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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如若有缘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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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几度红尘来去,人面桃花长相忆,不知不觉,又是一年春华成秋碧。

    我本以为自己在这五姑娘山上待不得多久,没想到匆匆三年就过去了,时间真的很跳脱,你不想它,它便匆匆如流水。三年的时光过去了,我的个子也长高了许多,在也不是当初的那个小不点,小白狐儿的伤早就好了,出落得一身炫目的光滑皮毛,至于胖妞这个小瘦猴子也终于能够名副其实地叫这个名字了,因为它这三年时间里不知道吃了多少鸟蛋和小虫,营养好,肚腩都要出来了。

    五姑娘山主峰离龙家岭不过半天的路程,抬抬脚就到了,然而我这三年寒暑,却没有一次回过家,也没有见过我爹娘和我姐一面。

    青衣老道说我是个妨人的命,最好不要回家,免得给家里人带来灾祸——“七尺留外,年不过旬”。所谓七尺,讲的是南北朝的度量,这判词的意思就是说一旦我差不多长到一米七的身高,就不能在家里面待着了,而后归家,一年不能待十天。这事情对于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我来说实在是一件无比煎熬的事情,我想我那又善良又刻板的爹,也想我娘,还想把我从小带大的姐姐大凤,可这一切,都被青衣老道告诉我的事情给阻隔了。

    山鬼老魅聚邪纹,魔头转世又一生,我陈二蛋就是这么一个命,这辈子都要辗转漂泊,难以安生。

    不过好在青衣老道虽然不许我回家,但是却不会阻止我给家人写信。

    我二蛋也上过学,不过没两天山外面就闹运动了,接着田家坝的小学也停课了,于是我们就成了漫山遍野胡蹿的野孩子,眼看就要成睁眼瞎了,结果上山来后,却因祸得福,碰到了一个能够教我功课的人。这人并非青衣老道,而是神仙府中那个神秘的老鬼,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鬼,但是却知道它是这山上除了胖妞、小白狐儿之外,对我最亲的人。

    一开始,老鬼给我发蒙,教我《千字文》、《小儿语》、《三字经》,而后教我《易经》、《道德经》,此乃总纲,随后便是《登真隐诀》、《清微丹诀》和《太上三洞神卷》三部,又叫我用青衣老道给我种下的两滴精血习得气感,然后打熬身体,修习那入门的拳脚功夫。我并非愚笨之人,又时时都有性命之威胁,所以修习得格外勤奋,整日里除了一日三餐和挑水清洁的工作之外,基本上都是在学习。

    没有经历过苦难,就不知道什么是勤奋,那段山上的日子里,我几乎投入了自己全部的精力,但是却一直都不能像老鬼所说的那样,感应到无所不在的“炁”——虽然在此之前,我已经熟读了教授的道典经藏,虽不甚解,但是却能够朗朗上口,历历在目。老鬼告诉我,说我之所以感受不到炁,是因为我的意识被压制了,不过也无妨,你身上有两滴精血,到时候自然也可以徐徐转化而出。

    我依旧不能学道,但是却学会了写字,每隔一两个月,我就会写一封家书给我父亲,然后托着胖妞带回龙家岭去。

    就凭着这,我跟家里总算是没有断了联系,他们知道我在山里面活得好好。

    三年的时光过去,我依旧不晓得青衣老道的名字叫做啥,他不爱说话,特别不爱,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待在内室里不出来,有一次我不小心走进内室,正好瞧见他在扎着马步,在那石案之前挥墨泼毫,一只跟胖妞手臂那么粗细的笔锋沾上了朱砂、香灰水和石墨的颜料,笔走龙蛇,龙飞凤舞,在黄纸上鬼画符,空中不是传来风的呜咽声,青衣老道整个人都仿佛一块发亮的玉石,灼灼其华。

    那是我又一次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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