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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崔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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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绝尘而去,至县衙击鼓,叫道:“杀人者在此,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县令升堂问案,左右为难,找来李申,问道:“你二人到底谁是凶手?”

    李申道:“是我。”

    崔猛叫道:“不对,是我。”彼此争执,抢着认罪。

    李申并未杀人,何以甘愿认罪?

    原来李申为人义气,颇具血性。当初妻子被抓,已与恶少结下深仇,只是人小力弱,无法报复。崔猛.挺身而出,手刃歹徒,好生感激。一入公堂,便已下定决心:所有罪名,自己一力承担,无论如何,决不能让恩公入狱。

    县令大怒,斥道:“混账!公堂之上,岂同儿戏?吵吵闹闹,成何体统?李申,我来问你,你说自己是凶手,那么作案之时,用的是哪类凶器?”

    李申不假思索,随口道:“用的是菜刀。”

    崔猛摇头道:“不对,凶器是牛耳尖刀,我自己随身携带,不会记错。”

    县令一愣,寻思:“不错,确实是牛耳尖刀。”心中明了,提起惊堂木,重重一拍,喝道:“来啊,将崔猛收押下狱,等候处理。至于李申,信口扯谎,欺瞒本官,重责二十大板,放他回家。”

    案情就此了结。

    不久后,刑部赵侍郎莅临县衙,翻阅卷宗,见死囚名单上录有崔猛名字,吃了一惊,当即屏退左右,独自接见崔猛。原来赵侍郎不是别人,正是僧哥。兄弟见面,悲喜交加。

    僧哥问道:“哥哥所犯何罪,受此重罚?”崔猛一一说了。

    僧哥沉吟道:“事已至此,我不能眼看着哥哥送命,容我打点关节,设法疏通。”仍将崔猛收监,嘱咐狱卒:好生善待,不可用刑。

    数日后,刑部文书下达:崔猛误伤人命,姑念上天有好生之德,网开一面,充军云南,无须处斩。

    于是乎,崔猛发配南疆,改服劳役。尔后赦免无罪,放归故里。那自是僧哥出力,左右斡旋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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