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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疯了!你要把原告也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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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法庭这种庄严的地方,绝对不能随意笑出声。

    除非……

    除非是忍不住!

    就连直播间的罗三,也假装喝了一口热茶,强行压下心中的恶心感。

    并且转移话题。

    “各位苏先生提出的观点非常明确,和之前我说的,大体几乎一致!”

    “经过之前的两起案件,苏先生明显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之内直奔主题,每一处反驳有理有据!”

    现场网友。

    二话不说立刻摇身,变成事后诸葛亮。

    “我之前就觉得郑林何罪之有,那徐彪分明就像是一个狗皮膏药,根本就不想还钱,纯粹是恶心人!”

    “可问题这起案件,就算是徐彪败诉,也只能支付对方的律师费用,甚至自己根本就不聘请律师,节约一笔开支!”

    “案件诉讼是郑林行贿,这里还有一个最关键的点!”

    部分熟懂法律的人已经开始提出异议。

    那就是关于拖欠欠款案件。

    郑林虽然是处于委屈的一面,但是有人开始,怒其不争。

    “郑林为什么不早一点直接发起控告,可以占有主动权,而且这些案件,胜诉对于郑林来说也没有什么好处!”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等本案结束之后,联合其他包工头,组成团队,进行集体诉讼!”

    人们的愤怒可以理解。

    罗三皱着眉头,整理桌面上的案件资料同时进行一一解答。

    “根据,从网络上得来的线索,当初郑林帮助徐彪,是因为出于老朋友的关系,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并没有及时诉讼,只可惜,人性往往最经不起考验!”

    “而至于其他的拖欠包工头,除了郑林这种类型之外,也执行过法律程序,但是徐彪确实打过一场好牌!”

    “在索要欠款的过程当中,徐彪在口头以及书面上并没有拒绝偿还,按照债务案件,负债人表示有偿还的意愿,以及相应的能力,暂时无法强制执行!”

    “其次,所诉说的偿还期,徐彪也确实是给予偿还,虽然偿还数量不多,但同样也表达了偿还意愿,导致诉讼期,因此中断!”

    “根据有关法律欠款诉讼期一般在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徐彪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拖延,到了诉讼期临界点,并给予相应的部分偿还!”

    “而一旦出现部分偿还,或按比例偿还,诉讼期限将会重归于零,接下来故伎重演,继续拖延,从对方的家境来看,对方并不缺钱,退后来讲就纯粹是用来恶心人!”

    经过罗三的讲解,人们对徐彪的憎恶,几乎直线上涨。

    甚至有人开始直接下线。

    凡是距离法院较近的网民,甚至亲自打车决定到现场观望。

    回顾案件现场。

    苏不凡的辩论完毕,可审判长还没来得及继续下一步。

    苏不凡的威力明显还有后劲!

    “审判长,在此期间我要举报!”

    一句话。

    让原本在探讨的网民瞬间瞪大眼睛。

    就连罗三也是为了一愣,合上手上的册子。

    “我就知道苏先生还有绝招,他的反驳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搞不好真的和预料一样,非把原告拉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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