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扑捉小鸟的捕鸟蛛已经是地球最大蜘蛛了。
而眼前这只蜘蛛已经超过了已知的任何蜘蛛的范畴,如果不是八条腿和口器以及数条腿上抓的一张巨大的蛛网,金霸天很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到了一头牛。
只是如果真有牛这么大的蜘蛛,那吃人也就不算什么事了。
说时迟那时快,金霸天脚下发力向后一跃数米跳出蜘蛛扑下的范围,金霸天当然明白这蛛网的危险,蜘蛛丝的强度是同等细度的钢丝的数倍,而且上面的黏性能让所有粘上去的猎物越缠越紧yu仙yu死。
金霸天当然不是要跑,人类大约是哺乳生物中跑得最慢的了,所以才要一群组成社会才能活下去。在大自然中,落单的人类只是猎物。
躲开这如同公牛般巨大蜘蛛的扑击后,金霸天的手瞬间打开突击步枪的保险,对着正要再扑上来捕食的巨大蜘蛛“哒哒哒”就是一梭子。
突击步枪六毫米子弹以二倍多一点的超音速飞快的贯穿着巨大蜘蛛的身体――所以说躲子弹什么的都是开玩笑,通过直觉和经验预判嘛,还有这么点可能。
(写到这里东方胜不禁消耗了一支香烟想到:超人飞的比子弹还快,那衣服和红色外穿的内裤是什么材料做的才能在这几倍的超音速飞行中而没有被破坏呢)
巨型蜘蛛的身上被突击步枪的子弹打出一团团青色的血花,没有哀鸣,巨型蜘蛛扑过来的动作越来越慢,终于在到达金霸天身前轰然倒下。
这时候,金霸天突击步枪上面携带的一个一百发弹鼓已经打完。
但是这还不算完,刚来异界再小心也是不为过的。后退几步的金霸天给突击步枪换了弹鼓后,拔出自动手枪对准巨型蜘蛛的尸体“啪啪啪啪”就是一阵狂射,巨型蜘蛛的尸体在开始的几枪中还抖了几下,到后来可能的确是死透了,才一动不动了。
金霸天看着眼前的不知是不是死透的巨型蜘蛛的尸体说了一句:“这个怪物好难杀啊。”
枪声在寂静的丛林中传得很远,还没等金霸天觉得怎么处理巨型蜘蛛尸体的时候,这个星球的土著智慧生命登场了。
在金霸天眼中一些穿着奇怪黄色甲衣几乎做到了全身防护的四个人――在这里就当做人来看吧,虽然看不到甲胄的里面,可是看外面还是人类的――非智慧灵长类生物应该不会弄个全身甲套在外面并且手中拿着或背着各种好像非金属的武器。
当前一个身穿金黄色的甲衣人远远的看过巨型蜘蛛的尸体后面向金霸天问道:“你一个人杀死了成年体的蜘蛛?”
“是的。我刚来这,碰到这个大家伙从树冠上扑下来。”金霸天不知道怎么的就明白了他们说的话,但肯定不是自己在地球上学到的任何一种语言,而且自然而然也就会说了。嘛,就当做光门的赠礼吧,嗯,设定就是这样了。
“你不是塔城的人,我在那没见过你。你是从哪里过来的?这附近的丛林能让最强的猎人停下脚步,一个人是不可能穿越丛林的。”
金霸天说道:“我也不清楚怎么到的这里,我老家是京城。”
对面的黄色甲衣人说道:“没听说过的地方,附近也没人去过那么远,算了,世界上总有意外。你一个人带不走这么多战利品,要我们帮忙吗?”
面对这牛一样的大的战利品,金霸天当然希望有人帮忙:“第一次杀死这种巨型蜘蛛。有用的好拿的给我留下两三样就可以了。”
四个金黄色的甲衣人分别拿出一尺多长的刀子,开始分解巨型蜘蛛的尸体。第一个和金霸天说话的甲衣人将其中的两样交给金霸天:“这是成年体蜘蛛的丝囊和毒囊,价值大约是战利品的一半。也是最好拿的,其他的战利品你有需要的说一声就是了。”
看着手中这个巨型蜘蛛居然有几百克重的毒囊和几千克重的丝囊,金霸天心说还好没被咬中,不然几百克毒液注射进去估计一时半刻就要挺尸,什么血清也来不及了。
拿到战利品金霸天继续问道:“这两个有什么用?”
