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极其朴素。
李悟分别给四张照片恭恭敬敬地上了香。
心里默默地叫了声“爸、妈、爷、奶。”
他本是农村孩子。
在他八岁那年,天不亮便进城卖菜的父母,被一伙宿醉飙车的公子哥撞死。
那个时候,酒驾还查得不严,社会风气也闭塞腐败。
在村里所有亲戚不理解的骂声中,在吧嗒吧嗒抽了一晚上旱烟之后,李悟的爷爷选择了接受公子哥家里给的两百万,私了。
李悟的爸爸是家中独子。
李悟也是。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两位老人,就这样带着尚还懵懂的李悟,背着背篓挑着扁担,带着全部家当进了城。
先是用李悟爸妈两条命换来的两百万,买了这套位于城里头最好中学旁边的老房子。
再用剩下的钱,买了另外地段稍差些的三套房子与一处门面。
华夏人刻在骨子里的基因,“有钱以后,先买地,再买房。”
城里头,地是买不了了,那就要多多买房。
于是,那位面朝黄土背朝天了一辈子的老人,便拼尽全力,用自己为数不多的见识,为李悟挣下了这么一条路。
爷爷去世的那两年,三套房子拆迁,再加上老家的房子拆迁,手里头的房子变成了十七套。
再后来,奶奶去世。
世间便只剩下李悟孤零零一个人。
上完香,李悟正准备走出房门,忽然感到右手传来一股极其灼热的感觉。
就像碰到了一个烧红的铁炉。
他下意识地吸冷气,捂住右手。
仔细一瞧。
顿时又惊又疑。
他右手中指上,什么时候多了枚戒指!?
他从来不戴首饰!
昨晚洗澡时候也根本没有!
他猛地抬头看向墙壁上的照片。
照片中的四个人依旧笑得慈祥厚道。
李悟却免不了后背一阵发毛。
快步走出这间房子,关上门。
直到在清晨的温暖阳光中沐浴了好几分钟,李悟才逐渐缓过神来。
举起右手,再次观察那枚戒指。
通透白色,温润冰凉,似玉非石。
尤其是上头镶嵌的那枚米粒大小的白石头。
李悟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
“呼~~~”
下一秒,夹杂着冰粒的刺骨冷风刮过。
李悟反射性地打了个寒颤。
再次抬头。
眼前已换了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