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一章 人工生命的进阶形态(5/5)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些犯下“不可饶恕之罪”的同族的放逐之城。

    ——忤逆造物主!

    ——伤害百族同胞!

    ——信仰异端邪神之说!

    只有犯下了这三条“不可饶恕之罪”的骸民,才会被放逐到这座远离正常生态环境的不毛之地。

    当然了,既然是用于放逐罪民的城市,那么自然不会有正常的秩序可言。

    这座城市的城主是骸民一族的第一位登神者,因窃取了圣王遗骸而被放逐的二代骸民——阿克。

    在阿克的治理下,刑骸之城唯一的规矩就是“不能死人”。

    除此之外,不管你做什么,阿克都不会去管的。

    莽七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被押赴到刑骸之城受罚的一名犯人。

    就和绝大多数被押往刑骸之城的罪人一样,莽七也是一名天生的狂躁者。

    众所周知,骸民是因为罪日而生的一个种族。

    在风暴锁链净化邪恶的能力下,诞生于山海界的骸民,基本上都摆脱了原初骸民们的狂暴与憎恨。

    可是,这个世界上总是会有特殊情况的。

    尤其是当骸民的数量日趋庞大的时候,总会有一些特殊个体返祖,继承了原初骸民们的狂暴一面。

    事实上,被发配到刑骸之城的骸民们绝大多数都是这些返祖的个体。

    但是与一般返祖个体又有所不同的是。

    莽七虽然天性狂暴,但却从未有一次是真正因情绪失控而伤害到其它骸民的。

    它的每一次“失控”,都是为了遮掩自己更深层次的目的。

    站在李昊的视角,莽七简直就是一名天生的恶徒。

    狂暴仅仅只是它展示出来的一种表象,其本质是想利用这种表象来谋取既定的利益。

    在单纯且无欲无求的骸民群体中,这才是真正的异类。

    就比如说,莽七最后之所以会被押赴刑骸之城。

    就是因为骨鸣提前洞悉了它内心的阴暗,在它“失控”的过程中人赃俱获,把它和它的几个同伴抓了个正着。

    ——以失控、暴走为掩护,趁机窃取其它骸民们的财产。

    这就是莽七的罪名,亦是其被刑骸之城的其它骸民格外警惕的一大重要原因。

    刑骸之城可不比白骨之城。

    这里除了不能死人之外,可没有保护个人财产这一说法。

    “该死的!”

    “再这么继续下去的话,我们迟早会变那些疯子给拆了的!”

    作为小团体中的老大,莽一在注意到附近骸民们那充满敌意的目光后,再一次忍不住发出了抱怨。

    或许是因为受到了莽七的影响。

    小团体中的其它六人虽然不是天生的狂躁者,却也拥有着与一般骸民格格不入的私欲与贪婪。

    “那该怎么办?我们又逃不出去!”

    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团体中最理智的莽三低声说道。

    刑骸之城虽然是放逐之城,但负责看守这座城市的却是货真价实的二代骸民群体。

    别说是自己这个小团队了,哪怕就是整个城市的狂躁者一起暴动,都会被那群变态们轻易镇压的。

    毕竟狂躁并不意味着战斗力。

    二代骸民与普通骸民之间的巨大差距也不是愤怒能够弥补得了的。

    月票/推荐票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