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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大章)橡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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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多是儿子,最多是个弟弟,不能再多了。”

    阿迪:“这么厉害吗?可是我们那儿的贵族老爷……”

    金北:“你们那儿的贵族老爷再奋斗一辈子,来到长安,也算个不小的人物了,能和股票交易中心指点江山那些人混个脸熟。”

    “这种人再奋斗一辈子,有朝一日也许能见到霍大人,跟霍大人说上一句话,那就是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故事。”

    阿迪震惊。

    这么厉害吗?

    金北看着远去的马车:“他要找我合作,还说给我股份一成。”

    “你放心,该你的一点不会少,只是这产业太重要了,是大汉的重要产业,我没法给你太多,不过就算是万分之一,那也是上亿的财富!”

    阿迪哈哈大笑:“上万上亿,我都快数不清了,只要能上千,换得到一只羊吃,我就不会亏。”

    两人目送霍海离开,回过头来,才发现,半个营的人马就站在自己背后。

    不知道什么时候,三名朝臣带着一大票人等在这里。

    为首的人上前拱手:“羽林卫校尉柏溪,奉命特来保护金先生。”

    旁边的人拱手:“工商大臣府衙工商丞楚铴锣,二位,有请。”

    最旁边的那人最后开口:“我们是大汉日报的记者,想要采访一下金先生……”

    金北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时候被霍海唤来的,金北只知道,自己好像真的不再是个普通人了,以前高高在上的官员,现在也要对自己客客气气的了。

    以前自己随便见到任何一个官兵从眼前走过,都要低着头免得冲撞了,他们在眼前这些羽林卫面前又算什么?

    ……

    霍海告别金北后,就按照原计划去了一趟东方朔那儿,和东方朔扯犊子了几句,然后就和内瑟斯仔细的聊了一下。

    聊完之后霍海对于世界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难怪西方欧美八竿子打不着却要认希腊当爹。

    希腊是真正的他们的爹啊。

    那还真就是一脉相传。

    希腊掌握着整个地中海区域三件东西,人,糖,油。

    准确的说是奴隶,蜂蜜,橄榄树。

    希腊人说是做贸易,不如说是做强盗。

    其还真就是北欧人和古埃及人的混合后裔。

    丫打天下就一个打法,先去一个地方,把当地橄榄树都砍了,然后这个地方没油用了,就把橄榄油卖给他们。

    这特么的不就是欧美最手拿把掐的手艺嘛。

    难怪认古希腊当爹。

    而希腊这几百年来在地中海各国到处拱火,到处撺掇打仗,然后进行奴隶贸易。

    从战胜国那儿购买战败国的人作为奴隶,然后卖给地中海各个军事集团,然后又去下一个地方拱火。

    终于,在二十年前玩儿脱了。

    准确的说几百年前就玩儿脱了,只是后果到二十年前才爆发。

    罗马领土虽然和霍海知道的那种完全不同,但罗马占领了地中海所有能算得上好港口的地方。

    如今希腊人要继续做生意就只有一个办法,投降。

    霍海不知道希腊投降有多快,但霍海记得历史中希腊投了。

    投了其实就是与虎谋皮,马上就被吃干净了拉出来了。

    难怪欧美疯狂的吹鼓希腊,要认希腊做爹,其根本原因压根不是希腊的文化文明什么的,这都是‘认爹希腊’这个活动宗教化之后的神话产物,和圣经一样的编写模式。

    最基础的还是欧美传承自希腊的强盗贸易模式。

    北欧只会当海盗,不会贸易,被叫做原始人野蛮人。

    埃及人只会贸易,不会抢,太老实了。

    会抢的海盗,和会贸易的奴隶制国家两者合一,诞生出的希腊,看上去是个邦联,实际上是个强盗窝啊!

    希腊真正纵横地中海的手段在后世记载中那叫一个一笔带过,希腊本来不多的那些功绩,夸大之后重点描写。

    难怪后世怎么看史料怎么觉得大量史料只能顾一头。

    原来是少写了‘抢’的过程,又给规模加了点料。这一加一减,看起来可不就对不上座了嘛。

    不过霍海也警惕了起来。

    这样的希腊人,能在罗马起来后,毫不犹豫的投了,绝不是因为想要当代投大哥,而是因为不得不投。

    所以,罗马的强度,恐怕很高。

    就算规模不如后世那些编出来的夸张,但加上思维‘恶棍’之后,那就不一样了。

    说白了希腊像楼兰加强版,罗马则是另外一个匈奴。

    “丢雷!”

