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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四章 小心啊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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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柔的阳光照在田野中,营寨附近的农田中,农夫们心惊胆战地拖家带口,钻入了自家茅舍和芦苇荡中。

    当孔岱亲王的大军走过时,地面轰隆隆的响声甚至能把房梁上的灰震下来。

    有胆大的,从门板的缝隙中眺望,却能见到排成一条一眼望不到边的长队行走在乡间小路上。

    农夫们看不清他们穿的衣服,但大多是黑蓝灰色的罩袍与武装衣,外面还有一件亮晶晶的锁子甲。

    再看那花花绿绿的旗帜,农夫们便知道是亲王殿下的雇佣军。

    等这敕令连走过,几名农夫先是卸下门板,左右看看,随即从自家马厩里牵出耕马或驴子,甩开亲人的拉扯,朝着示警的废弃箭塔奔去。

    很快,一道道或粗或细的黑烟就从骑士们行过的地方升起。

    马蹄踏着国王大道夯实的土地,孔岱亲王雄壮的身躯压在一匹五花马背上,将那战马压得连连喘息。

    闻到了秸草燃烧的焦糊味,他左右张望,却见山林芦苇荡后尽是升起的烟柱。

    亲王讥笑了一声:“怪不得一直被伏击,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了。”

    “这些本地乡民真是不知好歹。”一名随同的敕令骑士忍不住瞪眼。

    拉库尼奥则是一言道破了真相:“估计是那些老鼠组织的,那些乡民总有些亲戚朋友在圣孙义军里面。”

    老鼠,就是拉库尼奥对圣孙义军的称呼。

    然而这次老鼠们撬动了霍塔姆郡的贵族,让拉库尼奥功亏一篑,他不得不重视起来。

    孔岱亲王看着那些不断向远方绵延的黑烟,朝着身边的侍从问道:“前军交战了吗?”

    “之前报告说,还有5里地交战,格里芬此时应该已经交上手了。”

    “我估计格里芬他们不是对手。”孔岱亲王丝毫不留情面地对着拉库尼奥说道,“得派骑士支援,敕令连先别上,让征召来的雇佣骑士去。”

    拉库尼奥点点头:“叫蒙图斯,带十个枪骑队以及二百名雇佣骑士压上去。”

    …………

    “顶不住了,团长。”

    “玛德,这才顶多久就顶不住了,别废话,后面的人马上就到。”

    口中一边恼怒地喝骂着,格里芬一边躲在大盾下,踩着脚蹬给重弩上弦。

    刚刚将弦上好,格里芬便听见一阵急促的嗖嗖声,旁边的门板大盾掀起尘土,一具同伴的尸体已经倒在了眼前。

    从门板盾侧边的缝隙中露出半张脸窥视,眼前不远处七八十米的地方,沿着道路两侧是游走骑射的诺斯弓骑兵。

    在灌木丛夹着的小溪和杂草间,1000名近卫军排成了一前一后两个战阵。

    这片区域有农田、篱笆还有民居,救世军的横阵难以展开,只能前后站列。

    这从格里芬这边的视角来看,已经足够骇人。

    如林的长枪带着重影,枪尖在行进中如同波浪般晃动起伏,盔甲摩擦发出嚓嚓声,六百名长枪手排成了50x12的方阵缓缓向前。

    长枪林的两侧,轮射完的圣铳手们,按照《士兵圣典》将圣铳靠在肩膀上,居然在乱飞的箭矢中背对敌军,从队伍的通道中走向最后一排。

    在他们身后,又是一群圣铳手整齐地向前一步,圣铳齐刷刷举起,架在了枪架上。

    见此情景,格里芬猛地缩回了脑袋,接着他就又听到一阵嗖嗖的破空声。

    门板盾猛地震动了一下,几片炙热的木屑溅到了格里芬的脸上。

    他立刻朝地上一趴,等齐射过去,看着那盾牌上漏光的孔洞,他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怒骂起来:“找死啊,这么近,不怕射中自己人吗?”

