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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吕律师上次说要来的,咋还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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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律师都曾经戏言,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就是所有律师乃至于辩护人头顶高悬着的一把利刃。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我们通俗所说的律师伪证罪。

    为什么说他是高悬的利刃,因为这个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也就是说,你只要做了这事,不管你有没有影响到检察院或者是法院的工作,理论上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所以有些法学生上课时候就听刑法老师讲过,我们的刑辩律师,不是去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

    也因此刑辩律师现如今有点像是应声虫,公检法怎么做他就怎么说,也是有一些原因的。

    又是一周过去了。

    腾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依旧在伏案工作,如果说之前还仅仅是模拟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认定,那个叫吕志章的,真的就是一个棒槌。

    这次他有很大的把握把对方送进去!

    他早已经是老唐的粉丝,平生最敬佩的就是老唐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各种人送进去,包括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甚至是上面那個敲锤的……

    所以他现在做什么事都会模仿老唐。

    现在老唐依旧在治疗中,马上就要过年了,张伟认为可以把这事当做是一份新年礼物送给唐主任!

    忙活了好一会儿,张伟停下手中的工作,开始审视自己的逻辑有没有问题。

    自从做了刑辩律师后,张伟对于律师可能的犯罪都进行了仔细研究。

    非但如此,老唐的每次所里讲课他都会仔细去听,尤其是关于实务方面的刑事逻辑。

    他也因此明白了为什么当初自己明明很用心,但是莫名其妙的当事人就进去了……

    归根结底其实还是因为他之前作为民法律师,完全不懂刑事那一套规则。

    这和法考没有半毛钱关系,法考的刑事和实务中的刑事,那是完全两个概念。

    虽然法学老师说刑辩律师日常进监狱,但其实张伟之前还专门做过统计工作,民商法方面的律师入狱的更多。

    仔细分析原因后张伟认为,这些律师其实和他一样,对于刑事逻辑其实根本不懂,非但如此,他们的法律素养他们太过于自信,所以最后就进去了。

    民商法领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讲究的是意思自治,说直接点就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

    也因此,很多这方面的律师,特别是自认为走在前沿的民事律师,特别热衷于合同的“设计”,模式的“创新”。

    为什么,因为这可以开辟新赛道,新赛道就意味着钱。

    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这些做法可能就会和刑事扯上关系,而一旦进入了刑事领域,那是另一种不同的逻辑。

    刑事领域特别讲究穿透原则,这也是老唐日常的思维方式,你这个合同我不看你设计的多复杂,也不看你是不是创造了新的模式。

    我要做的是透过伱这些现象来研究你的本质,说人话就是我不管你这有的没的,我只看你做这事最后到底获取了哪些利益!

    知道是知道,怎么才算是穿透,那才是真的学问。

    张伟现如今很清晰地记得当初唐主任给他讲的那个案例。

    我们国家严禁民间借贷中有复利,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利息就是利息,不能算在本金里面。

    但是呢,当初有一些民法律师是这么玩的,张三和李四借了一万块,约定时限为一年,年息百分之十,那正常来说一年到期后张三得还一万一。

    但是张三到期了没钱还。

    那李四怎么办,他没有着急要钱,他让张三去他指定的第三方王五去借钱,而且要借一万一,同样是一年,年息还是百分之十。

    借了这个钱后李四就让张三把这一万一给他还了,明面上两人这就两清了,张三欠的是王五的钱。

    但是呢,其实王五的钱怎么来的,那也是李四给借的,双方之间同样有合同在,一万一,期限一年,没有利息。

    表面上看这没有任何问题,意思自治啊,你张三到期还不起,我李四还专门让你去其他地方借,这是在帮你呢。

    而且这是三方之间的合同,从合同上来看,没有任何一方有利滚利之类的行为。

    但是穿透这些合同之类的现象看本质,现在的利息已经成了本金,成功达到了利滚利的效果。

    这就是套路贷的一种典型运行方式,很多网贷人就是那个张三,李四就是网贷公司,张三借来借去的倒钱,但其实本质上就是在给人利滚利。

    实践中玩的更花,好多的网贷平台,查到最后发现实控人就那一个……

    很多民商法律师认为这没有问题,帮着去起诉,结果法院一查,你这情况不太对,套路贷后再起诉要求还钱,那就是虚假诉讼了。

    一堆民商法律师进去了……

    张伟现在只要陷入困境,都会去翻之前的笔记,可能只是唐主任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就能启发现在的他。

    又是一个新年,老唐在医院里没挪窝,这次算是把icu给住爽了。

    吕志章仅仅回了三天家,大年初三就跑京州了,他这次是打算好好发挥自己的实力来把案子做好!

    京州市检察院办公室内,吕志章正在和检察官据理力争!

    “我认为目前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丁永强的行为是在他清醒时候做的,他是精神分裂症状,而且是在受到自己父亲被枪毙的巨大刺激下才这么做的。”

    “对,确实进行了相应的犯罪预备,但是这些预备都是建立在他精神分裂的基础上不是吗?”

    “你们检察官就是这样办案子的?我……”

    前面还在好好说,到了后面就和检察官直接吵了起来,丁得水的妻子在一边不知道说什么,但她感觉这位吕律师是真的负责!

    毕竟人家都为了自己的儿子和检察官吵的脸红脖子粗,你能说这还不算负责?那还要怎么负责。

    然而对于吕志章来说,这就是习惯性的表演……做了这么多年确实习惯了,不吵几次都觉得不舒服。

    不过事情还是得做,关键就在于这个犯罪的准备上。

    他要证明丁永强在准备过程中也是很疯的那种,那就必须得和证人接触。

    至少在吕志章看来,丁永强确实脑子不正常,之前准备中肯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那些证人应该是知道的。

    在这样的氛围中,时间悄然流逝,又是一个午后,吕志章正在酒店内打电话。

    “连女士,你看你当时也感觉丁永强的情况不太对是吧,所以你只需要出庭帮我们作证一下,很简单的。”

    “没有什么可是,你作为证人肯定要实话实说的对不对,那感觉有点不正常肯定要说出来,证人作证必须要实话实说的,不然就可能涉嫌作伪证你知道吗?”

    “总之,你好好考虑考虑吧。”

    说完挂了电话,吕志章感觉松了口气,费尽心机终于找到了突破口,那就是丁永强买打火机的那个便利店。

    买汽油的地方就不用说了,那几个人被公安机关直接扫了,买卖汽油同样是犯罪,现在人都在里面呢。

    所以只能是找这个买打火机的地方。

    当时就是这个售货员接待的丁永强,而且对方同样感觉当时的丁永强看起来不太对劲。

    吕志章马上就抓住了机会,他这边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且暗示让丁得水的妻子出一些钱。

    他当然知道律师伪证罪,但他认为自己这不算做伪证,丁永强确实不正常。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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