    “我就知道好爹生不出孬种,反过来贱皮子就不可能有个好爹。”

    真有那么好的家风的话,怎么会高出那样的全员恶人后代?想想也知道不可能。

    选择性发布考古历史是吧?

    难怪不得又遮遮掩掩又涂涂改改。

    原来并不是想象中那样改了规模。

    其实规模改动还是其次,也就是有些考古学家个人吹牛哔影响了部分数据,而真正的大问题是改了大量不道德的东西。

    难怪后来罗马帝国奴隶横行,还有斯巴达克斯这样的典型,本来以为都是罗马帝国干的坏事儿,原来是练蛊成功了。

    罗马不就是地中海蛊王么?集合了地中海所有国家的臭毛病,诞生出的邪恶之王啊!

    差点搞错了。

    内瑟斯现在学儒已经一年了,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地中海缺乏道德,跟霍海说完之后,就跪求霍海一定要劝说陛下发兵地中海,拯救黎民于水火之中!

    霍海都懵了:“黎民?”

    内瑟斯:“我仔细的研究了历史,匈奴人就是夏朝失败的中原人北上定居,羌人就是炎黄之后争权失败者的后代,而我们埃及走的更远,所以我们应该是炎黄时代的失败方蚩尤的后裔。”

    “蚩尤现在在大汉的后裔叫做黎民百姓,所以埃及人现在也应该叫做黎民百姓。”

    “我们埃及人虽然混入了部分地中海强盗的血液,但是大体上还是黎民后代的,毕竟我们黑眼睛黑头发!我们可是黄皮肤!”

    霍海深深的看了内瑟斯一眼。

    这家伙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如果是无意的,那就是他读儒家读成了。

    如果是有意的,那就是他已经发现大汉一统欧亚非整片大陆已成定局了,他现在正在帮埃及人排位。

    按照他的理论,如果大汉官方接受了,那大汉子民就是一等公民,埃及人因为历史渊源,至少是个一点五等公民。

    那未来地中海那片的都成了底层,埃及人好歹能混个中层管理层的地位。

    不过……也许兼而有之吧。

    谁说全盘接受儒家思想后,就不能夹带自己的私人思想了,儒家的特色不就是我注六经六经注我么……

    不过,这件事情都是以后的事情,这算是对于远方的世界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目前还用不上这些信息。

    现在最关键的是开设橡胶公司的事情。

    霍海来到未央宫。

    此时霍海还是羽林卫最高统领呢,虽然部分打了胜仗的羽林卫已经被调回来升职了,甚至和霍海平级的职务了,但他们很清楚那是霍海没来得及封而已。

    宫中的几个羽林卫高层看到霍海来了,都围了过来。

    没有出去混到功绩的羽林卫们也只能羡慕着了,他们也想等个好机会发一发。

    虽然羽林郎升职都已经很快了,但那是谁会嫌官大呢?

    霍海:“我又不是来闲聊的,通知一下陛下。”

    一个羽林卫尉官开口:“统领,陛下要是在的话,过来和您汇报的就是罗烈副统领了,而不是我们了。”

    霍海捏着下巴:“嗯?”

    陛下明明比我先离开研究院。

    我还到城北去了一趟,和金北聊了半天,又去和内瑟斯聊了半天,再来到的未央宫,怎么陛下还没到?

    此时,刘彻的车驾刚好回来了。

    刘彻一边剔牙一边就下车了。

    一边下车一边回头给罗烈说:“你让浑邪下次烤全羊多焖一会儿,朕又不是没见过世面,又不是只喜欢烤全羊那层薄薄的脆皮,朕喜欢闷软一点熟一点的,本来朕食量就大,烤太劲道了每次吃完都腮帮子疼。”

    罗烈急忙:“陛下,臣记住了!”

