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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卡文牧师从林子里摘了一些尚沾着露水的野花,稍后要打理一下献到神像面前。
可惜他这里没有什么奇花珍宝,甘泉美酒,不过小艾尔说的对,光明神之强大可为世界之主,什么好东西没有?对仁慈的神明来说,虔诚的心意才是重要的。
厨棚里的锅正煮着早餐,等剩余的柴火燃尽就做好了。
棚外,个头又窜高了一截的小少年正慢吞吞地摆弄身体,呈现出各种奇怪姿势。
不管看多少次,卡文都很疑惑,“艾尔,为什么你总是喜欢跳这种奇怪的舞蹈呢?这一点也不优雅。”
卡文也不想说的这么难听,但是这孩子已经坚持跳这种自创的舞蹈很多年了,没有一丝长进,老人很担心艾尔不肯放弃,日后会被大城市里的人嘲笑。
艾尔菲斯对这种评价习以为常,并拢的手掌继续慢吞吞的在空中划过,语气平和:“爷爷,我真的是在练武,不是跳舞。”
这个世界‘武’和‘舞’的读音并不相同,卡文牧师清晰的听懂了孩子表达的意思,虽然还是理解不了这慢吞吞的招式能打得过谁,但艾尔向来很乖巧,难得有点爱好,卡文想着随他高兴吧。
艾尔菲斯已经八岁了,他早练八段锦,晚练太极拳,已经坚持了许多年。
自猝死那一遭后,艾尔菲斯深深明白了养生的重要性,尤其是处于医疗手段并不发达的古代世界,他都不敢生病,万一就倒霉到一病不起了呢?
因此,艾尔菲斯早早的把锻炼身体的计划提上了日程。
这些东西还是念中学的时候跟老师学的。
两口子习惯了在晚饭结束后到小区旁边的小公园跟其他老人们一起健身,想到现在的学生整天坐在教室里,腰酸背痛的,便将小艾也拉上跟他们一起锻炼。
没有老师的看管,艾尔菲斯在大学期间只是偶尔会练练,毕业后更是一次都没练过。
如今穿越了,生活节拍很是悠闲,他也能坚持练下去了,他自我感觉还是有用的,毕竟这些年身体一直很好。
今天的天气阴沉沉的,看着要下雨,想必马丁大叔不会去打猎。
吃完早餐,艾尔菲斯收拾完餐具,准备去马丁大叔家练箭术。
他还挺期待打猎的,而且有了能对抗猛兽的武器,他也能去森林深处走走了,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新物种可以利用。
在拜访马丁大叔之前,艾尔菲斯特意挑了一只肥美的兔子带去当学费,是的,挑一只——因为他开始搞养殖了。
去年,他在菜地旁边搭了一个简陋的棚子,地面铺些平整的石头防着兔子打洞,边上竖起一根根紧密连接的木桩防着它们跳出来。
提前布置好之后,艾尔菲斯便去林子里布置了几个陷阱等着野兔撞上来了。
这么抓也不容易,森林那么大,锲而不舍的四处布置了快两个月,才凑齐了公母。
不过期间也捕到了类似家养鸡的物种,叫做走地鸟,幼鸟时期还会飞,但是因为又懒又贪吃,长大后就飞不动了。
这鸟行动笨拙,很容易被野兽捕食,所以数量不多,能有一只被诱饵引进陷阱也是艾尔菲斯运气好,这代表着能经常吃蛋了!
因为雌鸟可以像母鸡那样独自产蛋,虽然下蛋频率没有现代家养鸡那么勤,那也比以前难得吃一回好啊,他正是长身体的年龄,有蛋吃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卡文牧师原本肃穆的小教堂后面的院子里摆放着艾尔菲斯研究的各种乱七八糟的材料,教堂不远处还种了菜,养了鸟兔,利塞小镇最有氛围感的地方逐渐变得寻常。
马丁看着被递到眼前的活兔子,无奈道:“艾尔,我很乐意教你射箭,也很期待以后跟你作伴打猎,你不需要准备谢礼,把兔子卖到列夫的酒馆,你可以获得二十个铜币呢。”
艾尔菲斯见他不接,主动进了院子把兔子放进笼子里,“马丁大叔,您不要客气,我养了很多兔子。”
马丁不可思议地惊呼一声,“你居然真的养兔子了,数量太多可不好卖。”
马丁的父亲以前也看重兔子繁殖快的这一点,还想靠养兔子发一笔小财。
可惜小镇里有闲钱买肉的人不多,而且他们实在想吃了,更愿意自己去森林里碰碰运气。
他父亲也委托养了马匹的商人老爷带去城里,城里也并不好卖,因为那里有集市,集市什么都有,不缺肉食,卖出去的钱还要给商人老爷分佣金,结果,马丁的父亲养了几个月就放弃了,剩下的留着自己吃了。
艾尔菲斯之前听马丁劝自己的时候说过这件事,小少年笑了笑,“别担心,马丁大叔,我心里有数的。”
在森林里找到的新植物要先喂给兔子看看有没有毒,皮毛可以做冬天的衣服,肉他准备带去城里做成熟食卖,也可以在打猎的时候作诱饵,用血腥味吸引食肉类野兽出现,一兔多用,这个兔子,他还真是非养不可。
马丁也不多劝,艾尔小小年纪,却是有本事的,说不定他能想出好主意赚到钱呢,也不知道是不是贵族血脉天生都这么精明?