听到这么弱智的问题黄色甲衣人像看猩猩一样看了金霸天一眼后才说道:“自然是有用的,毒囊是用来做毒药和解毒药的,只要配上不同的草药就能做成蜘蛛毒的解药,很奇妙吧。而且毒囊越大效果越好。
你手上那个毒囊大约价值三百钱,丝囊里面是蜘蛛已经制成的丝团,最大的用处是用来做最精良的内甲,成年体蜘蛛的丝甲柔软异常,刀砍不进,枪扎不入,水火不侵。当然,你手中那点数量可能还不够。或者只能给一个半大的小孩子做一个半身软甲。但是在塔城至少能卖到八百钱的高价,这样的好东西永远是有人要买的。”
大约是觉得金霸天真的不了解蜘蛛的,又继续解说道:“这蜘蛛的血肉当然是作为食物用的。这么多当然也能卖个几百钱。另外就是蜘蛛的口器,打磨一下能做成很高级的枪头。幼年体的口器就只能做箭头了,蜘蛛腿和关节等也有其他的用处,可以说除了少数内脏和被洒落的蜘蛛血之外其他的都是有用的。”
金霸天看着那四对足球大小的蜘蛛眼球问道:“蜘蛛眼睛呢?”
黄色甲衣人说道:“这个,只能给小孩子做球踢了,一般情况我们遇到这种巨型蜘蛛会先射爆它的几只眼,这东西虽然看着很大但是也卖不上几个钱的,也不怎么好吃,怎么,你要吗?”
“不了。”金霸天赶紧摇摇手。从小整天踢这个玩意大约会做噩梦吧。
这些身着黄色全身的甲衣人动作很熟练,大约十几分钟的功夫就将巨型蜘蛛肢解一空,除了一些不要的内脏和不值钱的蜘蛛眼球之外,剩下的都打包准备带走了。能看出四个人力气很大,不然这一只巨型蜘蛛在金霸天看来没一千斤也有八百斤了,虽然肢解后扔下了一部分无用的内脏等,但每个人身上背的重量都不会少于一百斤。
再加上四个人本就不是空手来的,这黄色的全身甲虽然看不出什么样的材质做成的,可是肯定是有一定分量的。加上几个人携带的武器以及其他等,金霸天估计每个人大约负重两百斤左右,地球上不是没有能背两百斤的大力士,但是像人家这样背了两百斤还能行动如常的,那就不多见了――就是在军队中,长官也不会让士兵背着一百公斤的武器装备上战场的,他们宁愿让后勤人员冒着炮火一点点的给一线部队送上去。
这金霸天自然也是决定和他们一起去塔城。人类吗,自然是要结伴而行一起居住,一个人在大自然中是活不下去的。
这里已经是丛林的边缘,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类只能在原始丛林的边缘活动,和四个甲衣人小心翼翼的绕着路走了十几分钟,金霸天也随着四个甲衣人离开了这片丛林。
出了绿色的丛林不久,就看到远处一片绿色中有白烟冒起,当前一个黄色的甲衣人对金霸天说道:“那就是我们塔城了。”
金霸天是左看右看,也没看出远处那片不时有冒烟现象的绿色海洋中有什么城池的,既然是城吗,您得先有个城墙好不好,怎么看着那片地方到像是灌木丛呢。
等走近了进了城金霸天才发现,原来这片绿色的海洋还真就是一个城池,只是这不高的黄土夯筑的城墙上和城池的天空中爬满了绿色带刺的荆棘。阳光只能从荆棘的缝隙中照到城中――这采光肯定有问题啊。那些白烟是各家以及城中的饭店等做饭烧火时产生的,这已经是很明显的人类活动了。
自然,最让金霸天放心的还是这个世界里的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