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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妹子在何处?私兵与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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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狗一定会发现他的,干脆,先下手为强!

    砰!砰!砰!

    李梦杨瞬间暴起,三枪解决了最近的三个私兵,然后便直往哈德逊河冲去!

    “他在那里!”

    “追!”

    “这个白痴!他死定了!”

    汪汪!汪汪!

    任谁都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河水是冰冷刺骨,李梦杨藏在这里无非是借助雾气,他的原计划并非是要涉水泅渡,可是那些个狗没多久就会发现他,目前唯一的逃命办法就只有走水路了!

    砰!砰!“哎嘿!”

    运气更不好的是,在跳入冰冷的哈德逊河之前,李梦杨感觉自己的腰侧一疼,应该是中枪了,但还好,河水足够冰冷,让他暂时不那么的疼。

    哗啦!哗啦!

    一条水线直射河心,李梦杨在穿越之前就有游泳的爱好,这是大学时上游泳课留下的遗产,这个技能有一点好处,就是只要学会了,那一辈子,哦不对,是两辈子都不会忘。

    但,真他妈的冷!

    “老天爷保佑!在我冻僵之前能游到河对岸!”李梦杨头一次感觉不到什么信心,他之前从来不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什么上天的,但这回……

    呜!

    “操蛋!!”

    真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艘大船破开浓雾直朝着李梦杨的方向驶了过来!

    ……

    许英士靠着一扇华美的木门坐倒在地,他的身下有很多的水渍,这应该是尿,骚气刺鼻,他眼神呆滞的望着斜上方,脑门那里有一个大大的血洞!

    阿兰・平克曼认真的观察着这个叫许英士的华人死者,他之所以如此的认真,就是因为他发现这个死者有些与众不同,那就是脑门上的血窟窿跟其他几位死者的不一样,比较大。

    不要小看这个不同,往往一些个案件就是因为一些个细小的蛛丝马迹才得以告破的,所以,阿兰・平克曼才会如此的认真。

    “凶手是个华人,最后的死者也是个华人。至于**,应该是这个华人被吓到了,这证明了他是最后死亡的,他看到了其他人的死,于是,他被吓的**了。而这个伤口如此的大,这说明用的武器是不一样的,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武器呢?……显然,是为了让这个死者更痛苦,伤口大嘛……那这说明,凶手可能跟这个死者之前有仇怨……”阿兰・平克曼在自言自语着。

    不得不说,他的分析总体还是很正确的,至于那个伤口大就更痛苦,其实是受限于现在的医疗水平,人们根本就不知道大脑内部是怎么一回事。

    福布斯家族这样的名门出了如此重大的杀人案件,那纽约市政府自然就坐不住了,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名门望族差点儿被铲平了呀,太恐怖了,如此凶案怎么能姑息养奸?

    于是,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最好的侦探,阿兰・平克曼,而平克曼先生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只是一个简单的现场勘察就得出了一个非常惊人的结论。

    “先生们,我现在知道凶手是谁了!”

    “嗯?”

    此时大家还在案发地,也就是福布斯大宅的客厅,一帮警察,法医,甚至还有画家,他们在描绘现场,这帮人都被镇住了,这个平克曼也太厉害了吧?这么快就找出了凶手?

    “先生请说!”福布斯家族的遗孀还在,她们哭的是眼睛通红,此时听到了侦探先生竟然找出了凶手,这太好了。

    要知道,昨天的事情也是奇怪,整个福布斯家族除了死掉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个杀人犯,就是被请到家中来的人到底叫什么,只知道他是个华人,而且知道这个人的样貌,但是。

    福布斯家族跟华人交往非常的密切,而且这个年头的样貌描述离谱的很,这完全就是大海捞针呀,所以,平克曼的这个消息,绝对是让人振奋的!

    “夫人请节哀。”平克曼很享受此时的感觉,这是一种众人期盼的感觉,他就是期盼的焦点,于是,他很是享受了一番,又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道:“这个杀人凶手,应该就是大盗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什么?!”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因为在他们的脑子里,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是个白人大盗好不好?华人?

    怎么可能?就我们白人还能被那么弱小的华人给抢劫了吗?不都是我们白人抢他们华人的嘛,不是吗?

    所以,刚刚还对平克曼报以崇拜眼神的众人,此时都好像看疯子一样的看着他。

    “你们,你们……”平克曼的那种感觉没有了,他感受到了侮辱,“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是个华人!我有确实的消息!你们都想错了!那个混蛋就是一个华人!华人!”

    “……”现在在场的所有人都在考虑,是不是应该找个医生来给这个侦探看看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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