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力的,那速度再要开起来,自然就要令人刮目相看。
这一招擒拿手法,出手干净利落,并且叶承欢高大的身子凭空摔下来,场面也颇为火爆。
这个世界的格斗术,追求力量和速度等一切能在人身体自身上体现出来的素质,而格斗技对人体的研究却是完全建立在解剖学的基础上的,格斗术并没有太复杂的发力方式,技巧更占据主位。
格斗术的目的就是防身自卫,能在最短的时间,击倒对手就是最好的格斗术。不管是以前西方各国推广在军队里的格斗技巧,还是现在以开发体能,挖掘潜力为基础的格斗流派,出发点虽然不同,但说到底都是殊途同归。”
根本没有必要把它们分的这么清楚,只要为我所用,说不定就能结合的更完美一些。
叶承欢所用的格斗擒拿,简单却高效,上手就是人身各处的关节反关节,手脚配合,是一门最适合和人近身肉搏的格斗技巧。如果他能知道叶卫国也精通这样一种格斗技,完全可以利用自己身高腿长的优势,谨守门户,把对手始终拒之门外,然后在放长击远,以他的力量,对方便很难再占到便宜。
这套格斗技的腿上功夫,势大力沉,讲究在交手之中,抡腿如斧,招招紧逼,走中线一路碾压过去,只要对手的力量不如他,自然而然就要败了。但练腿的人,下盘的稳定性都不太好,因为人是靠两条腿走路的,一条腿抬起来踢人,剩下的一条腿就很难进行移动,如果这时候被人抓住破绽,加以反击,那就危险到了极点。
正如中世纪的骑士武技传承,那就肯定走的是军队里杀伐果断的路子。而且骑士冲锋是有马借力,步战时靠的也是大剑盾牌,可没听说历史上有哪位骑士还精通腿功的。
骑士的下盘不稳,就打不了人。如果在与格斗高手对战时,把腿功当成了自己的主要攻击手段,这本身就是舍本逐末。
实际上,叶卫国就是一名深藏不露的格斗高手!
这一摔之下,完全借力打力,本以为赢了,可他定睛一看,叶承欢不像是被他摔倒的,反倒一只手支着脑袋,一个罗汉侧卧的姿势,眼睛还对他眨啊眨的。
叶卫国笑了,这小子的确能化腐朽为神奇,不被摔倒并不奇怪,要是真被这一下就赢了反倒怪了。
叶承欢的确是一身逆天本领,明明已经输定了,可他偏偏就有扭转乾坤的能耐。
叶卫国站起身,看着叶承欢沉默了片刻,才冷然道:“孩子,抛开咱们的关系不说,对于你这样的对手,我很尊敬。你的胆子,你的实力都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甚至无法想象。”
他慢慢的抬起拳头:“我这一生快意恩仇、杀人如麻,不知在这对拳头上下过多少苦功,会过多少对手,这对拳头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十八岁时这一对拳头打遍燕京没有对手。但在一次决斗中,我这对拳头误伤了一位对手的母亲,从此再没有动用。今天为了迎战你这样的对手,我必须打破自己的誓言。”
叶卫国的话充满了感慨,但是不难想象,当时一定经历惨烈的战斗,他在血气方刚、战力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误伤了对手以外的人,一定在他心中埋下了愧疚的种子,直到现在都无法释怀。但那究竟是怎样的故事,叶卫国并不想再提起,恐怕永远没人知道了。
他又道:“二十岁之后,我弃拳改腿,将所有功力浸润在双腿上。正所谓‘手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但凡习武人双拳好练,腿功难练。可我就凭着这双腿,接受了神州各门派的挑战,打遍天下没有对手,在所有的对战中,基本上一个腿法过去,对方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惨败,根本没有更多的悬念。从那时起,人们就送了我一个绰号:金刚腿。随着功力日增,腰粗的树干我一腿就能踢断,更何况是人。在对战几次连杀几个人之后,虽然事先签订了生死状,但还是有一波接一波的挑战者前来,我实在不愿多伤人命,于是从此闭门谢客,退出江湖。”
“直到后来遇到一位奇人,才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体能是有限的,单纯依靠体能绝不可能永远百战百胜,因为任何人都有老去的一天。从此,我抛弃了拳脚,开始潜心钻研气宗一脉,直到后来创立了赤焰先天功。”
“功成之后,也就是三十岁之后,我再没跟人交过手,因为但凡**凡胎根本禁不住我的灵犀一指,我从灵犀指到灵犀手,再到将赤焰先天功运用到全身覆盖,从心所欲的地步。从此之后,心里再也没有了对手的概念。”
“正所谓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之后便从心所欲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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