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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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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因为我世故,因为我见过他最狼狈的时候,因为我没有让他有自豪感……

    我说,是我情商低,是我不会谈恋爱,是我不如景莫延聪明。

    最后他说:你知道我不喜欢阿莫。

    原来,你也知道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那样娇惯他,那样护短那样纵容,你口口声声说,你喜欢的是景莫延……

    “你怎么做到的,齐楚……”我站起来,嗓子里像有刀片在割:“你教教我,你怎么做到的?”

    我是这样喜欢你。我每天跟在你身边,我的目光无时无刻不牵在你身上,我用尽全力,给你找最好的通告,给你做最好吃的饭菜,因为你说了一句喜欢吃那种果脯,我一个月飞福建飞了五次。

    我喜欢你,喜欢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连黄景都可怜我。

    七年之前,我是满腹斗志的小青年,觉得世界这样美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做不了。七年之后,我只想住在一个安静院子里,孤独终老。

    你以为,你的清高你的骨气!你的清闲你的成功,是怎么来的!

    这世界这样公平,你要睡觉,我就得忙通宵。你要清高,我就得弯下腰去,你要满脸冰冷,我就得堆出两个人的笑容,

    但是,在这一切之后,你给了我什么。

    你不喜欢我,我不怪你。

    但是七年交情,你至少给我一点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要让我如此寒心。

    而今天,你说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喜欢我。

    你说你知道。

    那你怎么做到的。

    一次次的冷漠和无视,一次次毫不留情的偏袒,我是这样的喜欢你眼睛,但整整七年,我不敢和你对视,因为那里面对我一点温情也无。

    我今年三十岁。

    我失眠,有胃病,我不再听歌,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喝酒,喝醉了之后常常做梦梦见你,就算在梦里,我心脏都疼得像要裂开。今年我辞职的时候,正好是阴天,我站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看自己,发现我脸色青白如同死人。

    你怎么做到的?

    要是你喜欢我,你怎么舍得在我面前不顾原则的维护景莫延,你怎么舍得看我一个人挣扎了整整七年,你每次趁我喝醉的时候,亲我的时候,有没有一点点的心疼?

    你说你喜欢我,那你怎么会舍得看我落到这地步?

    -

    已经很晚了,我听见隐隐传来的主持人的声音。

    “快九点半了,”我平静下来,看了一眼手表:“要颁最佳男配角了。”

    齐楚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知道我今天晚上为什么叫你出来吗?”我看着他眼睛问。

    他眼神澄澈:“因为我说过,我拿金熊奖的时候,你要在我身边。”

    他还是知道的。

    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如果曾经有一个人,会无条件满足他怪异的脾气,毫无章法的任性要求,会无限度地为了让他的遂心如意而努力,只得他一个满意眼神,就幸福得快死去。那个人就叫肖林。

    我还以为他不知道。

    这个小舞台,垂下来天鹅绒的帷幕那么高,灯光并不够亮,空空荡荡,站在这里,有种被整个世界遗忘的感觉。

    “我们来接个吻吧,”我忽然提议:“我们还没有真正接过吻吧。”

    如果,那些所谓的“你喝醉的时候我亲过你”不算的话。

    齐楚的眼神幽深了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抿了抿唇。

    最开始的凑近,两个人都有点生疏,他比我高,低下头来的时候,阴影落在我鼻梁上,我抬起头,就可以看见他眼睛。

    他的呼吸有点急促,鼻尖碰到了我脸颊。

    然后他吻住了我。

    他嘴唇温热,我闭上眼睛都可以在心里千万次临摹这形状,我曾经无数次肖想和他接吻,真正碰到他嘴唇的时候,连灵魂都在叹息。

    心旌摇荡,魂飞魄散,我不自觉勾住他肩膀,世界似乎都在脚下化成了软泥,只是嘴唇相碰而已,却好像连心脏都要停跳。

    我是这样喜欢他。

    他说他也喜欢我。

    我们却走到这一步。

    -

    帷幕忽然拉开,灯光大亮,无数光束从头顶毫不辟易照下来,拉开的帷幕之外,两台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我们在拍。

    这是今年金熊奖颁奖礼的直播。SV台直播权,收视率预计24个点。

    而我们在接吻。

    -

    齐楚猛地推开了我。

    拉开的帷幕之外,是嘉宾席的侧面,无数道震惊的目光笼罩,是最隆重的注目礼。

    女嘉宾犹在报幕:……最佳男配角得主是,《十月烽火》,秦火扮演者,齐楚!

    你看,我没有骗你。

    你拿了金熊奖。

    我也在你身边。

    这剧本多圆满。

    -

    “齐楚,你现在知道我今晚为什么叫你出来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难产很久。

    不是卡情节,是已经想出情节,却根本不想写。

    这章其实不虐。

    但是写完这章,就开始收尾了。

    平生最恨写结尾,感觉跟给人物判死刑一样的。

    PS:这篇文有被人说是万人迷,其实就我自己感觉,还是很现实。

    喜欢大叔的几个人,有奔着利用他来的,有喜欢他却比陌生人对他还要差的,有根本不能依靠的青春期少年的。一堆渣渣,除了让大叔难受就没干别的事,也能算攻?

    自从前段时间几个逆转打脸之后,很久没人说我神展开和不合逻辑了。也不知道是弃文了还是怎么的。

    世界真美好呀~

    当然,如果不用找工作多点时间写文就更美好了。

    困得半昏迷不知道自己写了啥的作者爬着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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