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一点也不难学,你看,前面的这个凸起叫做准星,准星和人的眼睛目标成一条直线,然后搂扳机,子弹就射出去了,刚开始有点难,等适应了枪的后坐力就变得很容易了。”
手把手教会了达娃开枪,少女很是兴奋,拿着枪不停地摆弄,唐密教会她剩余的知识,包括枪机保险的开合,半天的时间,达娃就学会了拆枪装枪,她原来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
一个星期之后,唐密天天守在通往天山的那片灌木林附近,眼下只有这片矮树林比较适合打伏击,别的地方都是一马平川的草原,藏不住人。
这一天,他正在思念着罗漪,忽然听到牧羊犬狂哮的声音,拿出望远镜,看到山根那边来了五匹马,马上只有四个人,其中一匹马的马背上是空着的,他猜到来人可能是野猪一伙人,那匹空着的骏马是给达娃准备的。
他一只手里拿着手枪,另外一把枪藏在身后,在灌木林后面潜行迎了上去,回头看看蒙古包那边,达娃手里拿着挤牛奶的盆子,张眼向这面望,他摆摆手,示意达娃进到蒙古包里面去。
五匹马排成一列,相互之间间隔十几米远,马蹄哒哒,像是一阵闷雷响起,马壮人威,令人胆寒。
唐密犹豫了一下,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三十米,在这么近的距离内,需要提前拦住马头,不让马队经过,要不,击打一下骏马,一人一马就跑远了,转眼就在手枪的射程之外,他后悔没把猎枪带来,就是有猎枪在手也不一定是野猪他们的对手,猎枪装弹太慢,马奔跑的速度太快,倘若野猪的人不怕死,一起冲上来,他就被马蹄踏扁了。
唐密咬咬牙,把枪藏好,从灌木林走了出去,方向正是野猪那伙人,他跟前面的骏马逐渐接近了,可以看到前面的男子敞开多毛的胸膛,对襟白褂随风舞动,愈发增加快马的速度感。
唐密举起手,高声叫道:“请下马歇一歇吧,我妹子马上就出来。”
“吁。”前面那个人勒住马头,惊异地看着唐密,问道:“你是谁?”
唐密张开手,示意自己的手里没有武器,笑呵呵地说道:“我是达娃的表哥,今天来接待客人的。”
“狗熊和秃子呢?”
唐密明白,他说的狗熊和秃子就是被自己杀掉的那两个人,指了指蒙古包说道:“他们就在里面,有两个女人陪着他们呢。”
那个强盗听说有女人,顾不得细看唐密究竟是不是达娃的表哥,伸着头向蒙古包那边张望,双眼变得炯炯有神起来。
这么一耽搁,后面的骏马追了过来,唐密看到其中一个穿着丝绸的男子,瞪着一双虎目,凛凛生威,顾盼之间很有威风,心里猜到那个人就是野猪,他飞快地侧身掏出手枪,对着野猪的身体开了一枪,兔起鹊落的变故让众人大吃一惊,这些人都是久经战阵的人,虽惊乱却不慌张,纷纷拿出武器抵抗,狭路相逢勇者胜,逃跑的人只有死的更快,他们很快看清四周的利弊。
唐密匆忙之间一瞥,看到众人的手中不外乎马刀和火枪,并不见火力强大的武器,心中才略略放心。
野猪中枪落马,那些强盗用马身作为掩护,向唐密展开攻击,唐密急切间已经无力再射中任何人,野猪落马不知道死活,他的手下张牙舞爪等待时机,只要唐密的手里子弹射光,他们就一涌而上把他乱刃分尸。
唐密也觉察到现场的形势变得对自己不利,他也不敢跑,人跑的速度跟不上骏马,只要跑出几十米,手里的手枪不能及远,就给了强盗喘息之机。
到了此时,唐密才知道有帮手的重要性,如果再有一个人帮着他,那些强盗就无处藏身,两边的火力夹攻,仗着武器的先进,就能把强盗全部干掉。
时间十分紧迫,不容唐密多做考虑,他分明看到,一个强盗的火枪架在马背上,枪口对准了他。