    骂完后,他便吹了声口哨,麻利地从盾牌后站起,眯起右眼,瞄准了一名前排的长枪手。

    扣下扳机,弓弦颤抖,那名长枪手喉咙血花一溅,直直地倒在了队伍中。

    与此同时,雄鹰之团地重弩手们纷纷射出弩箭。

    近百支弩箭飞出,在土路上溅起灰尘,篱笆和民居墙壁上的箭矢尾羽甚至还在颤动。

    前排的士兵登时倒下了十几二十个,有的箭矢就落在士兵们脚边,可这丝毫没有影响对方的步伐,居然还有身上挂着箭继续行进的。

    师队长们挥舞翎枪,喝令着后排的长枪手加快了几步,填在了原先的空缺上。

    那明晃晃的长枪距离雄鹰之团的军阵只剩下最后不到50米的距离。

    “该死!”格里芬朝着身后大叫道,“穿好甲的,拿着盾牌和链锤到前面去,大剑士和战斧手在哪儿?准备突阵!”

    扭过头,通过漏光的孔洞,格里芬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这还真是不好办了。

    这一次出战,格里芬从死亡之团的斯滕贝格手中,抢到了先锋出战的位置。

    为了提前抢占救世军营地前的渡桥,他带着三分之一个团以及三百多卫兵走在最前面。

    但格里芬怎么都没有想到,这群救世军的进军速度居然比他们还要快。

    没等他们靠近桥梁,敌方已经渡桥,跑到了他们前面。

    要知道,雄鹰之团虽然人人都会呼吸法,可体力并不是无穷无尽的。

    他们的确能够在行军时穿戴甲胄,但士兵们还是犯了懒,多数人卸甲而行,准备等到战前再穿上节省体力。

    出于行军速度的考虑,格里芬默许了这一行为。

    结果就是甫一交战,就被一波圣风和一波长枪冲锋打溃了前排。

    好在这雄鹰之团士气和训练不算差,没有卸甲的士兵迅速持盾顶了回去。

    卖掉了那三百名卫兵后,格里芬带人回到后边车队,换上了部分武器盔甲,双方拉开了架势,继续交战。

    不过格里芬不得不承认,那魔鬼养的雷电棒棒确实厉害,硬生生把他们压得抬不起头来。

    再这么下去,估计再撑個两刻钟,他们就真得溃败了。

    格里芬走南闯北,第一次遇见这么恶心的打法和这么恶心的士兵。

    “把我们的重剑拿过来……丢了,丢哪儿了?岔路口那里,我淦你马!”一脚踢翻了仆从,拿起了一把普通精铁焰形剑,格里芬缩着脖子,和那些重甲战斧手集结起来。

    就在穿着重甲拿着大盾的士兵们准备填到前排的时候,相当突兀地,那些推进的救世军忽然停下了。

    甚至他们不知为何,居然在缓缓后退?

    众人疑惑之际,格里芬看着冲上来的诺斯弓骑兵,马上反应过来,欣喜地站直了身体,扭头朝着身后大叫道:“骑士,是骑士,咱们的骑士到了,这些弓骑兵在掩护步兵撤退。”

    “团长小心啊!”

    “团长,你在干什么啊,团长!”

    于一群躲在大车与盾牌后的步兵中间,站着的格里芬格外惹眼,立刻就被骑着黑色高级战马的弓骑兵们攒射。

    当然,格里芬这么多年战场经验,不可能被轻易射中,况且门板盾就在几步外,难不成要站在原地后背接箭吗?

    穿着重甲,格里芬就地一滚,只中了寥寥数箭。

    他甚至穿着丝绸内衣,所以只在后背上留下了几个血点子。

    弓骑兵们开始了经典的回旋围射战术,绕着步兵们来回转,时不时就是一波箭雨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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