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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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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楚黑着脸看我。

    但是他除了冷着脸给我看,又能做什么呢。

    他这样自命清高,见谁都是一副冷面,风凉话都不会说,指桑骂槐也不会,骂也骂不赢我,说也说不过我。在我这个“世故圆滑”、在演艺圈混迹这些年的经纪人面前,他不过是个战斗力连五都没有的人渣。

    我当初败,也不是败给他,是败给我自己。

    因为我喜欢他,所以给了他伤害我的特权。我捧出一颗心来任由他踩,因为老子年轻,因为老子乐意。

    现在我不高兴做那个任他欺负的肖林,他又能拿我怎么着呢?

    他不过是个出了几张专辑,有点名气,转战影视圈,不受公司重视,只能先拍两部电视剧,和景家的私生子谈着恋爱,和权大势大的赵家结下仇的、正被凌蓝秋当枪使的艺人而已。

    而我带的是华天十年来最具潜力的新人,今年的金熊奖的入围演员,小天王涂遥。

    我还即将成为华天十年来第一个修改合同的经纪人,就在昨晚,还有个少年跟我承诺,要让我像凌蓝秋一样,站上金熊奖的领奖台。

    就算,只是承诺。

    也抵过这七年来,齐楚为我做的所有事,加在一起的总和。

    -

    用阿青昨天放到博客上的分手宣言说:

    我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不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你还算个什么。

    -

    齐楚没有再招惹我。他只是冷着一张脸,坐在那里等陆赫,一言不发。

    当然,他也可能是在暗自筹划着,什么时候,能像昨晚一样,把我堵在洗手间揍上一顿。

    以他忘恩负义的程度,这事不是不可能的。

    陆赫在角落里思考许久,终于走出来了。

    他穿黑色,不愧是米林看上的男人,身材挺拔,三十岁前男人英俊的极致表现,穿英式黑色上衣,都说英国的男装是全世界最好的,也只有穿在他身上才显得出来。

    涂遥本来在挑衅地看齐楚,看到陆赫的样子,又仰起下巴,一脸不爽。

    我教训他:“看到没,这就叫气质,你只要有他一半的气场,就不用骗小女孩的零花钱了。”

    有这样的气质,谁会想得到,那身高级定制的手工衣服下,是个人渣呢?

    其实我也是借机教训煞一下涂遥的锐气。

    气质这种东西,涂遥是有的。

    不然,这一年来,他也不会还没出过大篓子――走中性路线的人都是走钢丝,走得好,就是满堂彩,所向披靡。走得不好,摔个粉身碎骨,成了笑话,还没人记得你。

    涂遥五官本来就精致漂亮,要不是骨子里那股骄傲的气质在压着,早就沦为不男不女的妖男了。

    -

    给齐楚定妆的过程快到将近敷衍。

    可能是陆赫早就做了功夫,也可能,压根就是看凌蓝秋不在,敷衍过去。

    几身练功服,都是白色,一件长衫,一件白色绅士西装,带了个帽子。妆也简单,一个辫子头,一个剪了辫子之后的七分,再加个平头。没有多余的花招,他底子好,又瘦了下来。穿一身白色练功服,站在那里,落落无尘,发梢都带着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让人心里都尘埃落定。

    “唔,乐综的新人不错……”vincent托着下巴:“有点靳云森当年的范。”

    要是齐楚知道是当年给靳云森化过妆的人说的这句话,大概会挺得意的。

    我偏头看涂遥,发现他神色终于认真起来。

    两个小时拍完了齐楚,就轮到涂遥。

    涂遥去换衣服,我给他看着大衣和包,听见阿青在背后和齐楚小声说话:“……可是凌姐说……”

    “我说了留下来。”

    我知道齐楚在看我,他的目光简直是带着刺的,扎得我浑身疼。

    我剥了颗巧克力吃,聚精会神,准备对付陆赫,vincent摩拳擦掌,在那几张报废的概念图上又画了几个圈,准备和nick交锋。

    陆赫已经脱了上衣,穿一件深灰色衬衫,他头发只比板寸长一点点,一张脸轮廓分明,涂遥还没出来,他就皱起了眉头。

    涂遥试的第一件衣服是西装。

    原著里,和齐楚的角色是师兄弟的、出身满清贵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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