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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七百一十 飞鸽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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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驾亲征交州,说起来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但做起来却是征途漫漫,艰难重重。

    且不说南方瘴气丛生,蚊虫肆虐,就算是一马平川,顺水顺风,从金陵到交趾,粗略计算一下大约四千四百里的路程,按照马步混合队伍一天一百里的路程计算,光来来回回就需要耗费三个多月的时间。如果再考虑到在征途中开路填桥,躲避风雨,安抚百姓,那么消耗在路程上的时间将会更加漫长。

    但刘辩不在乎,也无所畏惧。

    秦始皇曾经巡游天下六次,足迹遍布中华大地,从北到南,从西到东;从西部的宁夏、甘肃到东部的蓬莱、泰山,从北部的幽燕地区到南方的交州百越,从北部的秦皇岛、山海关,到南部的桂林、南海,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行程数万里。

    真正做到了“示疆威,服海内”,这才是真正的帝王之姿,做皇帝就要这样!

    所以刘辩也要求自己像秦始皇那样,在有生之年踏遍大汉的千山万水,只要大汉旌旗指处,自己就要去看看锦绣河山,如此才不负帝王之志!

    站在巍峨雄壮的太极殿前,远眺长江的水,钟山的麓,春风中的刘辩豪情万丈,热血澎湃,忍不住就有高歌一曲的冲动。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大汉定要让那八方来朝!”

    南征之路固然应该气冲霄汉,但更要安排好御驾亲征之后的身后事,保证后方风平浪静,这样才能毫无后顾之忧的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将入侵的贵霜军埋葬在大汉的土地,让二十五万贵霜军有来无回。

    “我们的信鸽现在可以大规模投入使用了么?”刘辩抖了抖披风,背负双手询问李元芳。

    鸽子反应机敏,警惕性高,记忆力超强,所以中国历史上的诸侯在战国末期就开始使用信鸽通讯,大大提高了通信的速度。

    但使用鸽子通信有利有弊,优点就是信息传递速度快,一只精挑细选经过专门训练的超级信鸽的有效记忆能够超过一千两百公里,一天下来能够飞出**百公里的距离,比起日夜不停接力传递的八百里加急能够提高三倍的通讯效率。

    但信鸽的缺点同样鲜明,那就是飞越敌境的时候容易暴露目标,遭到敌方神箭手射落之后会泄露机密。所以天下的诸侯都会根据情况使用,不太重要但又需要加急的书信便用信鸽传递,关系到国家存亡,需要高度保密的书信则只能使用快马传递。

    刘辩自从几年前组建锦衣卫之后,就命李元芳遍寻养鸽奇才,训练了千余只优良的信鸽。但之前作战的时候,袁术、袁绍、刘表、孙策、曹操等各路诸侯犬牙交错,信鸽经常会穿越敌境,增大泄露机密的风险,所以东汉的信鸽一直没有大规模投入使用。

    但这次南征交州,整个疆域都在大汉治下,迢迢数千里全是大汉的领土,经常作乱的山越在连续的镇压治下,基本上已经服服帖帖的接受朝廷的约束。可以说信鸽泄露消息的风险基本上降到了最低,已经可以投入使用。

    有了信鸽来回传递情报,这将会使得刘辩非常方便的掌握北方、中原、以及朝堂上的局势,迅速高效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这也是刘辩毫不犹豫的决定御驾南征交州的原因之一。

    李元芳躬身启奏道:“启禀陛下,锦衣卫下属‘飞鸽营’待命已久,目前训练的长程信鸽两百五十六只,中程信鸽四百三十八只,短程信鸽五百九十九只,全部健康无恙,随时可以执行传递情报的任务。”

    刘辩点头:“马上派出飞鸽营在沿途重要集镇设置监控接纳站点,半月之内启动飞鸽传书,联络交州与金陵之间的联系,不得有误!”

    “诺!”李元芳拱手答应。

    随着李元芳一声令下,百十名身着范阳笠,身穿飞鱼服,腰悬绣春刀的锦衣卫连夜出城,在隆隆的马蹄声中向南疾驰而去,在沿途重要站点设置监控信鸽,提供饮食的站点。

    刘辩又对郑和与李元芳叮嘱道:“朕出征之后,从南方传回乾阳宫的书信,你们不许让任何人私自拆开,必须等七位顾命大臣全部到场之后再拆开。”

    “诺!”

    “奴婢遵旨!”

    李元芳与郑和一起弯腰领命,但不太明白七大顾命大臣是什么职位?但也不敢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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