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那天早上下起了大雨,我打着伞穿着雨鞋照常去上学。
经过一间杂货店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在屋檐下避雨。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样子我永远也忘不了。她长得娇小玲珑,和我一样也穿着龙都中学的校服,一头乌黑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两个小辫,额前则是长长的刘海,她的皮肤异常的白,白的好像雪,可最吸引我注意的是,她竟然戴着一副墨镜,那副墨镜宽宽大大的遮住她半张脸,一看就是大人们常戴的那种,一点儿都不适合她小巧的脸型。
说实话,那时的我很内向,也常常自惭形秽,见了女孩子会脸红,更不敢和女孩子说话。可是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刹那,我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主动过去问候她。
女孩开始也很害羞,不过看出我是好意也就宽心了。她告诉我她是龙都中学的初一新生,今天第一天去学校上学,因为害怕迟到所以出门的时候太急忘了带伞,没办法只好在这里避雨。
听了这话,我想也没想就说要送她上学,她开始还有点犹豫,最后还是在我的坚持下接受了。
就这样,为了让她第一天上学光鲜亮丽的出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不被雨水脏了鞋子,我背着她,她打着伞,我们两个人就这样走上了去学校的路。
那一次,我第一次知道了她叫秀秀,父母都是外地人,以陪读的身份来到龙都中学上学。
听了这话,我忽然对她有种说不出的亲近,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是外乡人。
可奇怪的是,我问她为什么要戴墨镜时,她总是犹犹豫豫的不想说,我不想她为难也就没有再问。”
“后来呢?”趁詹洪基停顿一下的时候,林佩珊插了句嘴,很显然她已经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住了。
“从此我们就认识了喽。我们每天都约好了在那个杂货店的门前一起上学,我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帮助她,保护她,爱护她,她受欺负的时候,我去帮她解围,哪怕我被打得头破血流也毫不在乎,总之,认识她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了一种要保护她不受伤害的责任。我还带她去我朋友家玩,我们一起玩牌,一起吃路边小吃,一起去海边踩沙子,总之那一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林佩珊明澈的笑道:“一定是后来你们接触多了彼此互相喜欢,经历了一段浪漫的恋情……”
詹洪基淡然一笑,摇了摇头:“呵呵,那都是漫画书上的东西。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是不是喜欢,总之看到她或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很快乐。看得出来,她也是一样的。如果我们继续相处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会怎么样,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把一切都改变了……”
林佩珊蹙眉道:“什么事?”
“尽管后来我们很熟了,她也始终戴着墨镜,从来都不肯摘下来。我常常问她为什么要戴那个,她总是含糊其辞,好像有很难以启齿的苦衷。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想给她个恶作剧,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忽然冒出那种想法,当时她和同班的几个同学一起走,周围还有好多学生,我从背后一下就拿掉了她的墨镜。一刹那,她惊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周围的同学也都惊呆了。
怎么形容呢?那一刹那她带给我的震撼,一直到现在都惊心动魄。”
“你看到什么了?”
“原来她有一双湖水一样幽蓝的眸子,深深的眼窝,高挺的鼻梁,她的眼睛是那么美丽,美得让我那一刻都忘了自己的存在,我怎么也没想到她有一双那么迷人的眼睛,为什么还要用墨镜掩盖起来呢?”
“可是没想到就因为我这个草率的举动,给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混血儿。其实我早该猜到的,普通的神州人怎么可能有那么白的皮肤。可是那时的我还是太傻太笨了。
从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在那家杂货店门前等过我,我们再也没有一起上学。后来我听说她班里的同学知道她是混血儿,全都嘲笑她是假洋鬼子,连老师都奚落她。我这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我想找她道歉,希望她能原谅我,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可她总是躲着我,上下学也总是早早的来晚晚的走,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我的心里好像被掏空了似的,我千方百计打听到她家的住址,可是等我鼓足勇气去了之后,没想到她和她的家人已经搬走了,具体去了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
她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来找她,所以托邻居带给我一张明信片……”
说到这儿,詹洪基的眼圈红了,颤着手从怀里摸出一只精美的水晶盒子,打开后从里面拿出一张保存完好的明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