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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二章 滚开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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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东西在尝过一次之后,是会上瘾的。

    比如杀人越货。

    在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够强悍的实力,杀一个人,和捏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还是在初期,凤歌很清楚在这世界往后发展不到一年之后,就会有专门以杀人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公会出现。

    要知道比起外头那些凶残的怪物,比自己弱小的同伴可要好对付多了。

    当然收获,也是巨大的。

    宏鑫和刘寒是在新手村里就认识的,再加上后来出了新手村才加入他们的王诺,三个人便组成了一个固定团队。

    一开始只是为了一起对付怪物,提升自己的实力。

    可是在和镇外的怪物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里哪怕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兔子,都比新手村的狼要厉害,这里的兔子不光爱吃草,更爱吃肉!

    如果想要成功的活下去,他们迫切的需要装备,需要武器,也需要钱。

    于是在终于花光了所有的钱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馅饼砸到了他们面前――一个毫无防备的刚刚从新手村出来的人,掉进了离他们不远的怪堆,被一群兔子当场就给秒杀掉了。

    他们从那个倒霉蛋的身上,得到了几个金币,还有一把武器。

    这笔收入虽然不算丰厚,却也给了他们一个不错的提醒――不光只有怪物能够提供给他们必须的生活资源,同类一样可以。

    甚至那些刚刚出新手村还没有适应这个世界环境的人,更好杀。

    特别是女人。

    这两天镇子上开始陆陆续续的有新人进来,但是女人却不多。

    所以凤歌一出现在镇上,便被宏鑫给盯上了。

    这个世界可没有安全区这一说,只是在二级以上的城市里,才会有限制械斗的一些管理条例出现,不过再巡防卫兵看不到的角落,一样每天都会有人消失。

    而且就算是你在城里杀了人被巡防卫兵逮住,也不是必死无疑,只要你有十万金币上缴,你立刻便会恢复自由无罪之身。

    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杀死npc是死罪之外,一条人命也就是五万金币。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有钱,就是在城主府里杀了人,甩下十万金币你一样是城主的座上宾。

    所以宏鑫他们选择在旅店里动手,根本就是有恃无恐。

    “那娘们儿一出手就是一个金币啊,身上肯定还有不少钱。还有那身衣服,艹,老子从新手村出来到现在,都没见过谁穿过那样的衣服!”

    宏鑫说到兴奋处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女人,说起来他好久都没碰过女人了!

    何况,那个女人的身材看起来,还真是他m的不错!

    “鑫哥,这次咱们去归去,可是也不能每次弄到女人,都你先上啊!”在三个人里,也只有刘寒才敢对宏鑫的话提出质疑和反对。

    之前宏鑫比他强,他自然服帖。可眼下眼见刘寒的实力有赶超宏鑫之势,自然不会再和以前一样,对宏鑫毕恭毕敬。

    每次出去他付出的辛苦可是不比宏鑫少,为什么每次都得吃他剩下的残羹剩饭?

    这不公平!

    “你小子什么意思?”刘寒的挑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宏鑫又不是棒槌,怎么可能没有感觉?

    可是如果现在真的和他正面起了冲突,凭借自己眼前的实力,未必有决胜的把握。但如果放任刘寒不管,自己首领的位置,迟早不保。

    不,甚至是自己的命,也有可能被那家伙毫不留情的拿走!

    他必须想个办法,先下手为强!

    宏鑫在心底盘算了片刻,见刘寒不吭声,他又哈哈笑起来:“不然这样吧,今天咱们也不分谁大谁二了,一会儿谁先过去制服那丫头,谁就先尝第一口,如何?”

    “成!”刘寒略略一思索,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

    和宏鑫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这还是宏鑫第一次在他的提议下做出让步呢!

    算不算是一种成功?

    刘寒心里喜滋滋的,丝毫没有留心到宏鑫脸上一闪而过的杀意。

    为了抢个先机,刘寒并没有选择与宏鑫他们一起行动,而是直接尾随在凤歌身后也进旅店开了间房,就住在凤歌的隔壁不远。

    这样比起宏鑫他们从外面翻墙入室,可要简单也快捷多了。

    像这种小镇上的旅店,一切设施都是最简陋的,房门自然也是如此。

    即使是从里头插上了插销,但凭借刘寒的手段,弄开也不是什么难事。

    刘寒小心翼翼的将房门打开了一条小缝,听了听里头没有什么动静,才一点点的推开房门,然后身形敏捷的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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