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后自然能踏上仙途,应该算得上仙人。”
栾绛冷脸多年,和当年的师尊一样,不太会哄小孩。
想要做出温和的表情,结果更加吓人。
小女孩儿没有犹豫,连忙跑到白衣剑客身后,却不敢用自己的手去抓对方的衣裳。
黑乎乎的小脏手,雪白不染纤尘的衣裳,哪怕碰上一下,她都担心被对方呵斥责骂。
栾绛的心情莫名有些开心。
若是他迟那么一会儿,这样天资极好的徒弟,兴许成了人家饭桌上的肉汤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饶是清修多年,心态依旧有些崩。
“你的女儿,我买下了。”栾绛垂下眼睑,知道这两个男子做什么交易,他抬手将腰间唯一一枚用来装饰的玉佩摘了下来,算作买下孩子的银钱,“从此以后,她与你们夫妇不相干。”
父母血缘乃是世间牵扯最深的缘分,若是直接将孩子带走,她长大之后还要受牵扯。
如今倒是好机会,父母要将女儿换食物,不顾她死活,那么一枚玉佩也够买断这份羁绊。
莫名的,栾绛的心情越发好了几分,常年抿直的唇角也多了一丝弧度。
低头瞧着万分依赖自己的小孩儿,他暗道:很划算的买卖。
小女孩儿的父亲忙不迭地接过玉佩,感恩戴德。
栾绛也不看他们丑陋的嘴脸,单手抱起小女孩儿,御剑而去。
两千多岁了,栾绛什么事情没经历过?
偏偏他没养过小孩儿,踏剑峰一贫如洗,最多养两只仙鹤。
养仙鹤他是放养的,但是这脆弱的小女孩儿不能啊。
“你叫什么?”
栾绛努力柔和一些,最后还是失败了,装面瘫冰山两千余年,表情想丰富也丰富不起来。
“仲孙……十三娘。”小女孩儿怯怯地回答。
“很好的名字,不过只能当做乳名,该取一个正经的大名才行。”
取什么名字好呢?
栾绛想了半响,最后定了一个“沅”,莫名觉得这个字和新收的小徒弟很有缘分。
“仲孙沅,以后你就叫这个名字。”
作为长辈,他自然能继续喊“十三娘”,外人和师尊总是不一样的,后者有一定的特权。
十三娘……莫名觉得这个数字极其吉利,给他异常熟稔亲近的感觉。
栾绛离群索居多年,早已经忘了当凡人的细节,粗心之下,他甚至忘了仲孙沅没有辟谷,每日三餐都要进食……原以为徒弟是得病了,给凡人大夫一瞧,原来是饿晕了。
瞧着饿晕了的徒弟,栾绛有些愧疚,收拾老本行,揭榜杀人赚钱,一笔就能换取不少金银。
作为修真界远古大佬之一,穷成这样也是奇葩。
不过,再穷的修士养活一个小女孩儿,那还是轻轻松松的。
栾绛不仅没有养小孩儿的经验,也没有带徒弟的经验,面对脸颊稍稍长了一些肉的仲孙沅,他费了老半天的力气去回忆自己和师尊相处的情形,他没有当师父的经验,但有当徒弟的。
只是,栾绛始终没意识到带女徒弟和男徒弟,二者之间有很微妙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