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辉咬紧牙关:“但是那座森林,我爸一直告诫我,除非不要命了,否则不要进去。”
“你现在还剩几口气?等周老三过几天来催你还钱的时候,不要说你家那座你拼命想要保住的老宅会被他卖掉,就连你的命都要掉几截。”苗畅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是时候搏一搏了。”
史辉沉默了。各家有各家的事,人生确实有跌宕起伏,这不意外。可意外的是,其实大多数人在低潮的时候,是走不出来的。能走出来,重回巅峰的,只属于最小部分的人。
他想保住老宅,从周老三手里保住手脚四肢。或许,真的如同苗畅所说,是时候,进入那座寻常人看不到的森林,拿命搏一搏了!
假如一棵树在森林里面倒下,而没有人在附近听见,它有没有发出声音?
这是一个非常出名的哲学问题。
思考类似于薛定谔的猫一样出名的哲学问题,并没有令我好受多少。静谧的森林,令自己非常不舒服。我听得到风声,听得到孤独,唯独听不到任何有关于黎诺依的声音。
记得曾经有一个调查,调查上有个选项提到,如果你独自在森林深处失联,白天空荡荡只有自己,夜里漆黑黑虫鸟怪叫,这样过几个日夜,你会不会吓出精神病和幻觉?
许多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是的,他们的回答很正确。至少我迷失在森林里,已经足足三天了。三天前,黎诺依跟我来到这片寻常人看不到的森林后,只不过一个回眸的功夫,就在我身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拼了命的朝她失踪的位置为中心点,找了她足足三天三夜。哪怕我疲惫不堪、哪怕我心乱如麻。可那一丝美丽的倩影,终究没有被我找回来。
自己不得不接受,女孩已经失踪的事实。累到极限、头发乱糟糟、眼皮因为几天没睡觉而耷拉着的我,有气无力的躺在了一棵树下。
这片森林,只有一种树。云南的鬼柳树在这可怕的密林中,突破了生长极限。它们肆意的滋长,吸收着土地的养分。
这片森林,自始至终,无论白天黑夜,都没有虫鸟怪叫。但是,我总觉得在看不到的角落中,潜伏着危险。
三天来,那危险,一直在暗中窥视着我,蜷缩着,等待着给我致命的一击。
“妈蛋。”我骂了一句脏话,摸了摸又油又乱的肮脏头发,努力将身体撑起来。自己从未见过森林里的危险,但我清楚的很。危险,早已逼近。只是那些潜伏的东西,显然很谨慎,它们躲着藏着,不断的在权衡和试探。
我苦笑了一下,扯过背包,整理起自己身上仅剩的维生物资。大部分的食物都在黎诺依背上的背包中,和她一并消失掉了。我所剩的食物和水,并不多!
“压缩饼干还有两袋,五百毫升的矿泉水三瓶。”我再次翻看别的物资:“没别的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