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能感觉到我假扮的读者,跟那些托儿是不一样的。
所以对我感兴趣,却仍会心存戒备。
我只需要稳住。
“陈老师,我是您的书迷啊……”
“那你说书里第二十七章,女主角在逃离缇曼岛的火车站,买了一支什么花?”
呵呵,她在考我,想看我到底是不是真的书迷。
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
我熬了一夜看完的,大部分剧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更何况,此时,这本书就在我的手里。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向日葵,女主角齐妙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因为向日葵永远以笑脸面对太阳,却把伤疤永远隐藏在无人看到的阴影里。”
“啊……”
我的话音刚落,便听到电话的对面,传来一声低声的呻吟。
我知道,我答对了,我的这番话,直接刺中了这女人的心坎。
这本书明显是写的她自己,文艺女青年都是多愁善感的,更何况一个被富豪包养,却又一直遭受家暴的女人。
她的弱点太明显了,也太容易戳中了。
“陈老师,您怎么了,是我说错什么了么?陈老师,对不起……”
我假装慌张。
对面有抽泣声,几秒钟后,她说:“下午五点,丽华酒店一楼的餐厅,我想给你再签一次名。”
对面挂了电话,我笑了。
下午四点半,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丽华酒店的门前。
车门打开,陈冬梅穿着一件淡粉色的长款羽绒大衣下了车。
门童识趣地打开大门,她走了进去,来到角落的位置坐下。
丽华酒店对面街边的一棵树下,一个裹着军大衣,戴着狗皮棉帽子的男人慢慢抬起头,确定陈冬梅的确是一个人来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转身走进胡同,脱下军大衣,摘掉棉帽子,露出上午在签售会现场的装束。
没错,这是我。
虽然我确定我的这一步计划进展得很顺利,但小心驶得万年船。
我必须要把事情做得稳妥。
所以我不急,要在暗处观察好,确定这不是个圈套。
我把破大衣扔给在胡同墙角蜷缩着的真正的流浪汉,在他浑浊又惊诧的目光中,背着双肩包离开。
我左手拿着那本《鸟》,来到陈冬梅的桌子前。
咽了口唾沫,脸上带着紧张和激动,说:“陈……陈老师……”
陈冬梅抬起头,打量我。
“你叫唐……”
“唐建军。”
“对对,坐。想喝点什么?”
“水,水就可以。”
我坐在对面,放下那本书。
陈冬梅的目光扫过那本书,表情淡定,但我还是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丝的激动。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服务生递过一杯水。
我饮了一口,说:“我……刚毕业,找不到工作,想着来天丰碰碰运气。”
我表现得有些拘谨。
“哦,陈老师,我给您带了礼物。”
我假装想起什么,转身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只向日葵。
花在包里放着,被揉搓得有些蔫了。
我双手举着,递给陈冬梅。
“陈老师,我觉得,送给您,也送给女主角齐妙。我觉得,您就是齐妙……”
陈冬梅瞬间愣住,眼圈一下红了。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