    回过头,刘彻就看到了霍海。

    霍海都傻了。

    两年前,自己跟刘彻说自己不想上班,想要当个闲人。

    好了,这下刘彻闲上了,自己为了帝国操碎了心。

    虽然自己刚刚在朔方偷懒半年回来,但这完全不妨碍自己忙了一天邀功啊。

    霍海大声:“哎呀陛下,臣新城跑了跑老城,搞来了个天大的好消息,大利好消息啊!”

    刘彻拿下牙签:“你怎么在这儿啊,我让罗烈打包了一只烤全羊送去霍府,你这下不回去,就被霍光那小子给吃光了。”

    霍光今天放假吗?

    霍海倒是不知道。

    “什么大利好消息?”

    霍海继续:“哎呀,这一趟整完,起码得休息几个月,太费脑子了。”

    刘彻:“你不是才休息了半年吗?”

    霍海:“怎么能叫休息呢?我不是在怀朔搞研究嘛!”

    刘彻还不知道怀朔的消息?

    还是那句话,虽然隐藏的绣衣使者看不懂新科技产品,就算看到了新科技,也不会报告给刘彻。

    但是任何人是什么状态,刘彻一清二楚。

    刘彻当然知道霍海在怀朔草原上黄河边,玩儿了半年。

    刘彻笑了:“哦,那就要看新发现到底有多厉害,值不值得了。”

    霍海:“电线的皮,有了。”

    刘彻:“电线的皮,怎么了?”

    这可不好比喻。

    霍海:“就像血液,人体,依靠血液把能量供给到全身各个器官,这事情科学报已经报道过了吧?”

    刘彻点头。

    草原上输血研究第一期报告早就上过科学报了。

    后续研究中彭衣发现,人的血液有四种不同类型,每一种之间需要输血时,要同类血液互相输血。

    而血液并不是父亲是什么孩子就是什么,而是四种之间会因为爹妈血型不同,互相转变。

    输血这个概念因为战场上救活的匈奴人,已经成为了科学事实被宣传了出来。

    大家现在都已经知道人体营养是靠血液传输的了。

    虽然吃东西是吃到了肚子里,但也是营养进入血液,然后送到了身体其他地方。

    霍海:“这电线可以输电,但是如果不该接电的地方碰了线,电就不是去运输的终点,而是在半道流失了。就像血管破了,血液飚了一样。”

    “准确的说,血管破了只是这个人自己死,并不会殃及无辜,而电和雷霆是一样的,这电路的电流外泄,就像大河决堤……”

    这么说刘彻就反应过来了。

    说是什么电磁感应静电感应不同,但不都是电么,雷能劈死人,电磁感应的电照样劈死人。

    那发现了能做电线皮……也就是能隔绝电的材料?

    那的确挺重要的。

    霍海还在继续:“这种材料不只是适合做电线,还适合做马车轮胎。”

    “这种材料造价只有现在的杜仲胶轮胎的百分之一,耐磨和载重还有对马车的平稳性舒适性加成却远高于杜仲胶。”

    刘彻顿时严肃了起来。

    电虽然说的天花乱坠,但没看到之前,刘彻也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厉害。

    但是,和运输有关的,那就不同了!

    有了这种新材料,马车就能再度升级?!

    那运输岂不是又提升一大截?

    运输提升一大截带来的好处,也许就是直接让大汉的经济直接翻倍!

    如果提升的多,甚至能翻好几倍。

    那可不是股市上的数字游戏,是真正的经济发展!

    刘彻知道,这个东西的出现,也许比十个匈奴公司对于大汉经济的提升还厉害。

    虽然普通人不会理解,但这样一个东西打包出来,股值也不会弱于匈奴公司一类的公司。

    刘彻严肃了起来:“大殿里细说。”

    主要是刘彻有点热得慌,想要一边吹蒸汽风扇,一边细聊。

    霍海在电扇前一点一点形容橡胶的用处。

    当听到蒸汽机有了橡胶能升级换代,船舶火车能规模倍增,马车能进步好几倍的运货量,还有什么鞋子,什么手套这样的生产工具,各种妙用。

    刘彻都懵了,这又是一种万能药,和火药一样包治百病的万能药,只是,橡胶是给工业治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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