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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礼礼·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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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该留的心眼也要留。还有,春华这孩子也是个实在的,就算将来抬作姨娘,她定然也是向着你的。”

    我乖巧地点点头。

    出嫁前夜,娘取出不少避火图来,教我夫妻敦伦之道。我看得面红耳赤,心砰砰直跳。

    娘又悄悄给我一枚小小的戒指,那戒指上镶着一颗殷红的宝石,宝石下藏着一根两分长的银刺。

    “这东西,你万万不能让人看见。若有万一……”

    我不明就里:“什么万一?”

    “万一没有落红,你刺破腿根,总能蒙混过去。”娘说得很直白,“切记明夜一过,无论用过与否,务必让春华寻府外水深处扔掉。”

    我这才明白它的用处,急忙分辨:“娘,我没有——”

    “娘自然信你,可以前听那些年长的嬷嬷说过,有些女子天生就不会落红,又或者你骑马时……”娘顿了顿,眼眶一红,别过头去,“总之嫁了人就要记得,凡事谨小慎微总不会错。”

    这世道,对女子终归是苛刻的。

    越是高门大院,心中的沟壑越多。

    【三】

    婚后的日子平淡,沈延侍疾,鲜少与我儿女情长,县马去世之后,沈延在县马坟前立誓,说要守孝三年。从那以后,我再未与沈延有过夫妻之实。

    起初我也不甚在意,直至春华无意间听得几个县主府的下人说话,才知道县主当初是请人算过,为的是要寻一个八字合适的女子,为县马冲喜延寿。

    我彻底心冷。与沈延的之间仅存的那一点情意绵绵,也就此消弭殆尽。

    在那之后的十几年幽暗困顿的岁月中,春华是唯一拥抱过我的人,是我心中仅有的一线光明。

    她总是对我说:“姑娘,你别怕,还有奴婢陪着您,陪着您过这一辈子。”

    她会在府中摘花给我编花环。我会给她做好吃的鱼糕。

    我俩还会躺在那个六十七步见方的小院之中,闭着眼,假装跟儿时一样躺在定县马场的草地上,感受着清风拂面,听着鸟叫蛩鸣。

    春华说她来世再也不做丫头了,她想做游商的女儿,到处去走马。

    我说我要做一只铜翅锥鸟。

    春华死的那一日,我将她抱在怀中,她怕过了病气给我,用力将我推开靠在床头不住地咳喘,最后气若游丝地拉着我的手,泪流满面地跟我道歉:

    “姑娘,奴婢怕是陪不了您了.若有来世,您别再嫁来县主府,做你想做的鸟儿吧”

    我颤抖的手抚上她的脸,替她阖上双眼:“若有来世,一定让你走遍天涯海角.”

    春华走后,我就闭门不出了。

    县主府就像一座活死人墓般,除了我,剩下的都是守墓人。

    爹娘来“扫墓”,我都避而不见。

    娘隔着门不住地掉眼泪。

    “礼礼.我知道你怨我。可是你不知道,你回来了只怕会活得更加艰难啊.”

    我的确怨恨的。

    怨恨她不让我回家,怨恨她帮着县主弄来那一座贞节牌坊。

    我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要像一条被遗忘的蛆虫,附着在人世间的阴暗角落,苟延残喘着,不知今夕是何夕。

    爹站在一旁唉声叹气,最后用手拍拍娘的肩,示意她不要再说下去:“有些事,说了也是于事无补,走吧。”

    娘不死心:“礼礼,你来送送爹娘吧——”

    破天荒的,那一日我站了起来,一言不发木然地送他们走到大门口。

    家仆一推门,吱呀一声。

    门外,就是喧嚣的尘世。

    多少年了,我想过无数次,不顾一切地推开这扇大门,将自己衰败的身躯投入那车水马龙的、满是尘嚣的人间。

    让自己的身躯贴在那香的、臭的、干净的、肮脏的、油腻的、清爽的万物之上。

    像是被这世间万物所蛊惑,我抬起脚就要踏出门槛,手臂却突然被人牢牢抓住。

    回过头一看,是杨嬷嬷,她白着一张脸,像是坚守地狱的无常,毫无生息的嘴一张一合:“夫人,你的身份不宜出门。就在这里拜别亲家老爷和夫人吧。”

    我的眼睛闪了闪,终究是收回了脚,在门内站得端庄笔直。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这繁华的人世间。

    【终曲】

    在病榻上缠绵的那些日子,我活得浑浑噩噩。

    弥留的那一个夜晚,像过去无数个夜一样,觉得身子很冷,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冷。

    但我的头脑却比过去十几年都要清明。

    突然想通了,我这一生的悲,根本不是别人造成的。

    而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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