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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攻击、分而化之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我们把它叫做引蛇出洞。
仔细算了一下,最开始有四人被我和老鬼伏击,一死三伤,紧接着我在逃离的过程中,在水中又重伤两人。而老鬼这边夜袭营地,又让三人死去战斗力,如此算了一下,也就是说,追击我们的队伍报销了九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丧失了战斗力,为了照顾这些人,不但需要高手坐镇,而且还得有一定的人手在此留守。
然而正因为如此,使得追兵仇恨的情绪越发的浓重起来,只要是确定到了我们的踪迹,肯定会不顾一切,集中所有的力量过来围剿我们。
如果确定呢?
这里肯定需要那名叫做马拜庭的杀手过来找寻。所以说,我们的第二步,则是需要将马拜庭这个关键点给敲掉。
如何办呢?
商谈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先跟老鬼确定了一个问题:“你现在还好吧?”
他这一身鲜血看着有些吓人,老鬼摇了摇头,笑着说没事,刚才回来的时候被那个姓黄的老头给缠住了。老家伙果然厉害得很,一掌禁锢,差点儿就让他回不来了。
我准备详细问,老鬼却不愿回答,只是跟我讲起了此人的手段和特点。并且告诉我如果碰到了他,千万不要让他摸出棍子来。擺渡壹下:嘿||言||格 即可免費無彈窗觀看
那是一个是棍子的行家里手,一根棍子在手,就跟孙悟空拿到了金箍棒一样,凶猛得很。
说完这个,老鬼对我说道:“除了之前伏击的那个,我还咬了一人,应该会给他们带来一些麻烦的……”
被血族咬过的人,分为三种,第一种叫做初拥,是需要血族通过复杂的仪式和换血之后缔造而成的,这种人将会成为新的血族,拥有独立的人格,也继承了之前的一切;第二种叫做食尸鬼,就是已经被咬死了。大脑组织被破坏,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僵尸、不过行动却更加快速的鬼物,脑中充满杀戮,对人肉充满渴望,所以叫做食尸鬼。
还有一种,叫做血奴,就是被咬伤没咬死,虽然拥有一部分自我意识,不过大脑已经被感染,对于咬过自己的血族没有半点儿反抗能力,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屈从于血族的威胁,做些并不情愿的事情。
就如同吸毒人员一般。
一般来说,这种血奴存活的时间并不算就,最多一个月,就会自动变成食尸鬼。
这般想一想,其实还是蛮恐怖的。
我有些担心。说你这样一来,只怕血族的身份就会骤然公开了,到了那个时候,你就有可能变成整个江湖的公敌了。
尽管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邪门的手段,只有心怀不轨的人,不过老鬼的这手段实在是太过于古怪和邪恶了,很容易引发大众对此的恐慌和不满,而到了那个时候,问题可就有些麻烦了。
老鬼苦笑,说这件事情其实瞒不了多久,毕竟我化作蝙蝠的事情,已经有一部分人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下,对他话说道:“这一次,我们尽量全部灭口吧。”
老鬼对于自己的身份,其实是最敏感的,甚至都不愿意在我们的面前提起,显然是对这事情的曝光有着很大的抵触,也知道它带来的后果是什么,不过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样做。
并不是他渴望去吸那一两口的鲜血,事实上他已经不需要靠鲜血来维持自己血族的身份了。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此刻干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于危险了,就如同在悬崖上走钢丝,任何一点儿差错,都能够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能够给对方增添一点儿麻烦,我们这边就能够多一些胜算。
老鬼都已经豁出去了,我又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
反正黄家派来的这一帮人,都是专门替他们做脏活的家伙,双手之上定然是血腥累累,死不足惜。
老鬼知道我是坚定的温和派,听到我突然说出这话儿来,有些意外。
不过在看了我一眼之后,他还是点了点头。
好的。
他轻轻地说道。
让小米儿帮我们简单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势,然后我们前往下一个的预备伏击点。
这一次没有在泸沽湖,而是来到了西北角的格姆山之上,这是一处巍然矗立的平峰,连绵十余公里,山顶的最高处有近百亩的平缓地,而翻过这座山,就能够前往别处去。
我们要造出一种伏击完了之后,仓促逃离的假象来。
两人爬山,穿过了一大片的杜鹃林,在山腰间行走,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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