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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章 鲸吞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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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

    郭振闻言立刻应下,转身前去传令。

    “……”

    苏武和刘细君看向刘据的目光中却不由又多了一抹敬畏。

    尤其是刘细君,一直以来她都将刘据视作一个极为随和的堂叔,却没想到刘据一出手就是此等手段,一国国王说杀就杀。

    杀了还不算,还要将仇怨转嫁到匈奴人身上……

    这哪里是什么随和,分明是阴险,超出她认知的阴险。

    回过头来,刘据却好像知道刘细君在想什么一般,笑呵呵的说道:

    “人死了名分还在,你不就不用委身于他,也顺利完成了和亲,成了乌孙国的王后么?”

    “确切的说,应该是王太后,待你踏入乌孙国国土的时候,猎骄靡应该已经被匈奴人射杀了,你已经成了遗孀。”

    “不过他已年过七旬,也算是够本了,就算我不杀他,他也没几年好活。”

    这倒是句实话,史书记载,猎骄靡的死期就是这两年。

    毕竟刘细君嫁到乌孙之后,也只活了五年,改嫁给猎骄靡的孙子军须靡之后,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这便足以说明和亲之后猎骄靡很快就死了。

    可惜他遇上了刘据。

    又在刘据推出“西约”之后,身为地域型的大国国王,他始终像历史上一样对大汉态度暧昧,影响了其他西域小国对加入“西约”之事的态度。

    只凭这一点,刘据利用起他的死来就毫无心理负担。

    可怜猎骄靡活了七十来岁,临了却没能得到一个善终……

    “殿下说的是,不知侄女到了乌孙之后,又该如何行事,请殿下明示。”

    带着这样的敬畏,刘细君怎敢说不,连忙又低声细语的询问。

    “刚才郭振的话你都听清楚了吧?”

    刘据不答反问道。

    刘细君垂首:

    “听清楚了。”

    “那就是了。”

    刘据微微颔首,

    “猎骄靡非死不可,他死之后,此前他立下的太子王孙军须靡又已被匈奴俘虏,如今就剩了一个二王子大禄。”

    “大禄不是猎骄靡所立,而军须靡虽被俘虏却还活着。”

    “因此大禄想要继承王位,便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乌孙国内应该会有一些反对的声音,尤其是此前已经明确站队军须靡的臣子,只怕大禄上位之后收到清算,因此一定会强烈反对,说不定还会搬出其他的王子或王孙来与其对抗。”

    “再不济也会想办法将水搞混,以此作为筹码换取大禄的承诺,确保自己的政治利益不受损害。”

    “此时,是大禄最需要政治盟友的时候。”

    “那么你认为,刚经历了匈奴洗劫,又承大汉援军力挽狂澜的乌孙国内,谁将是大禄拳头最硬的政治盟友?”

    听到这里,苏武接过了话茬:

    “那必然是大汉!”

    “对,就是大汉!”

    刘据点了点头,

    “我就直白的说吧,那时候的乌孙国,我大汉说谁可以继承王位,谁就可以继承王位,我大汉说谁名正言顺,谁就名正言顺。”

    “不过我大汉是礼仪之邦,素来不会像匈奴一样恃强凌弱,强迫他国去做不情愿的事。”

    “因此我们愿意遵循乌孙国臣民的意愿,支持最得民心的人继承王位。”

    “这个国王可以是大禄,亦可以是其他的乌孙人,甚至是乌孙的一条狗。”

    “总之谁衷心感谢大汉的援救之恩,谁愿遵循大汉的孝道,奉你为最圣洁的国母太后,而不是逼你遵循乌孙国的习俗,改嫁新的乌孙国王,那么谁就可以是大汉的盟友,是新的乌孙国王。”

    “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了么?”

    “……”

    听到这里,苏武和刘细君终于彻底明白了刘据的“险恶用心”。

    原来是这么个“礼仪之邦”啊……

    说的好听点,这叫尊重乌孙国意愿,说的难听点,这与篡国也并无太大区别。

    问题是这还是个阳谋,不管是大禄也好,还是其他的王子王孙也好,他们根本没得选。

    毕竟乌孙国才刚刚被匈奴打残了,前来的大汉铁骑才是乌孙的立国之本,想要得到大汉的支持,自然就必须做出一些让步,将心中的“感激”表现出来。

    尤其是那句“谁愿遵循大汉的孝道”。

    这不但是潜移默化的强势文化输出,还是上给乌孙国的一道枷锁。

    大汉实施两宫制,太皇太后,太后,以及皇后的权力其实都不小,也就是到了刘彻这一朝,还是在王太后去世之后,刘彻才真正强势了起来。

    而倘若乌孙国也必须遵循孝道,那么刘细君这个太后可就有资格过问国事了。

    最重要的是,刘细君今年还不到二十岁。

    刘据暂时还不确定历史上的刘细君究竟是怎么死的,如果真是郁郁而终,那么这回换了心情,那么作为太后与国母在乌孙生活的日子可就长了……

    毕竟乌孙的二王子大禄,如今也已经年近五十。

    如果是他继承王位,忽然多了这么一个“母后”,虽然不知他该情何以堪,但估计刘细君还是有很大概率成为太王太后的。

    ……

    刘据的计划实施的很顺利。

    赵破奴也的确给力,不愧是跟霍去病混过的武将。

    再加上匈奴人在这之前已经被汉军杀的胆寒,他们虽对乌孙人重拳出击,但只要是汉军所所至之处,匈奴人立刻便会抛下大量从乌孙人手中抢来的辎重物资与俘虏,退避三舍。

    如此就形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匈奴人拼了命的抢掠,其中却有一大半都便宜了汉军,而骂名则还是匈奴来背,汉军得了辎重物资,还要受到乌孙人的感激。

    真就应了那句“他还得谢谢咱们呢”。

    至于猎骄靡,走的也很安详。

    赵破奴暗箭射杀此人,用的都不是汉军的弩箭,而是匈奴的长弓,就连箭矢都特意选用了匈奴人那不及汉军弩箭精良的箭矢。

    凶手自然是没有抓到。

    何况现如今乌孙国兵荒马乱的,哪里都有可能藏匿匈奴人,谁又能说得清楚?

    而在赵破奴攻入乌孙国的同时,大汉的和亲队伍就出发了。

    这支队伍大张旗鼓的进入乌孙国,几乎跟随汉军的脚步进入了乌孙国的王城赤谷城,然后就“意外”收到了猎骄靡遭匈奴人暗箭射杀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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