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被捡了回来。
我叫小奇奇,这是时悦颖说的。这个我觉得陌生,但是似乎又有些熟悉的漂亮女孩还说,我是她的丈夫。失踪了几年,她绝望了,甚至为我买了墓地立了衣冠冢。没想到却在今天,鬼使神差的再次将我捡了回来。
可是我总觉得,她的话语里,有些地方不太对劲儿。但对于一个失忆的人而言,直觉什么的,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因为万事万物都需要参照,没有了记忆的我,已经完全缺失了参照物。
“去洗个澡吧。嘻嘻。说起来,你还真臭呢。”时悦颖将我带到了一个大大的别墅中,她的嘴角一直弯着,大大的眼睛也弯着,喜笑颜开的像是两个美丽的月牙。
女孩将我推入浴室里,在浴缸中放入热水后,又走了出去:“我替你找找换洗的衣服。你三年多前的衣服,还替你留在衣柜里呢。”
我挠了挠头,脱掉确实非常肮脏的衣服,将身体渗入温水里。舒服的水温包裹着皮肤,我呻吟了一声。乱糟糟的脑袋,终于清醒了许多。
自己究竟是谁?真的是小奇奇,时悦颖的丈夫?她说我失踪了三年,那么这三年中,我究竟遇到了什么,为什么一点儿记忆都没有?
我抬起头,对面的镜子里清晰的印着自己的模样。说实话,那张帅气的脸,对我而言也极为陌生。瞳孔中接收到的景象和大脑无法对应。
这,就是我的脸吗?
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更加疑惑了。脑袋中一片空白,我甚至记不起遇到时悦颖之前的任何事情。
她发现我时,我乞丐似的在步行街上坐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但是我究竟是怎么去那条步行街的?去步行街之前,我又做过些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自己都一概不知。只剩如死一般的空白,那空白,犹如哽在喉咙口的肥肉,吞不进去,吐不出来,说不尽的难受。
伸了个懒腰,我尽量没有再胡思乱想下去。总之无论如何挖掘自己的记忆,想要挖出没有的东西来,哪怕是神仙,恐怕也做不到吧。
我胡乱的洗着澡,手指摸到身上的皮肤时,突然猛地皱起了眉毛。
从浴缸中站了起来,不断的检视着自己的身体。
怪了,身体明明没有想象中那么肮脏,甚至就连污垢都没有,白白嫩嫩的,不像是个长期流浪的乞丐。
身上的水不停顺着皮肤滑落,我捡起了地上发酸发臭的衣服,仔细瞅了瞅。衣服脏到看不出料子成分和样式了,但确实应该是经常和垃圾堆接触。
我就是穿着这样的衣服流浪了三年多?
可如果我真的常常在垃圾堆中过日子,皮肤怎么还会有现在这种养尊处优的模样呢?
还是说,这套衣服,其实是不久前才刚刚有人替自己换上去的?
替我换衣服的人究竟是谁?他们有什么目的?为什么,之前的事情我甚至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失忆,还真是一种麻烦到讨厌的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