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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奇酋长看了一眼对方只有一人,便没有理会,命令自己手下的勇士们把车厢里还能动的家伙全部集中起来,收缴他们身上的所有财物。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些人的名字在不久的未来,将会冷冰冰的出现在报纸上,成为爆炸新闻里的一个数字。
荒漠上,十三辆马车在林肆等人的护卫下向着南方疾驰,可跑着跑着他就发现身后有一个小尾巴一直在紧追着他们。
“肆爷,那家伙疯了吧?他只有一个人也敢追我们这么远,让我去把他干掉算了。”
细狗瞅见了来人,拽掉脸上方巾,主动请缨出战。
林氏撇了一眼,摇头道:“不,你不是他的对手,特别是在马上,你们先走,把他交给我。”
林肆说完调转马头减慢了速度,拖在队伍最后。
全速奔跑中的勃朗宁也注意到了林肆,他正想举枪射击,却见林肆取下挂在马鞍上的步枪,动作极快的向他开了一枪。
“那家伙开枪似乎都没有瞄准,他真的会用枪吗?”
勃朗宁脑袋里的念头刚起,头顶的帽子便呼的一下飞上了半空,连带着他的一缕头发也被子弹带飞出去。”
“妈的见鬼!这也能打到?”
林肆这枪吓得勃朗宁浑身出了一层冷汗,他将身子紧贴于马背上,双腿紧夹,松开马缰,开始在疾驰的骏马背后更换子弹。
要做到这一步绝非易事,不但要拥有极好的控马技术,还要对自己所使用的枪械有着足够多的了解。
勃朗宁飞速更换了两把左轮的子弹,也不去管马缰绳,就这么挺直腰杆开始朝林肆射击。
只不过相当可惜,他的骑术和更换子弹的技术都非常熟练,但在高速奔跑及颠簸下,他射出的子弹却都不知飞到了哪里,连林肆一根头发都没有触碰到。
“白痴,移动靶本身就比固定靶难打,你却还让自己上下前后移动,自己增加难度,在这种距离下又怎么可能打得中我?”
林肆对于勃朗宁的攻击嗤之以鼻,他气定神闲的站立原地,又将一颗黄澄澄的子弹推入枪膛,拉动杠杆,扣动扳机。
“砰!”
又是一颗子弹飞离枪管,弹头在空中极速旋转,划破气流的阻碍,瞬间来到勃朗宁面前。
在马背上颠簸的勃朗宁身体缓慢起伏,那颗子弹擦着他的睫毛滑面而过,在太阳穴处拉出了一道深深的血槽。
“啊——!”
勃朗宁痛呼一声,整个人从马背上摔落,可他的一只脚好死不死的卡在了马凳上,被战马一路往前又拖行了十来。
等到他好不容易调整重心将座下骏马拽停之后,抬头却迎上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输了,他在这次的马上互射决斗中彻彻底底的输了,对方甚至都没有挪动,只开了两枪,一枪打飞他的帽子,一枪将他打落马背,这是何等恐怖的枪法?见鬼,在此之前他甚至对于自己的射击技术相当有自信。
“你......你到底是谁?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
一只眼睛已无法睁开,鲜血顺着伤口流满面颊的勃朗宁,仍然试着提醒对方他的处境。
林肆虽然面上蒙了方巾,头戴牛仔帽,但一对眼睛仍然弯如拱桥。
他操着一口极为正宗的西部口音道:“闯祸?我并不那么觉得,但我知道你这次回去一定会成为你老板发泄怒火的对象,怎么样?要不要干脆跟着我走?你的骑术与枪法都很不错,也够有勇气,跟着我你起码还能活命,如果就这么回去......相信你自己也能想到自己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