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七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去哪了?让我好找。”陆年华今天也穿的相当正式,一身黑色西服,紫色领结,让他在这暮色中显得有几分庄重,莫名的带着一丝威严。

    林夕摇头,果然他不是太适合深色系的服装,林夕还是喜欢他穿浅色的衣服,那样的他才是最真的他,才是那个她最为熟悉的温文尔雅的特别适合微笑的男子。

    “没去哪?一直就在这间大厅里转悠。”林夕说道。

    陆年华笑了,依然是最好看的笑容,林夕发现,在黑暗里他的牙齿是异常的白净。即使拉他去拍牙齿广告都不为过。

    两人站在人群中,望着流散的人群,林夕在等徐燕出来然后跟她告别,而陆年华在等她。

    两人就这样静静的站着,竟然也有一种仿佛恋人中的感觉,有人朝着他们望过来,林夕都是一笑了之。

    这时候,傅斯年也走了出来,他一身铁黑色的西服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天生的霸气,再加上冷厉的气质,林夕觉得他一路走来就像一个尊贵的王子。

    他的身后跟着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个个面容冷峻,林夕猜想那大概是他保镖之类的人吧,他走近她,林夕感觉连他身上清冷的气息都在向她靠近,林夕垂着手站着,纤细的指尖却是捏紧的,他朝她走来,却在离她最近的距离朝她身边走过,目不斜视,仿佛她站在那里,他根本就没看见一般。

    他最终走过了她,上了一辆黑色的桥车,那车身奢华至极,像极了他的风格,林夕认得那是一辆限量版的宾利,林夕还依稀记得他上大学那会,有一次他亲口告诉她,他说,他以后也要凭自己的本事买一辆宾利,现在他做到了,他不但买到了他梦想中的宾利,而且还是限量版的款式。

    林夕一直都知道傅斯年的家底很好,她以前跟着傅斯年总害怕他会有玩腻了她的那一天,然后甩了她,她甚至一直认为他的感情是薄凉的,犹如他那个人,她和他在一起,曾经也彷徨过,害怕过,逃避过,自卑过,可是却唯独没有放弃过。

    那是因为傅斯年曾经告诉过她,一个冷漠的男人身体里都蕴藏着一颗火热的心,他曾经告诉过她,他说,林夕,不要离开我,如果哪天我伤害过你,那只是我的无意识,因为我从来也不知道要怎样去爱一个人,即使不会爱你,我也要用自己最笨拙的方式去爱你,哪怕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哪怕你会憎恨我爱你的方式,憎恨我对你的霸道,可是我真的很爱很爱你,却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表达......

    林夕想起那晚他单膝跪地向她表白,身后是他花了整整一个星期为她准备的浪漫.......灿烂夺目的烟花爆竹,用蜡烛摆成心形的恋爱标语,还有他亲自请来见证她和他爱情的所有亲朋好友,就在那个夜晚,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那时候的他似乎没有现在这么冷漠,眼神也不似现在冰冷,林夕记得那时候的他是爱笑的,是一个顽皮的大男孩,可是为什么现在他总是整天板着脸,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

    直到那辆黑色的宾利在她面前扬长而去的时候,林夕才微微回神,她转眼看向门口的方向,这时,徐燕手挽着杜永琪已经款款走了出来。

    徐燕的脸上始终带着笑,杜永琪也是嘴角含笑,一副贵公子的模样。

    离的近了,林夕才注意到杜永琪的鼻眼也长的极为出色,他的气质不似傅斯年的冷厉,不似陆年华的儒雅,更不似沈千越的醇厚,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有着时下最让女人着迷的放荡不羁,他有着让女人最为倾心的丹凤眼,神色似笑非笑,凭空带着一种浪荡却偏偏让人看着赏心悦目。

    林夕心里想,徐燕从小过惯了奢华的生活,必定对任何事情都是极挑的,想必找男朋友也是,看着徐燕今天眉飞色舞的模样,竟是和那次初听她和杜家有婚约时的样子是完全不同的,可想杜永琪是一个何等优秀的男人,不然短短几日,徐燕又怎么会如此的倾心于他。

    徐燕拉着林夕的手让她留下来,林夕摇头,这个时间段她怎么可以破坏了这良辰美景,即使徐燕允许她住下来,估计杜永琪也不会答应吧。

    真所谓*一刻值千金。

    和徐燕道别的时候已经很晚,林夕坐上了陆年华的车一起回县城,其实陆年华本不用晚上这么赶的,只是林夕在a市除了认识徐燕,晚上几乎没有了住的地方,陆年华知道林夕不爱住别处也不勉强,开着车两人一起回宁化县。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