他等待着火枪的一声轰响,心想,就让自己死在枪口下吧,活得也够本了,火枪果然开枪了,火光一闪,唐密尽管知道自己闪避不及,还是下意识地做了一个卧倒的动作,他躺在地上,不知道火枪的子弹飞到哪里去了,只看到马蹄下,一双双人脚在不停地移动。
心中不由得暗骂一声,自己真是笨蛋,还是临敌经验不足啊,早就应该想到,马的身体高大,那些人躲在马背后,人站在地面上,一定会露出脚来,这就叫做露出马脚来了。
他瞄准一条人腿开了一枪,那个人扑通一声倒下了,唐密再冲着他的身体开了一枪,亲眼看到那个人仰身倒在地上,胸口冒出泊泊的鲜血。
一招奏效之后,唐密依法消灭了另外一个强盗,那些强盗看出自己明显处于劣势,一个强盗忍不住了,跳上马背,他的算盘打得好,认为唐密俯身在地,身体角度小,他站在马背上处于高位置,能躲开子弹,不料,就在他站在马背上的瞬间一声枪响,他一个倒栽葱掉落下来。
唐密也大吃一惊,这一枪,明明不是他开的,哪里来的援兵?
回头看的时候,却是达娃怀里抱着他那杆猎枪,威风凛凛地站在不远处,枪口对着强盗,她也吓得呆住了,第一次杀人的心情的确不好过。
还剩下一个身手完整的强盗,唐密站起来连连开枪,乒乒乓乓的枪声大作,那匹被强盗拿来作掩护的骏马瞬间被打死,躺倒在地,它倒下的时候,压住了强盗的一条腿,唐密扔下空无子弹的手枪,拔出后腰的备用手枪,对准最后一个强盗的脑袋开了一枪,鲜血迸溅了他一头一脸。
他不敢再犯跟秃头一样的错误,对着每一个强盗的头分别开一枪,那些人都死得不能再死了,他看到,野猪捂着小腹,手里端着一把庞大的手枪,对准的却是达娃的方向。
唐密不晓得野猪为什么这么恨达娃,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把达娃当成自己的女人,他在达娃的身上寄托了信任,没想到达娃却背叛了他,一个强势的人物,绝对不允许被自己的信任背叛的,野猪这才尤其更恨达娃。
唐密大叫一声:“闪开。”
随着高呼,他对准野猪开了三枪,枪膛里的子弹全部射进野猪的身体。一切不变得安静下来,唐密回头看达娃,才发现,她已经倒下了,急忙跑过去,看到达娃的胸前一片血迹,不由得心里一沉,如果达娃的心脏部位中枪了,那就麻烦了。
达娃还有呼吸,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他怜惜地抱着达娃的身体,叫道:“别睡着了,你睁开眼睛看一看吧,看着我。”
达娃的嘴角挣了挣,依旧是一言未发,不一会儿,就歪着头,死去了。
唐密不由得长叹一声,这就是达娃的命吧,为了消灭强盗,搭上达娃的一条命,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呢?他想不明白。
晚上,昌顺回来之后,看到达娃死了,两口子自然抱头痛哭一番,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在兰州读书,这个女儿留在身边,却遭遇不测,唐密唉声叹气一番,也束手无策,只能等待哀伤过去再劝劝他们了。其实,真的等哀痛过去,也不需要人来劝慰了。
第二天,唐密骑着马,向天山进发,他要把野猪的巢穴踏平了,免得打蛇不死反被蛇咬,敌人反扑是很可怕的。
唐密来到天山下面,顺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向山上走去,四周都是遮天蔽日的松树林,也不怕找不到路,进出山区都是这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