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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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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盖,抚摸着象牙白的琴键。

    但没有按下,而是闭上眼。

    过了几分钟,也可能是十分钟。

    轰隆隆——

    窗外炸起一声闷雷,一道电蛇撕裂天空,将印花的玻璃窗户都照的透亮,但很快又熄灭了。

    伴随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雨声,打在玻璃上,打在树叶上,打在的窗户外的水沟里。

    程开颜睁开眼,心情很好。

    他坐回书桌上,拧笔,吸墨水,抽稿纸。

    沙沙~

    淡蓝色的字迹在纸上留下两个字《芳华》。

    程开颜倒没有第一时间下笔开始写剧情,而是回忆起了那个被他借用名字的《芳华》。

    这部,他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去阅读的。

    抛开感情色彩和电影的加成,他个人觉得这部并不是严歌苓的真挚之作,有些小家子气,也有她对部队的刻板印象。

    在对人物的塑造中,可能只有何小曼是真正立起了。

    特别是有一段令程开颜为之触动。

    何小曼的母亲有一件红色绒线衫,是何小曼的父亲结婚时定制的婚服,本来母亲答应给她长大后穿的,但却被母亲送给了同母异父的妹妹,她直到一天这件衣服穿在妹妹身上她才发觉。

    她没吭声,默默溜进妹妹的房间偷了回来。

    晚上她缩在房间,硬着头皮抽掉毛线,用墨水将毛线染成黑色,给自己织了一件看起来有些拙劣的毛衣。

    这就是何小曼。

    相较于她,刘峰这种老好人的形象,作者就是不是单纯的描绘这个人物,更多是为了去写那种老好人露出一丝恶时,处境天翻地覆的变化,为了写集体主义下,个人的挣扎。

    就难免显得有些刻意,尤其是最后刘峰当能够看着那个陷害他的女人的照片笑。

    当然也有可能是刘峰,真的认为这件触摸事件完全是自己的错误。

    又变相的反映了他是个老好人吧?

    总的来说,他不想照搬,一来是他已经入了门,二来也是因为他想要尝试自己的故事。

    程开颜打算以这个故事触发的灵感为创作蓝本,以自己在部队和文工团的见闻为文字血肉,写自己的故事。

    对于创作,很多人可能觉得忽如其来的灵感最重要,但他觉得写作之前的准备,提前量绝对是决定作品下限的东西。

    灵感犹如神来一笔,拔高上限,但也可能破坏故事的整体氛围。

    芳华的故事基调,是一群年轻男女在集体与时代浪潮中,经历成长,感受青春,萌动爱情。

    当然还有对人性的丑与美的审视,这是必不可少的。

    就像班上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女同学,张抗抗。

    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但一定要标榜出来啊!

    这就是作家!

    程开颜依旧是选择了三幕式结构。

    说来也惭愧,他只会这个,毕竟足够经典好用嘛。

    “沙沙——”

    第一卷的故事,更多是起到铺垫的作用,但依旧有高潮。

    程开颜是这样假定设想的。

    一九七四年。

    这一年,注定特殊。

    上山下乡运动来到了高峰。

    这一年的夏天,学校的毕业季就来了。

    太阳的温度让北京城这座古老的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

    上山下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动员,也让全国上下数百万的在校学生,都被暗中某一双无形的大手,悄然决定了未来的命运。

    上山下乡还是入伍参军。

    这是所有的刚从学校的高塔中走出的少男少女,需要面临的,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

    参军绝对比下乡好,这是几乎当时所有人的观点。

    原因很简单,吃得饱饭。

    但参军,却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身世清白,社会条件,身体素质这些都是制约因素。

    下乡则要看命,看运气,分配到哪个地区,分配到哪个富饶的村大队,这些倒要看运气。

    时代的灰尘落下。

    落在北京城每一寸土地上,落在沉睡多年古朴苍老的故宫大殿里,落在永定河湍急的河流,落在弯弯绕绕,人间烟火的狭窄胡同里的每个人身上……

    成了一座大山。

    四九城的胡同里,坐落着一座座四合院。

    这里的年轻人,同样面临着人生的抉择

    这是痛苦的,艰难的,纠结的,无可避免的。

    一个父亲去世,由母亲带大的十五岁清瘦少年。

    程路。

    在这个热得人心里发慌的夏天里,在上山下乡的运动浪潮,在社会洪流的裹挟,在家人朋友的影响下,少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参军入伍。

    离开了这个丈量无数遍的土地,离开象牙高塔的学校,离开生他养他的温柔的母亲,离开人群中默默注视他的青梅竹马……

    一个小人物成长的历程就此开始,并不悲壮,也说不上伟大,这是这个时代许多人的选择。

    与此同时,北京城的某个单位大院的角落里。

    一个父亲下狱,母亲改嫁,家庭关系紧张的十二岁女孩因年龄不足,没能赶上这一波运动的高浪。

    但潮涨潮落是自然的真理。

    所有人都逃不掉,她也不例外。

    ……

    ……

    “乓乓乓!”

    “啪啪啪!”

    九点的夜,深邃得令人恐惧。

    雨水经过数个小时了的冲刷,依旧没有消停的意思。

    甚至愈演愈烈。

    豆大的雨水像天空发射的子弹撞击在玻璃窗户上,呼啸的狂风也不能阻止雨的进程。

    天空时而骤然亮起,巨大的轰鸣声和光亮,将原本寂静的雨夜打造成一个热烈的舞台。

    “嘎吱……”

    悄无声息的脚步从门外传来,紧接着嘎吱一声。

    房门推开。

    头发微湿,衣衫单薄的美妇人端着一碗清凉的,红色的绿豆汤,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盈满的红色液体在白瓷碗里晃悠着,泛着淡淡的涟漪。

    徐玉秀抬头看着坐的东倒西歪的身影,秀眉微蹙,清亮的美眸闪过担忧之色。

    但她选择安静的放下碗,来到他的身后。

    真投入啊!

    这孩子,他很喜欢这个工作呢。

    徐玉秀看着奋笔疾书的程开颜,记忆里的场景忽然从心里冒了出来。

    高大削瘦的背影,逐渐和他年幼时清瘦病恹恹的背影重叠。

    好像从小到大,她一直是这样在他背后默默地看着。

    “在写什么?”

    出于好奇,徐玉秀探出身子,看了眼纸上的文字。

    “我从未想过,只是因为贪吃这半只烤鸭,错过了和那个清瘦温柔的女人最后一次对视……”

    妇人心尖一颤,眼眶瞬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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