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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封印撒旦之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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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被压抑了数十年,就算全场的声音也压不住他一个人。

    这种时候,王杨的开怀大笑显得异常诡异,所有人莫名其妙的看向他,现场dj惊异地说道:“在无限恐怖队以零比四大比分落后的时候,他们的队长却出人意料地笑了起来。这实在让人费解。难道是受不了连续失误的刺激而陷入失控状态了吗?”

    泽北荣志连忙跑过去,小心翼翼地拍拍王杨的肩膀:“队长,您没事儿吧?”

    王杨停住了笑声,摇摇头:“我没事。放心吧,我已经知道怎么对付那个家伙了。”

    泽北荣志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闷闷地跑开了。

    是的,撒旦之手,世界上运球速率最快的街球手,魔王队的第二号人物,王杨终于想起来了。让他回忆起来的而契机就是那句“是你的手快还是我的脚快”,最后让王杨彻底想起来的则是德克斯特・霍普金斯抢断失误时脱口而出的“天下第一快手”。

    “撒旦之手”德克斯特・霍普金斯,身高一米八七,洛杉矶人,十九岁称霸洛杉矶罗杰斯公园球场。二十二岁移居纽约,成为布隆克斯区著名的街球明星。这家伙拥有世界上最快的运球速率,正所谓“唯快不破”,借助这一利器,直到王杨重生前,从来没有听说有人能从他的手里断球成功,由此成为ebc八强的常客。而在他加入魔王队后,与“骨头收集者”拉里・威廉姆斯双剑合璧,更是几次差点儿掀翻“黑寡妇”泰隆・伊万斯领衔的死神队。

    这家伙有两个方面最为著名,一个是他无人能及的高速率运球,另一个则是他那奇葩的一根筋xing格。黑人常常xing格直率、心思简单(为了避免被和谐,在此声明,可不是笨),但是能够简单到“二”,并且“二”到他这种程度的屈指可数。有时候这家伙干的事情简直让人哭笑不得。在洛杉矶时,他有一次去抢自己家附近的一家商店,他戴上面具,拿着枪走进去,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商店里的所有人就哄堂大笑,并且告诉他:“行了,德克斯特,我们认得是你,这一带没你这么大个的。”结果这家伙张口来了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我不是霍普金斯,把钱交出来吧。”结果可想而知――回到家里还没有来得及数清赃款数目,jing察就上门请他去喝咖啡了。只不过因为他那个时候还未成年,并且作案所用的枪支也是玩具枪,这才侥幸逃过一劫。

    但是回到街球场上,恐怕也正是得益于他这种单纯的心xing,才让他在练习街球的时候能够异常投入,从而造就了无人可及的闪电速率。不过命运的公平就在于赋予一个人某项天赋之后,必定会剥夺其另一项潜能,德克斯特・霍普金斯在练习基本运球的时候,无法像其他同龄人那样同时进行多项基本运球的练习――往往练习一种就会忘记之前的一种,于是他干脆放弃其他练习,剑走偏锋,一门心思地投入钟摆式运球,三年磨一剑,终于成功。而他之所以没有成为ao、骨头收集者那样的巨星,也是因为自己偏科严重的基本功。在其他街球手那里司空见惯的穿裆过人、灵活脚步,基本上很难在他的比赛中出现;尤其是脚步,跟他运球的闪电速率相比,他的脚步简直不堪入目,就连普通的街球手也不如,完全是凭借自己的运球吸引防守者注意力,然后乘虚而入的。当然了,这一点,直到多年以后才被发现,在此之前,这家伙就是无解的――虽然他只会这一招。

    这就是王杨前世关于“撒旦之手”的全部记忆。

    “嘿,菜鸟,是不是感受到了撒旦之手的恐怖?”德克斯特・霍普金斯贸贸然的出击抢断失误,导致防守失位,差点儿被攻进一球,可是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一点儿也不放在心上,反而趾高气扬地又来挑衅王杨,完全不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来吧,过来舔舔我的屁股,我会让你死得舒服一点儿。”

    看着他一边轻浮的运着球,一边扭着屁股走过来,王杨略带怜悯地说道:“知道我在你眼睛里看到什么了吗?”

    德克斯特・霍普金斯自开赛以来,第一次听到王杨回应他的垃圾话,不由得jing神一振;其实垃圾话对战时,除了害怕被对手控制自己的节奏外,最无奈的就是碰到闷葫芦了,任凭你绞尽脑汁组织语言,对方只是充耳不闻,那种运足了气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简直能让人憋出内伤来,“看到了什么?噢,我想一定是威严,霸气,酷,还有上帝的光环,一定是这样。来吧,菜鸟,告诉我,让我开心一下,说不定我的心情一好,就能让你不用哭着回家了。”

    王杨隐秘地一笑,压低语速,但是声音却没有丝毫降低,反而更大了一些:“我看到了――”

    看他这神秘兮兮的模样,不仅德克斯特・霍普金斯,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吊得高高的,现场一时安静的落针可闻,只有篮球从地面上反弹的砰砰声回荡。

    王杨缓缓地、清晰地吐出两个字:

    “眼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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