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3章 何为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他赫然举高长剑,一劈而下!

    “陛下!陛下!陛……”

    江充从方才被放出来,就一直惊呼。

    然而从始至终,刘彻冰冷神情不发一言,直到他蓦然感觉,脖颈一凉。

    再度睁眼看去。

    却发现此刻的刘靖,正居高临下,对他对视。

    手持长剑,真犹如顶天立地漠视人间的神灵,手中长剑染血,顺着八面剑尖流淌而下……

    自己怎么会看到这一幕?

    随着最后一个念头落下,他赫然看到,一个无头尸体,正躺在地上无声抽搐。

    而他自己的视线,更是天旋地转,随后彻底黑暗……

    ……

    “完了!完了!”

    与此同时。

    刘进与少傅石德看到这里,他们没有诛杀江充后的喜悦,只有冲击心灵,巨大的惊恐!

    石德更是站立不住,只觉得家族性命,彻底绝望。

    杀个江充不算什么。

    之前杀了,甚至不算是过错。

    可现在当众而斩,陛下颜面何存?

    要知道就在之前,他们还能活。

    只要离开长安,或许就能活的好好的!

    刘进更是神色恍惚,此刻的刘靖,他恍若陌生。

    其下手果断而迅速,根本不给人丝毫反应的时间……

    ……

    哗啦啦!

    几乎是同一时间,这座刚刚搭建好的祭天台,瞬间被旁边的期门军围拢。

    四周的百姓开始后退。

    这些将士,则用一种极其复杂而惊骇的眼神,看向这位皇孙。

    从他们担任期门军开始,根本没有见过,能在陛下身边如此大胆的狂徒!

    另一边。

    刘彻从头到尾,冷漠的看着刘靖,竟然真的挥动了长剑。

    在江充人头落地的一瞬间,他有一刹那的失神。

    原本他以为,对方根本不敢动手,只是用来拯救太子的一些卑劣手段。

    但现在……

    “廷尉可记下了?”

    邴吉连忙回道:“臣……臣已经亲自记下!”

    “好!好!好!”

    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而后,刘彻徐徐起身。

    “言朕之过,此是何罪?”

    “死罪!”邴吉惊慌不已。

    “大逆不道,于天子面前擅动刀兵,此是何罪?”

    “死罪。”邴吉声音渐小。

    “欺君为何罪?”

    邴吉俯首于地,“死罪!”

    “好!问他!问他!”

    这一刻,刘彻终于不再忍耐。

    “说朕信了长生,迷了巫蛊,那他今日所作所为,又是什么?他口口声声祥瑞,动不动代天!”

    “他以为他真能代天吗?”

    “若世上无长生,无巫蛊,那他所言祥瑞,所言上天又是何物?”

    “回答不上来,期门即刻将其枭首!”

    刘彻怒而挥袖,“然后将此行所涉及一切之人,统统斩了!”

    “诺!”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对刘彻而言,从来不是一句夸张之词。

    而几乎是问题传给刘靖的刹那。

    刘靖早就等着这一问,正如他之前所想,不破不立,破而后立,既然要一手打掉巫蛊,那就得先做一个区分。

    而且,由于幸运硬币的原因,这个“天”是真正可以出现的!

    这本就是他做历史游戏时,所设置的玩家道具,此刻,心中的念头,也是随着当初的本愿回响了起来。

    历史上为什么有那么多无道昏君?奸诈枭雄?

    为什么有那么多代天行事之人?

    董仲舒曾给刘彻觐见的天授神权,难道只是为了维护统治?

    不!

    董仲舒是要给帝王放置一道枷锁。

    天子行使的是“天”赐予的权力!

    不可使帝王因掌天下权,而肆意妄为。

    不可使乱臣贼子,窥测神器!

    这本是他们所设想的权力架构,但是,由于苍天不会真的出现,所以,从始至终这个权利架构到了天子这一层级,就意味着到了最高点!

    但是,刘靖今日就要借这个大汉君王百姓口中的“天”,来尝试一次真正的“苍天显灵”!

    这也是他以前所想的,以真实传说,打败虚假传说,打败巫蛊!

    当即,便有一道道声音,从其口中回响而起……

    “陛下!”

    “天之道,在众生,在万物,在一切法!”

    “是虚无、是不可观、不可测、不可闻!”

    “故而……天,无边之广,无边之大,无情无欲,崇高无上!”

    “雷霆雨露、风霜寒热,天地一切变化,谓之天象!”

    “天子,则代天之权,护佑黎民苍生。”

    “巫蛊又是何物?奸人宵小诅咒之用,咒骂之用,人与人之用!可有半分传奇?甚至不如刀枪剑戟,不如唾骂飞沫!”

    “陛下乃天子,又何惧巫蛊?”

    “可如今,陛下却逆天而行,如此相信巫蛊……”

    此时此刻,刘靖的声音掷地有声,震荡四方。

    “陛下是想丢掉,苍天赐予的责任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