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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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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我做梦都想家里有台电视。”

    罗长乐嘿嘿嘿笑了几声,继续道:“现在有了,还这么大,这样就挺好。”

    “来小乐哥,陪我一杯。”

    范士元记得,自己来鹤山市上大学,当时罗长乐在一家拉面馆打工,一个月一百元的工资。

    每到周末,范士元都会到面馆找罗清水,叫上一声小乐哥,小乐哥就会给他一碗面五个串。

    罗长乐会说这是客人吃剩下的,其实范士元知道,这是罗长乐“请”他吃的。

    后来范士元大学毕业工作了,罗长乐依旧在饭店打工,只不过已经变成伸面师傅。

    再后来,范士元当上科长,他出钱帮罗长乐开了这家面馆。

    几年后,范士元当上局长,他想再出钱帮罗长乐开一个家大店,罗长乐却拒绝了。

    罗长乐,这样就挺好,还将当年投资的钱都还给范士元。

    面馆开了十几年,范士元也已经当了市长,他每次罗长乐依旧会给他煮一碗面、五个内串就像二十多年前一样。

    只是,范士元再也没提过给罗长乐开一家大店。

    因为他知道,罗长乐不需要,这样就挺好是罗长乐的口头禅。

    范士元很羡慕罗长乐,他也想说,这样挺好,可惜他已经停不下来了。

    每个周末,只要在鹤山他都会来,看到罗长乐他仿佛又看到从前的自己。

    ……

    陈启明和已经出院的叶妙妙正在逛街。

    他俩在挑选礼物,今天是叶凡的生日。

    转来转去,也没发现什么特别适合的礼物。

    最后,还是陈启明提议买一支钢笔。

    理由是,钢笔可以记载所有。

    看似毫无逻辑的理由,最终说服了叶妙妙。

    恋爱中的女人是不会讲逻辑的,其实男人也是一样。

    钢笔一千多还送同品牌的墨水和笔记本。

    当晚,吃的是家宴,叶凡亲自下的厨房,做了六个菜。

    三个人坐一起,其乐融融。

    陈启明从来没听叶妙妙提起过自己的母亲,好像叶妙妙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当叶凡打开的礼物的瞬间,表情突然凝住了。

    “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陈启明发现叶凡的眼中闪过一丝泪花,只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

    钢笔,笔记本,难道对他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当然,陈启明知道这不是他能问的。

    唱过生日歌、吹完蜡烛,陈启明开始陪着叶凡喝酒。

    “听说你们那个案子结了?”

    叶凡很少会问陈启明工作上的事,今天这么一问陈启明很是意外。

    “结了。”

    陈启明有些无奈地答道。

    “结了就结了,”

    “有些黑暗角落会被太阳忽视,但时间不会。”

    叶凡的再次让陈启明如获新生,他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切还没有结束!

    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纵情燃烧,只是时间问题!

    陈启明能等,他还年轻。

    突然之间,他发现叶凡好什么都知道,鹤山市官场这点事,好像都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叶凡?

    他会不会也有参与呢?

    陈启明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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