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又能履行身为分会会长、副会长的职责。
“若只是挂名,这是不负责任的。”明南老祖如此道。
听到这话,很多人都忍不住在心中偷偷翻白眼。
“您不负责任才好呢。”
而后,明南老祖又介绍,此后陆续还会有二十几位三阶职业者加入协会。
不过,他们的中心还是在三大煞脉之中,无法如这次跟随他过来的八人一般常驻。
听到这里,很多人心中便是一声哀叹。
那些刚成结丹,职业造诣也刚入三阶下品的修士便都意识到,自己短暂的决策层生涯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以后,他们就只是协会中平平无奇的三阶职业者了。
看向端坐不动的会长“岐黄子”的目光,也充满了幽怨。
会长太能干,也很让人无奈啊。
曾经,他们满心以为,职业者协会的规矩在自己这一批人手上终结了。
放眼整个青玄域,在不考虑青玄宗的情况下,他们就是站在职业道路最顶端的存在。
还有谁有资格来与我们争位不成?
没有了!
现在他们才意识到,是自己的眼皮子浅了。
他们也终于有了在他们之前那一代代“高层过客”们的感受。
眼看着协会以一个夸张的速度成长着,速度远远超过了他们自身的成长。
他们也曾短暂的站在潮头浪尖,但很快就被甩下来,有新的人替代了他们的位置。
他们成为平平无奇的、推动协会继续滚滚向前的“潮浪”的一份子。
所有人心中都充满了复杂的感受。
唯独身为焦点的“岐黄子”对这些表现得最为平静淡然。
他几乎是以一种超然物外的心态来看待这一次洗牌的。
在黎文昌等人眼中,这是翻天覆地的巨变,可在他心中,这只是当日与明南老祖见面谈妥之后的收尾而已。
这场会议结束后,明南老祖独自返回了乌蒙海,其他八人则开始积极融入,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按照协会规矩,他们在如此轻易就获取了职业者协会核心权力的同时,也要将自身的职业传承共享出来,增加协会的底蕴深度。
这相当于将驭灵宗的职业传承完整的复制了一份过来。
但他们一点不亏,在将自身传承分享出来的同时,他们也接触到了职业者协会当下最先进的传承——“岐黄子”会长提供的全新职业体系。
自诩已经站到三阶极限的明南老祖刚开始还有些漫不经心。
毕竟,“岐黄子”提供的职业新体系,包括驭灵师在内,全都止步于二阶层次,还没有涉及三阶。
在他想来,再怎么神乎其技,对他来说,也都是“不过如此”。
但随着他将神识探入其中,扫了一眼之后,他的心态就完全变了。
心中震动非常的他,看向“岐黄子”的目光多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郑重和感激。
他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最后却发现这时候什么言语都是无力的。
于是,他只是郑重其事的拱手致礼。
再也没有停留片刻,瞬间飙然远去。
此后,正如明南老祖所言,陆续有驭灵军的三阶职业者加入协会。
不过,他们都没来三川塬,只是去了距离三大煞脉最近的几处有职业者协会高层坐镇的灵脉。
进行完认证后,他们便返回了三大煞脉,继续他们的战斗。
对于这些,孟周也充分放权给决策层,没有过问,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修行中。
据他所知,明南老祖自从那次离开之后,同样没再到处乱跑,在乌蒙海潜灵岛中闭关静修。
……
乌蒙海。深处。
一处渺无人迹的危险水域。
施展五行遁的孟周与水域融为一体。
通过“通明月镜”,他锁定了数百里外一头巨大妖兽。
那是一头身长超过五百米的大妖,单从气息上看,这只是一头三阶中品大妖,可若真论实力,在这水域环境下,它敢于正面结丹后期修士。
在这头大妖身后,还跟随着数以百计的二阶妖兽。
此刻的它们,仿佛正受到某种使命召唤,向青玄域内环方向快速游去。
在它们的赫赫凶威之下,平静的水域掀起滔天巨浪,在快速的游动中,它们用身体开辟出一条宽达数十里的白色水线。
在这水线内,巨浪涛涛,白色浮浪翻滚激荡,经久不止。
很快,五行遁状态下的孟周已经悄无声息的贴在了这头三阶大妖身侧。
通过通明月镜,双方距离数百里之时,他就已经探明,这头三阶大妖正处于受孕之后、正在孕育新生命的状态。
这是最适合秘法施展的对象。
这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结果。
它将作为他新悟秘法的第一个“受体”,这是最稳妥的。
可当孟周将那神魂甲胄以“珠胎洗灵”的秘法含而未发的瞬间,心中忽然想:“我这会不会太残忍了些?”
这个念头在心中浮现,手中神魂甲胄却已经在“珠胎洗灵”秘法的带动下,宛如流水一般钻入大妖体内。
就像苍蝇见血、飞蛾扑火一般,随着其渗入大妖体内的瞬间,根本不需要他的引导,它们就化作了一股暗流,与大妖体内正在孕育的新生命结合在了一起。
在秘法的作用下,这携着神魂甲胄的珠胎洗灵秘法与大妖体内正在孕育中的新生命彼此越靠越近,最终,完美结合在一起。
珠胎洗灵秘法,结合了血嗣洗灵以及珠胎孕结这两种秘法中最精华的部分。
“珠胎”,在外力秘法的干涉下,强行加速新生命的孕育过程,不仅加速,甚至可以“无中生有”,只要是具备孕育能力的。
“洗灵”,借助生命孕育繁衍这一过程,借生命造化的伟力,对一些深藏的、衰朽的、负面的力量进行净化清晰。
这是非常神奇的过程。
原本,血嗣洗灵这门秘法的发动条件是非常苛刻的。
秘法的使用者必须做出巨大的牺牲。
但经过孟周的改良融合之后,却各取其长而弃其短。
代价从施法者变成了施法的对象。(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