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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花与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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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窑洞。”

    “你是说我们会住在洞里?”窑洞两个字让凯莎反而精神了些,作为顶级的白富美,她的人生目标之一就是走遍全世界,去什么地方都要享受最原汁原味的本地特色。

    她去亚马逊河流域的时候,漂亮的印第安小女孩给她端来新酿的木薯啤酒。尽管她明知道这种啤酒是从亚马逊河里直接取水酿造的,连过滤的步骤都省了,可她依然无视导游的劝阻,接过啤酒大声赞美而后一饮而尽……结果腹泻三日。

    在她看来这并不算什么,如果你去过一个地方,却没有试试本地的文化特色,那你和没有来过有什么区别呢?这地方在你的记忆里难道就只是酒店的套间?那未免也太无趣了,所以哪怕结果是三天病患,那也是值得的,至少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杯木薯酒,还有亚马逊河边上的所见所闻。

    “不知道,但是也有可能。”楚子涵说,这种山中小村镇很难说会不会有旅店这种东西,对她而言她是可以在车上安然过夜的,可是凯莎现在状况很差,她需要一个真正适合休息的地方。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尝试叨扰一下本地的村民。

    楚子涵扭头看向窗外,这里已经深入山中腹地,所谓黄土高原千秋万壑只是教科书上的一句话,只有真正在这里看着,才会体会到这种感觉,目光所及一切都是灰黄灰黄的,无论土地还是枯草枝丫,就像史书中说的,这是一片历史悠久,但又饱经苦难的土地。

    和大多数人的想象差不多,如今在这片地区仍旧有很多人住在翻新过的窑洞里,倒是没有想象中边远农村那么落后,窑洞前都有平整的道路,也就只有她们这些不速之客,才会悄悄地进村,大路的不要。

    事情的起因来自于一件在这里出土的东西,农民在田间翻地时发现的,那是一个四足青铜方鼎,鼎身镌刻着八条螭龙相互盘绕,中间有类似文字的记叙。

    此前国内出土的鼎中王者后母戊方鼎也不过高一米三,总重八百多斤,然而当这个方鼎被众人倾力挖掘,完全露出真面目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这东西的高度居然有近五米,普通人甚至得爬才能爬上去,一看鼎中真相。

    这东西过于巨大又沉重,移动困难,村民们索性想把它弄断,再运出去。然而无论用什么方法,他们的工具都无法在这个巨鼎上留下任何痕迹,似乎那玩意根本就不是用古老青铜制成的,否则历经这么多年怎么也都得有些伤痕。

    后来这件事被当地的情报网络发觉,随即报告到卡塞尔学院,学院断定这应当是一件龙族遗物,因为鼎在古代是用以烹煮肉和贮藏肉类的器具,如果一个五米高的大鼎用作这种功能,得是什么人才能用它吃饭?

    虽然周代开始,鼎逐渐演化成代表身份王权的象征,统治者往往以举国之力来铸造大鼎,是可能有这种规模的。但以那个年代的手段,不可能制造出这种级别的巨鼎,无法被金属利器伤害,应当是炼金产物的特性,而且上面的文字从照片来看,显然是此前未曾破译的龙文。

    学院派人前去和村民讨论收购事宜,希望他们不要把这件事伸张出去,一边对巨鼎上的文字和图案进行翻译,但没想到派去的人没多久就断了消息。在他失联前的一段时间里,发回来的消息说,曾经当地也有人对这个巨鼎非常感兴趣,可他们显然不是考古队的,其中甚至很多人的外貌特征都不是中国人。

    在混血种的世界里,对龙族遗产有兴趣的当然不止卡塞尔学院一家,学院无法判断这些人是谁,失联的成员是否又是被这些家伙杀人灭口了。楚子涵和凯莎得到的任务,就是前来秘密调查清楚这件事情。

    所以她们并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一条人迹罕至的路进山,根据楚子涵的计算,等她们抵达的时候天也会刚好黑下来,这样她们就可以把车子藏起来,伪装成步行进山的旅客,轻松避开耳目进入目标地点。

    按理说这种任务应该只由楚子涵来做更合适,因为她是绝对传统的中国人,黑发黑瞳,像凯莎这样身材又好还头顶金发,脸上都写着我是个外国人的非常引人瞩目。

    但考虑到来这里的家伙中也有外国人,而凯莎精通多国语言,如果有必要打交道的话,只会中英两种语言的楚子涵显然不太够用,学院需要知道是什么人在当自己的对手。而且这也是楚子涵的第一次任务,有个熟悉流程的人带队会更合适。

    车子继续向前,凯莎的脸色没多久就又变成了猪肝,狂吐不止,这岂止是把自己的隔夜饭都要呕出去,简直连五脏六腑好像都不属于自己了。

    如果不是在开车,楚子涵会试着照顾一下凯莎,比如拍拍她的背,换点净水,处理一下装呕吐物的碎料带什么的。可惜凯莎应该不会领这份情,光是这种造型就已经能列入她生平最丢人的事情前三名,如果还要接受新生的照顾,让她这个老生前辈兼学生会长的面子往哪放?

    不知道为什么楚子涵忽然就想到了金发败犬四个字,这个称呼是楚糸告诉她的,彼时她们坐在一起看某部著名番剧,金发双马尾的某莉莉从一开始的笑容灿烂到痛哭流涕,表情变化之自然,内心戏之丰富,连楚子涵都有点触动,可旁边的楚糸却对这一幕笑的很开心。

    楚子涵问她为什么,楚糸说我一开始就知道她赢不了,自古金发多败犬啊,在我们acg届,金毛的下场,要么是被坏人围起来隐忍不屈地说咕,杀了我,要么就是看着男女主有情人终成眷属,自己一个人苦逼的蹲下画圈圈,默默流泪。

    自那以后楚子涵就记住了金毛败犬这个说法,没别的意思,她只是觉得凯莎有点像,早上那个颐指气使的大小姐,到了傍晚就变成扑腾的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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