手握弓箭的小孩儿银发高束,身姿挺立,他轻抿着淡红柔软的薄唇,聚精会神的样子竟有一分迷人的危险,难以想象他长大后会有何等风采。
马丁觉得以后小镇的女孩都要抢着艾尔当丈夫了,还好他和小艾尔不是同一辈人,他已经娶到妻子了,没有竞争压力。
看着小孩儿反复拉弓上箭固定角度的动作,马丁不由夸赞道:“艾尔,你的臂力很稳,真是太适合练箭术了!哦~亲爱的,你一定很快就能学会,我真是等不及带你去打猎了,我记得我当年也是在和你差不多的年纪被父亲带去的。”
马丁这些年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游走,怪无聊的,不过他相信自己很快就有伴了。
艾尔菲斯在心中点头:每天打一遍太极和八段锦的好处这不就来了。
“马丁大叔,您知道我一直很期待去森林深处看看的,您放心,我一定会勤加练习的。”
艾尔菲斯在马丁家练了半日箭术,快到饭点才回去做饭了,下午下雨了,他便老实呆在自己屋子里思考赚钱计划。
这么多年,艾尔菲斯该认的字也认了,该背的教廷圣典和肉麻的颂词也背了,放在教堂里的书也看完了,卡文便也放松了对孩子的教导,因此艾尔菲斯的自由时间很多。
他又闲不下来(主要是因为没有任何娱乐项目可以打发时间),因此不是在动手折腾事物,就是在动脑计划未来。
未来十几年估计都要在利塞小镇和骑马也需要小半日才能到达的拉斐城赚钱。
等存够了钱,他就在城里开个小食馆,比起烹饪方式局限于炖煮烤,食谱长久都没什么创新的异世土著,他一个堂堂种花家的吃货血脉稳赢好吗?
关于他的厨艺是如何练成的?在此感谢老师和师母的悉心教导。
艾尔菲斯倒也没想过去更大的城市发展,一来这个世界由王权和神权当道,什么律法,神官准则,多半是形同虚设。
若他的商业发展触及到了别人的利益,没准儿会被扣个黑暗种族的帽子被“净化”了。
在艾尔菲斯看来,教廷识别、检举、处死所谓黑暗血脉的流程,跟欧洲的女巫审判一个性质,他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可不敢舞到大人物面前。
二来,他的相貌实在打眼,当初那个想杀死他的女人,看穿着和气质就不是常人,万一倒霉被她注意到了,没准儿又要被她杀一次。
所以艾尔菲斯打算低调生存,就在拉斐城这个偏远小城混混就好了,等开了食馆,他就雇人帮忙,自己做个闲散老板,偶尔可以遮严实点去远处旅游,见识一下异世独特的人文风景。
如果说上辈子艾尔菲斯还会创业,还有做大做强的野望,这辈子嘛,他觉得能顺利老死都不错了,野心什么的还是算了吧,形势比人强啊……
艾尔菲斯思考着未来几天的安排,光线昏暗,雨声催眠,没过多久他便睡过去了。
等他从午觉中醒来,雨已经停了,艾尔菲斯准备去看看他养的鸟兔有没有及时躲进棚子里避雨,他的金疙瘩们可不能生病。
从后房走出来,艾尔菲斯便见卡文站在教堂门口,面露愁容,顺着他的目光一看,瞧见了玛吉婶婶匆匆离去的背影。
艾尔菲斯随口问道:“刚下完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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