的联军彻底覆灭,

    龙族不能丢,哪怕不要混沌巨石也绝对不能失去龙族,铃峰当然无所谓,可是其他六人却不行,龙踏天的脸色简直难看到了极点,因为他万万沒有想到,三大种族的联军会如此之快,按照他之前的推算,三大种族的联军,最起码也需要几天时间,

    “老祖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如今的血魔和金天已经化敌为友,虽然心里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可为了龙族,为了五爪金龙一族和不死血龙一族,两人都强忍住了心中的愤恨,也正是因为如此,有着不死血龙一族和五爪金龙一族,还有铃峰的加入,龙踏天才下定决心出手的,

    “龙族不能爹,可是混沌巨石,我还是有点不甘心,不如这样,我们兵分两路,一路回去坐镇龙族,一路留下对付此人,如何。”

    对于老祖宗的办法,沒有一个人反对,可现在的问題是,谁走谁留下,而决定权还是在龙踏天身上,龙踏天也同样知道事情要自己决定,想了想,说道:“这样,我带着他们三人返回龙族,铃峰,金天和血魔你们留下,相信以你们三人的联手,一定能够对付此人。”

    铃峰,血魔和金天根本沒有丝毫的反对,而龙踏天交代了几句之后,立刻带着三人离开,而铃峰,金天和血魔则是留在原地,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都笑了,

    事情真的变幻无常,之前他们三人还是死对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局面,可是一转眼的时间,他们就成了朋友,最起码是盟友,

    “金天,你感觉此人的实力如何。”

    “血魔,这个问題不应该问我,而是应该问你,只有你和他对战过。”

    提到此人的实力,血魔的脸色瞬间变的难看起來,冷声说道:“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还的说,此人的确是天纵奇才,只是小小的洪荒至尊,却可以对抗洪荒大帝,单单是这份实力,我们就万万不能留下此人,因为此人的境界万一突破洪荒大帝,到时候我们抵挡不住,岂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深有体会,

    金天转过身,看着一边的铃峰问道:“铃峰,你和林云一直战斗,相信你对他的实力,了如指掌,“

    点点头,

    说到林云的实力,铃峰的确是最为了解的,因为当初在天外天,他们两人就一直开战,一直破开时空进入上古时期,更是战斗无数,本來按照正常情况下,以他洪荒大帝的实力,杀一个洪荒至尊简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结果却恰恰相反,

    深深的叹息一声,

    铃峰无奈的说道:“林云的确天纵奇才,我们不得不承认,按照正常情况下,洪荒至尊怎么可能是洪荒大帝的敌手,可就是这样的人,当年一剑秒杀一位洪荒大帝,震撼天下,“

    一剑秒杀一位洪荒大帝,

    听到铃峰的话,金天和血魔都是脸色一变,因为他们有着深深的不信,尼玛,一剑秒杀一位洪荒大帝,这是什么概念,

    “也许你们会不信,但是我也不想相信此事,不过的确千真万确,此人当年在紫霞宫上,一剑秒杀逍遥大帝,更是屠戮天下高手,当时他只是一个人,“

    金天和血魔心里都很清楚的知道,铃峰不会乱说,更加不会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虽然知道这件事真的很难让人接受,不过今天和血魔还是唏嘘不已,

    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的知道,一名洪荒至尊秒杀一名洪荒大帝,这代表着什么,先不说其他人,单单是他们就无法做到,这本身就已经说明此人的实力和潜力如何,

    “你们两人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咬着此人不放,要是其他人,也就算了,可此人,我们坚决不能放过,因为此人的变数太多,万一日后成就洪荒大帝或者混沌主宰,我们都要遭殃,与其日后给自己找麻烦,为何不斩草除根,否则放虎归山留后患,“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放虎归山留后患,对于铃峰话中的意思,不管是金天还是血魔,都知道一旦此人活下來,将來会给自己三人带來多少麻烦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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